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迎源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木门及铝合金护栏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北迎源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木门及铝合金护栏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湖北 (略)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结合编制的《湖北 (略) 木门及铝合金护栏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建设实际情况及《湖北 (略) 木门及铝合金护栏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木门及铝合金护栏扩建项目;(2)项目性质:改扩建;(3)项目投资:*元;(4)建设地点: (略) 城东工 (略) 2号;(5)建设内容:将原有的年产1000t/a钢化玻璃生产线、*m2/a不锈钢门窗生产线、*m2/a铝合金门窗生产线的主体设备拆除后,在车间内部重新设置5条生产线,包括:木质门生产线1条、铝合金护栏生产线1条、钢化玻璃生产线1条、不锈钢门生产线1条、铝合金门生产线1条,新增生产线配套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其它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依托原有工程相关设备设施。

二、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验收调查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2)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3)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4)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固体废物对您的影响程度;(5)其它建议和要求。

四、验收公示反馈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 (略) ;建设地点: (略) 城东工 (略) 2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用电话、信函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公告内容之日起1个月内,即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15日。

湖北 (略)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迎源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本.pdf15.1 MB, 下载次数0
,湖北

湖北 (略)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结合编制的《湖北 (略) 木门及铝合金护栏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建设实际情况及《湖北 (略) 木门及铝合金护栏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木门及铝合金护栏扩建项目;(2)项目性质:改扩建;(3)项目投资:*元;(4)建设地点: (略) 城东工 (略) 2号;(5)建设内容:将原有的年产1000t/a钢化玻璃生产线、*m2/a不锈钢门窗生产线、*m2/a铝合金门窗生产线的主体设备拆除后,在车间内部重新设置5条生产线,包括:木质门生产线1条、铝合金护栏生产线1条、钢化玻璃生产线1条、不锈钢门生产线1条、铝合金门生产线1条,新增生产线配套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其它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依托原有工程相关设备设施。

二、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验收调查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2)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3)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4)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固体废物对您的影响程度;(5)其它建议和要求。

四、验收公示反馈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 (略) ;建设地点: (略) 城东工 (略) 2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用电话、信函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公告内容之日起1个月内,即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15日。

湖北 (略)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迎源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本.pdf15.1 MB, 下载次数0
,湖北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