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左翼中旗分局2022年11月15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左翼中旗分局2022年11月15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15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该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传真:0475-*
通讯地址:科左中旗保康镇生态环境分局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科尔沁左翼中旗信庭 (略) 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变更工程 | 内蒙古 (略) 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镇 | 科尔沁左翼中旗信庭 (略) | 内蒙古中环 (略) | ㈠工程规模:占地面积为 *m2项目建成后,可年拆解报废机动车 * 辆。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存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 工程及防渗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①在建工程施下现场必须封闭围挡施工,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②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覆盖,严禁裸露。 ③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 (略) 遗漏或抛撒。 ④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⑤遇有严重污染日时,严禁建筑施工作业。运营期;拆解车间外(非 *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 织排放控制标准》(*)表 A.1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 非*烷总烃)移动式烟尘净化 器,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水防治措施:地面冲洗废水和员工洗手含油废水经车间内侧四周设置导排沟汇总后与 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统一排入隔油池预处理后,出水继续排入油水分离器进行进一步处理后废水排入水暂存池暂存,定期清掏清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厂区 化粪池预,定期清掏清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噪声防治措施:低噪声设备、厂界东、西、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碎橡胶(摩托车拆解产生的碎橡胶)、碎塑 料(摩托车拆解产生的碎塑料)、陶瓷、泡沫、装饰材料、碎玻璃(摩托车拆解产生的碎 玻璃)、废织物以及其他不可利用垃圾等。贮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送至工业废物处置场处理。 废动力蓄电池废动力蓄 电 池 贮 存 间 暂存,定 (略) 回收处置 收集尘: 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非安全气囊: 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整体收集后外售给安全气囊回收企业,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GB *-2001)及其修改单。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15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该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传真:0475-*
通讯地址:科左中旗保康镇生态环境分局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科尔沁左翼中旗信庭 (略) 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变更工程 | 内蒙古 (略) 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镇 | 科尔沁左翼中旗信庭 (略) | 内蒙古中环 (略) | ㈠工程规模:占地面积为 *m2项目建成后,可年拆解报废机动车 * 辆。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存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 工程及防渗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①在建工程施下现场必须封闭围挡施工,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②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覆盖,严禁裸露。 ③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 (略) 遗漏或抛撒。 ④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⑤遇有严重污染日时,严禁建筑施工作业。运营期;拆解车间外(非 *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 织排放控制标准》(*)表 A.1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 非*烷总烃)移动式烟尘净化 器,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水防治措施:地面冲洗废水和员工洗手含油废水经车间内侧四周设置导排沟汇总后与 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统一排入隔油池预处理后,出水继续排入油水分离器进行进一步处理后废水排入水暂存池暂存,定期清掏清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厂区 化粪池预,定期清掏清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噪声防治措施:低噪声设备、厂界东、西、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碎橡胶(摩托车拆解产生的碎橡胶)、碎塑 料(摩托车拆解产生的碎塑料)、陶瓷、泡沫、装饰材料、碎玻璃(摩托车拆解产生的碎 玻璃)、废织物以及其他不可利用垃圾等。贮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送至工业废物处置场处理。 废动力蓄电池废动力蓄 电 池 贮 存 间 暂存,定 (略) 回收处置 收集尘: 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非安全气囊: 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整体收集后外售给安全气囊回收企业,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GB *-2001)及其修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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