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财政局关于2023-2024年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及定点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康县财政局关于2023-2024年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及定点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甘肃省省级 (略) 上商城管理办法》,我局于2022年11月 (略) 上商城(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办公设备、办公消耗用品、信息安全、网络存储设备、电器、通信设备)入驻及定点采购(办公家具、办公耗材及类似物品、宣传牌及打字复印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的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有意参与我县 (略) 上商城、定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登记、申请入驻。现将供应商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方式和时间
康县 (略) 上商城入驻、定点采购供应商采取集中征集方式,集中征集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15日结束。
二、供应商征集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设立的经营机构;
3、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具备基本的生产经营条件,和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一定的配送能力,能够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及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征集需提交的资料
1.康县 (略) 上商城入驻、定点采购供应商征集申请表;
2.康县 (略) 上商城入驻、定点采购供应商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征集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②供应商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供应商需提供征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略)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
④供应商需提供征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略) 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办公场所、经营场地不动产证或租赁合同;
7.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信用截图或信用报告。以上截图时间为征集截止时间前一月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
9、印刷和出版服务须提供印刷、出版许可证(其他条件同上)。
10.如上架软件类供应商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文件;
11.供应商须提供入驻商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所投产品最 (略) 上商城设定为准
(三)申请入驻、征集程序
1.供应商提出申请。
2.监管部门审核。县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出具审核意见,向供应商发出《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征集审核表》。
3.征集结果公示。集中征集结束后,县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康县 (略) 公示审核通过的拟入驻、征集的供应商名单,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4.网上商城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按要求在康县 (略) 上商城注册登记。
(四)申请资料提交方式
对入驻、征集的供应商申请资料提交至康县财政局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三、入驻、征集供应商监督管理
网上商城入驻及定点采购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全程监督。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供应商和本级采购单位采购交易及履约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省级财政监管部门进行随机抽查,监督检查结果将在 (略) 上公开,并作为政府采购诚信管理的重要内容。
四、联系方式
地址:康县财政局联系人:李文才 张继慧
电话:0939-*
附件:1. (略) 上商城入驻申请表.doc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甘肃省省级 (略) 上商城管理办法》,我局于2022年11月 (略) 上商城(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办公设备、办公消耗用品、信息安全、网络存储设备、电器、通信设备)入驻及定点采购(办公家具、办公耗材及类似物品、宣传牌及打字复印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的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有意参与我县 (略) 上商城、定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登记、申请入驻。现将供应商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方式和时间
康县 (略) 上商城入驻、定点采购供应商采取集中征集方式,集中征集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15日结束。
二、供应商征集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设立的经营机构;
3、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具备基本的生产经营条件,和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一定的配送能力,能够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及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征集需提交的资料
1.康县 (略) 上商城入驻、定点采购供应商征集申请表;
2.康县 (略) 上商城入驻、定点采购供应商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征集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②供应商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供应商需提供征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略)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
④供应商需提供征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略) 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办公场所、经营场地不动产证或租赁合同;
7.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信用截图或信用报告。以上截图时间为征集截止时间前一月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
9、印刷和出版服务须提供印刷、出版许可证(其他条件同上)。
10.如上架软件类供应商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文件;
11.供应商须提供入驻商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所投产品最 (略) 上商城设定为准
(三)申请入驻、征集程序
1.供应商提出申请。
2.监管部门审核。县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出具审核意见,向供应商发出《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征集审核表》。
3.征集结果公示。集中征集结束后,县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康县 (略) 公示审核通过的拟入驻、征集的供应商名单,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4.网上商城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按要求在康县 (略) 上商城注册登记。
(四)申请资料提交方式
对入驻、征集的供应商申请资料提交至康县财政局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三、入驻、征集供应商监督管理
网上商城入驻及定点采购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全程监督。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供应商和本级采购单位采购交易及履约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省级财政监管部门进行随机抽查,监督检查结果将在 (略) 上公开,并作为政府采购诚信管理的重要内容。
四、联系方式
地址:康县财政局联系人:李文才 张继慧
电话:0939-*
附件:1. (略) 上商城入驻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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