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三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批复三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民请〔2022〕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健全救助功能,增强救助能力。原则同意三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208-*-04-02-*。
五、项目建设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古 (略) 61号。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面积305.36平方米。在救助站办公室左侧加装电梯,在第三层建成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办公室及男女救助区,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2.*元(含设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元,预备费3.*元。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 (略) 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到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审查手续;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征用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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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报来《关于批复三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民请〔2022〕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健全救助功能,增强救助能力。原则同意三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208-*-04-02-*。
五、项目建设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古 (略) 61号。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面积305.36平方米。在救助站办公室左侧加装电梯,在第三层建成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办公室及男女救助区,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2.*元(含设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元,预备费3.*元。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 (略) 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到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审查手续;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征用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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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完善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健全救助功能,增强救助能力。原则同意三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208-*-04-02-*。
五、项目建设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古 (略) 61号。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面积305.36平方米。在救助站办公室左侧加装电梯,在第三层建成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办公室及男女救助区,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2.*元(含设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元,预备费3.*元。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 (略) 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到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审查手续;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征用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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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完善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健全救助功能,增强救助能力。原则同意三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208-*-04-02-*。
五、项目建设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古 (略) 61号。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面积305.36平方米。在救助站办公室左侧加装电梯,在第三层建成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办公室及男女救助区,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2.*元(含设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元,预备费3.*元。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 (略) 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到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审查手续;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征用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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