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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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17:25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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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派出所、局直有关警种部门:

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传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

**日


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关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 (略) 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治区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打防并举、综合施策,稳步推进精准打击、依法办案、追赃挽损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摸排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快侦快破一批养老诈骗案件,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震慑。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以打促建,以打促防,及时发现养老诈骗暴露出的管理漏洞,通报相关部门,配合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职责分工

县局成立由覃斌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指挥中心、政工室、治安、网安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侦大队,承担专项办日常工作。

刑侦、经侦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

指挥中心依托“情指勤舆督”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规范高效处置涉养老诈骗警情,研判分析发案态势,支撑办案部门打击处理,同时稳妥有效调度处置养老诈骗犯罪引发的重大涉稳风险和敏感舆情。

政工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动成效及典型案例报道工作和敏感舆情的引导、处置。

治安部门发挥派出所、巡特警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养老机构周边及老年人聚集公共场所的巡逻防控,指导养老机构加强单位内部安保,深入辖区摸排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处置养老诈骗警情,依法处理或通报相关侦查部门查处涉老违法犯罪行为。

网安部门负责网上巡查、发现、处置网上涉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和敏感舆情,为侦查办案提供信息和手段支撑。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引导。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 (略) 、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通过制作1至2条视频,广泛宣传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套路”手法,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二是全面摸排线索。要加强与网信、民政、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卫健、市场监管、银监办等有关部门对接协同,精准摸排各重点领域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充分发挥各警种职能优势,采取人力、技术等各种手段,全方位获取网上网下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三是强化线索核查。对上级转办、部门移交、群众举报、主动摸排掌握的线索,必须落实力量,逐条核实,严格把关,做到每条线索核查处置结论由专项办组长审核确认,确保每一条线索核查处置到位。

(二)全力打击整治。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通过立足本地,做好线索摸排、研判经营、积案攻坚工作的基础上,适时组织赴外地开展收网抓捕、审讯调查工作。一是强化破案攻坚。打击坚持快破现案,线索经核实涉嫌违法犯罪的和现发案件,要组织力量侦办,专项办逐案盯办,确保快侦快破。摸清近5年来未破养老诈骗案件底数,区分案件类别,落实责任警种单位,加强攻坚突破,力争破获一批积案。全面梳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未到案人员,明确追逃责任,落实追逃措施,最大限度缉捕归案。二是压实工作职责。案件侦办中,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县局将挂牌督办一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推动破案攻坚取得实效。三是强化追赃挽损。案件侦办工作中,要把追赃挽损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对财产权属清晰属于受害人的依法及时返还,对其它扣押涉案财物随案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审查处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

(三)全面总结提升。总结固化成果,配合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强化舆情监测。加强对专项行动的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预警敏感炒作苗头,按照“三同步”要求,依法稳妥做好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严防形成负面炒作。二是做好风险防控。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防止专项行动或执法办案引发不稳定事端。尤其是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机制进行处置,做实做细化解稳控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三是推动综合治理。对案件侦办中发现的行业乱点乱象,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专项办报告,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落实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挤压此类违法犯罪生存空间。同时,总结成效,提炼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不断提升打击能力和水平,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工作节奏。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宣传发动约一个月时间,打击整治约4个半月时间,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专项行动结束后转入常态化打击。

(二)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抓好督导考核。专项行动成效将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县局专项办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乡镇进行实地督导。对成效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视情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做好信息报送。县局专项办建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每月报告制度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各派出所、相关警种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报送,每月工作情况于16日前上报专项办,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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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派出所、局直有关警种部门:

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传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

**日


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关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 (略) 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治区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打防并举、综合施策,稳步推进精准打击、依法办案、追赃挽损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摸排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快侦快破一批养老诈骗案件,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震慑。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以打促建,以打促防,及时发现养老诈骗暴露出的管理漏洞,通报相关部门,配合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职责分工

县局成立由覃斌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指挥中心、政工室、治安、网安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侦大队,承担专项办日常工作。

刑侦、经侦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

指挥中心依托“情指勤舆督”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规范高效处置涉养老诈骗警情,研判分析发案态势,支撑办案部门打击处理,同时稳妥有效调度处置养老诈骗犯罪引发的重大涉稳风险和敏感舆情。

政工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动成效及典型案例报道工作和敏感舆情的引导、处置。

治安部门发挥派出所、巡特警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养老机构周边及老年人聚集公共场所的巡逻防控,指导养老机构加强单位内部安保,深入辖区摸排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处置养老诈骗警情,依法处理或通报相关侦查部门查处涉老违法犯罪行为。

网安部门负责网上巡查、发现、处置网上涉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和敏感舆情,为侦查办案提供信息和手段支撑。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引导。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 (略) 、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通过制作1至2条视频,广泛宣传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套路”手法,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二是全面摸排线索。要加强与网信、民政、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卫健、市场监管、银监办等有关部门对接协同,精准摸排各重点领域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充分发挥各警种职能优势,采取人力、技术等各种手段,全方位获取网上网下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三是强化线索核查。对上级转办、部门移交、群众举报、主动摸排掌握的线索,必须落实力量,逐条核实,严格把关,做到每条线索核查处置结论由专项办组长审核确认,确保每一条线索核查处置到位。

(二)全力打击整治。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通过立足本地,做好线索摸排、研判经营、积案攻坚工作的基础上,适时组织赴外地开展收网抓捕、审讯调查工作。一是强化破案攻坚。打击坚持快破现案,线索经核实涉嫌违法犯罪的和现发案件,要组织力量侦办,专项办逐案盯办,确保快侦快破。摸清近5年来未破养老诈骗案件底数,区分案件类别,落实责任警种单位,加强攻坚突破,力争破获一批积案。全面梳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未到案人员,明确追逃责任,落实追逃措施,最大限度缉捕归案。二是压实工作职责。案件侦办中,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县局将挂牌督办一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推动破案攻坚取得实效。三是强化追赃挽损。案件侦办工作中,要把追赃挽损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对财产权属清晰属于受害人的依法及时返还,对其它扣押涉案财物随案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审查处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

(三)全面总结提升。总结固化成果,配合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强化舆情监测。加强对专项行动的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预警敏感炒作苗头,按照“三同步”要求,依法稳妥做好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严防形成负面炒作。二是做好风险防控。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防止专项行动或执法办案引发不稳定事端。尤其是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机制进行处置,做实做细化解稳控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三是推动综合治理。对案件侦办中发现的行业乱点乱象,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专项办报告,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落实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挤压此类违法犯罪生存空间。同时,总结成效,提炼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不断提升打击能力和水平,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工作节奏。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宣传发动约一个月时间,打击整治约4个半月时间,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专项行动结束后转入常态化打击。

(二)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抓好督导考核。专项行动成效将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县局专项办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乡镇进行实地督导。对成效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视情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做好信息报送。县局专项办建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每月报告制度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各派出所、相关警种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报送,每月工作情况于16日前上报专项办,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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