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黑山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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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黑山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黑山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审批意见。该项目位于 (略) 黑山县太和镇剑山子村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是辽宁华一环 (略) 。

黑山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工程项目为新报批项目,厂内新增一套50m3/d二级DTRO处理系统,该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与原有项目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一并引入本次新增的30m3/d蒸发固化单元,将浓缩液固化成盐泥使得浓缩液零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0%。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渗滤液处理车间、软水池等;辅助工程包括在线监测站房、配电室、办公区等;公用工程包括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及固废治理设施。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期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设工程施工防尘规定,施工扬尘执行《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和固化剂投料粉尘。运营中对调节池、软化池、浓缩液池进行加盖密闭;二级DTRO膜处理系统、蒸发系统和固化系统为密闭设备。其中对调节池、软化池、浓缩液等产臭构筑物加盖密封负压抽风,二级膜处理车间、蒸发车间和固化车间采用引风方式收集废气,恶臭污染物采用管道集中送至UV光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无组织恶臭污染物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固化剂筒仓气压进料产生的粉尘经筒仓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排放高度15m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2、污水

该项目渗滤液经“预过滤+二级DTRO处理”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由于填埋场位于非城区段, (略) (略) ,处理后的渗滤液出水统一由运输罐车运送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统一外排。。

3、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类和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要首选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厂界噪声值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包括栅渣、沉砂、污泥、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固化工序。

废滤膜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盐拟采用“浓缩+固化”工艺脱水后回填于垃圾填埋场处理。

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处理。

5、土壤、地下水

根据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采用HDPE膜+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250mm),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100mm),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16-*,0416-*(污染防治与审批股)

黑山县环境保护局

2022年11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黑山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审批意见。该项目位于 (略) 黑山县太和镇剑山子村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是辽宁华一环 (略) 。

黑山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工程项目为新报批项目,厂内新增一套50m3/d二级DTRO处理系统,该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与原有项目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一并引入本次新增的30m3/d蒸发固化单元,将浓缩液固化成盐泥使得浓缩液零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0%。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渗滤液处理车间、软水池等;辅助工程包括在线监测站房、配电室、办公区等;公用工程包括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及固废治理设施。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期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设工程施工防尘规定,施工扬尘执行《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和固化剂投料粉尘。运营中对调节池、软化池、浓缩液池进行加盖密闭;二级DTRO膜处理系统、蒸发系统和固化系统为密闭设备。其中对调节池、软化池、浓缩液等产臭构筑物加盖密封负压抽风,二级膜处理车间、蒸发车间和固化车间采用引风方式收集废气,恶臭污染物采用管道集中送至UV光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无组织恶臭污染物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固化剂筒仓气压进料产生的粉尘经筒仓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排放高度15m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2、污水

该项目渗滤液经“预过滤+二级DTRO处理”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由于填埋场位于非城区段, (略) (略) ,处理后的渗滤液出水统一由运输罐车运送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统一外排。。

3、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类和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要首选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厂界噪声值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包括栅渣、沉砂、污泥、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固化工序。

废滤膜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盐拟采用“浓缩+固化”工艺脱水后回填于垃圾填埋场处理。

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处理。

5、土壤、地下水

根据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采用HDPE膜+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250mm),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100mm),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16-*,0416-*(污染防治与审批股)

黑山县环境保护局

2022年11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黑山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审批意见。该项目位于 (略) 黑山县太和镇剑山子村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是辽宁华一环 (略) 。

黑山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工程项目为新报批项目,厂内新增一套50m3/d二级DTRO处理系统,该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与原有项目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一并引入本次新增的30m3/d蒸发固化单元,将浓缩液固化成盐泥使得浓缩液零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0%。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渗滤液处理车间、软水池等;辅助工程包括在线监测站房、配电室、办公区等;公用工程包括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及固废治理设施。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期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设工程施工防尘规定,施工扬尘执行《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和固化剂投料粉尘。运营中对调节池、软化池、浓缩液池进行加盖密闭;二级DTRO膜处理系统、蒸发系统和固化系统为密闭设备。其中对调节池、软化池、浓缩液等产臭构筑物加盖密封负压抽风,二级膜处理车间、蒸发车间和固化车间采用引风方式收集废气,恶臭污染物采用管道集中送至UV光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无组织恶臭污染物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固化剂筒仓气压进料产生的粉尘经筒仓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排放高度15m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2、污水

该项目渗滤液经“预过滤+二级DTRO处理”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由于填埋场位于非城区段, (略) (略) ,处理后的渗滤液出水统一由运输罐车运送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统一外排。。

3、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类和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要首选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厂界噪声值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包括栅渣、沉砂、污泥、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固化工序。

废滤膜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盐拟采用“浓缩+固化”工艺脱水后回填于垃圾填埋场处理。

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处理。

5、土壤、地下水

根据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采用HDPE膜+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250mm),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100mm),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16-*,0416-*(污染防治与审批股)

黑山县环境保护局

2022年11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黑山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审批意见。该项目位于 (略) 黑山县太和镇剑山子村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是辽宁华一环 (略) 。

黑山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工程项目为新报批项目,厂内新增一套50m3/d二级DTRO处理系统,该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与原有项目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一并引入本次新增的30m3/d蒸发固化单元,将浓缩液固化成盐泥使得浓缩液零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0%。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渗滤液处理车间、软水池等;辅助工程包括在线监测站房、配电室、办公区等;公用工程包括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及固废治理设施。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期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设工程施工防尘规定,施工扬尘执行《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和固化剂投料粉尘。运营中对调节池、软化池、浓缩液池进行加盖密闭;二级DTRO膜处理系统、蒸发系统和固化系统为密闭设备。其中对调节池、软化池、浓缩液等产臭构筑物加盖密封负压抽风,二级膜处理车间、蒸发车间和固化车间采用引风方式收集废气,恶臭污染物采用管道集中送至UV光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无组织恶臭污染物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固化剂筒仓气压进料产生的粉尘经筒仓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排放高度15m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2、污水

该项目渗滤液经“预过滤+二级DTRO处理”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由于填埋场位于非城区段, (略) (略) ,处理后的渗滤液出水统一由运输罐车运送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统一外排。。

3、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类和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要首选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厂界噪声值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包括栅渣、沉砂、污泥、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固化工序。

废滤膜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盐拟采用“浓缩+固化”工艺脱水后回填于垃圾填埋场处理。

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处理。

5、土壤、地下水

根据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采用HDPE膜+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250mm),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100mm),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16-*,0416-*(污染防治与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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