2022年11月1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大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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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大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标题:2022年11月1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大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MB*K/2022-*文号:
发文日期:2022-11-15 09:35:06发布机构: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11月1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大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5 09: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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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塑料产品扩产技改项目

(略) 临淄区朱台镇杨店村齐桓海化加油站东

淄博 (略)

淄博 (略)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技改项目新租用朱台镇工业集聚区内2000平方米的厂房作为企业的东厂区,现有项目厂区为企业西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西厂区的编织袋覆膜和印刷工序搬迁至东厂区,西厂区保留原有的拉丝和编织工序,西厂区拉丝和编制生产设备及生产能力不变,在西厂区新增集装袋缝边工序,产能为*条集装袋。项目东厂区除承接西厂区搬迁进入的编织袋覆膜和印刷工序外,还建设1000 吨重膜生产线,建设 1000 万条编织袋淋膜及制袋生产线、1500 万条编织袋覆膜及制袋生产线。现有项目产能为*条覆膜塑料编织袋。技改完成后,产品及产能变为覆膜塑料编织袋*条/年、集装袋*条/年、淋膜袋*条/年及重膜产品1000吨/年。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及其导流设施,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西厂区熔融拉丝工序产生的 VOCs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高 15m排气筒 DA001 排放;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Ⅱ时段排放限值。东厂区熔融吹膜工序产生的 VOCs、熔融淋膜工序产生的 VOCs、覆膜产生的VOCs、印刷工序产生的 VOCs、熔融造粒工序产生的 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高 15m 排气筒 DA002排放;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 2 排放限值。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两个厂区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东厂区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性油墨(桶)、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废边角料、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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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塑料产品扩产技改项目

(略) 临淄区朱台镇杨店村齐桓海化加油站东

淄博 (略)

淄博 (略)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技改项目新租用朱台镇工业集聚区内2000平方米的厂房作为企业的东厂区,现有项目厂区为企业西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西厂区的编织袋覆膜和印刷工序搬迁至东厂区,西厂区保留原有的拉丝和编织工序,西厂区拉丝和编制生产设备及生产能力不变,在西厂区新增集装袋缝边工序,产能为*条集装袋。项目东厂区除承接西厂区搬迁进入的编织袋覆膜和印刷工序外,还建设1000 吨重膜生产线,建设 1000 万条编织袋淋膜及制袋生产线、1500 万条编织袋覆膜及制袋生产线。现有项目产能为*条覆膜塑料编织袋。技改完成后,产品及产能变为覆膜塑料编织袋*条/年、集装袋*条/年、淋膜袋*条/年及重膜产品1000吨/年。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及其导流设施,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西厂区熔融拉丝工序产生的 VOCs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高 15m排气筒 DA001 排放;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Ⅱ时段排放限值。东厂区熔融吹膜工序产生的 VOCs、熔融淋膜工序产生的 VOCs、覆膜产生的VOCs、印刷工序产生的 VOCs、熔融造粒工序产生的 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高 15m 排气筒 DA002排放;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 2 排放限值。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两个厂区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东厂区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性油墨(桶)、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废边角料、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标题:2022年11月1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大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MB*K/2022-*文号:
发文日期:2022-11-15 09:35:06发布机构: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11月1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大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5 09: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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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塑料产品扩产技改项目

(略) 临淄区朱台镇杨店村齐桓海化加油站东

淄博 (略)

淄博 (略)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技改项目新租用朱台镇工业集聚区内2000平方米的厂房作为企业的东厂区,现有项目厂区为企业西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西厂区的编织袋覆膜和印刷工序搬迁至东厂区,西厂区保留原有的拉丝和编织工序,西厂区拉丝和编制生产设备及生产能力不变,在西厂区新增集装袋缝边工序,产能为*条集装袋。项目东厂区除承接西厂区搬迁进入的编织袋覆膜和印刷工序外,还建设1000 吨重膜生产线,建设 1000 万条编织袋淋膜及制袋生产线、1500 万条编织袋覆膜及制袋生产线。现有项目产能为*条覆膜塑料编织袋。技改完成后,产品及产能变为覆膜塑料编织袋*条/年、集装袋*条/年、淋膜袋*条/年及重膜产品1000吨/年。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及其导流设施,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西厂区熔融拉丝工序产生的 VOCs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高 15m排气筒 DA001 排放;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Ⅱ时段排放限值。东厂区熔融吹膜工序产生的 VOCs、熔融淋膜工序产生的 VOCs、覆膜产生的VOCs、印刷工序产生的 VOCs、熔融造粒工序产生的 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高 15m 排气筒 DA002排放;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 2 排放限值。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两个厂区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东厂区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性油墨(桶)、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废边角料、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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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塑料产品扩产技改项目

(略) 临淄区朱台镇杨店村齐桓海化加油站东

淄博 (略)

淄博 (略)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技改项目新租用朱台镇工业集聚区内2000平方米的厂房作为企业的东厂区,现有项目厂区为企业西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西厂区的编织袋覆膜和印刷工序搬迁至东厂区,西厂区保留原有的拉丝和编织工序,西厂区拉丝和编制生产设备及生产能力不变,在西厂区新增集装袋缝边工序,产能为*条集装袋。项目东厂区除承接西厂区搬迁进入的编织袋覆膜和印刷工序外,还建设1000 吨重膜生产线,建设 1000 万条编织袋淋膜及制袋生产线、1500 万条编织袋覆膜及制袋生产线。现有项目产能为*条覆膜塑料编织袋。技改完成后,产品及产能变为覆膜塑料编织袋*条/年、集装袋*条/年、淋膜袋*条/年及重膜产品1000吨/年。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及其导流设施,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西厂区熔融拉丝工序产生的 VOCs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高 15m排气筒 DA001 排放;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Ⅱ时段排放限值。东厂区熔融吹膜工序产生的 VOCs、熔融淋膜工序产生的 VOCs、覆膜产生的VOCs、印刷工序产生的 VOCs、熔融造粒工序产生的 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高 15m 排气筒 DA002排放;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 2 排放限值。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两个厂区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东厂区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性油墨(桶)、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废边角料、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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