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及清廉医院建设督查的通知(隆卫发〔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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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及清廉医院建设督查的通知(隆卫发〔2022〕12号)

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及清廉医院建设督查的通知(隆卫发〔2022〕12号)
** 16:23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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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略) ,县直卫生健康单位:

为认真做好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有关工 (略) 建设工作,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联合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对我县各单位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 (略) 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日—9月9日(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

二、督查对象

各乡(镇) (略) 和列入专项行 (略) 建设范围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一)会议精神传达情况。各乡(镇) (略) 、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是否及时传达自治区、市、县级专项行 (略) 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改等阶段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制定印发有关文件。

(二)动员部署阶段问题整改情况。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对动员部署等阶段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整改是否到位。

(三)深入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 (略) 、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是否按照(隆卫发〔2022〕8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排查等阶段的工作。

(四)集中整改推进情况。各乡(镇) (略) 、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是否针对深入排查阶段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是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是否整改到位。

(五) (略) 建设情况。各乡(镇) (略) 、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是否及时传达自治区、市、 (略) 建设工作动员部署等会议精神,是否编制有关方案,是否成立工作专班,是否深入推进相关工作并组织开展宣传,是否按时报送相关信息等工作。

四、督查方式

采取分类清单式督查,具体内容见附件1、2、3。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走访提问等形式进行。

五、督查人员及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蒙绍文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启仁自治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纪检干部

组员:韦政雄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建办工作人员

(联络员,*)

郭 园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教股负责人

黄雪云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建办工作人员

督查单位:新州、平班、沙梨、隆或、介廷,自 (略) 、 (略) 。

第二组

组长:冉秀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韦金忠自治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纪检干部

组员:黄顺新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建办工作人员

(联络员,*)

黄 维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教股工作人员

杨 惠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建办工作人员

督查单位:克长、岩茶、蛇场、德峨、猪场,自治 (略) 、疾控中心。

第三组

组 长:岑雄勇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老龄办主任

副组长:李仁松自治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组长

组员:罗绍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建办负责人

(联络员,*)

李 雁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流管站负责人

凌 玫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教股工作人员

督查单位:金钟山、革步、天生桥、桠杈、者保、者浪,卫生监督所、皮肤病防治站。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 (略) 、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督查工作对接,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乡(镇) (略) 、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收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开展自查,对照附件1、2、3表格项目填写具体内容,起草自查工作汇报材料,并形成对应工作台账,督查组到达时交给联络员。

(三)请各督查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严肃开展督查,梳理汇总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督查报告模板参考附件4),于9月15日前将督查报告、督查清单(附件1、2、3、4)等材料Word版和盖章PDF版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韦政雄同志处。

(四)督查期间,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安排好督查相关工作。

(五)督查车辆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

联系人:韦政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专项行动督查清单(医疗卫生单位填写)

2. (略) 建设工作督查清单(医疗卫生单位填写)

3.督查报告(模板)



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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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略) ,县直卫生健康单位:

为认真做好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有关工 (略) 建设工作,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联合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对我县各单位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 (略) 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日—9月9日(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

二、督查对象

各乡(镇) (略) 和列入专项行 (略) 建设范围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一)会议精神传达情况。各乡(镇) (略) 、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是否及时传达自治区、市、县级专项行 (略) 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改等阶段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制定印发有关文件。

(二)动员部署阶段问题整改情况。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对动员部署等阶段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整改是否到位。

(三)深入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 (略) 、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是否按照(隆卫发〔2022〕8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排查等阶段的工作。

(四)集中整改推进情况。各乡(镇) (略) 、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是否针对深入排查阶段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是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是否整改到位。

(五) (略) 建设情况。各乡(镇) (略) 、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是否及时传达自治区、市、 (略) 建设工作动员部署等会议精神,是否编制有关方案,是否成立工作专班,是否深入推进相关工作并组织开展宣传,是否按时报送相关信息等工作。

四、督查方式

采取分类清单式督查,具体内容见附件1、2、3。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走访提问等形式进行。

五、督查人员及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蒙绍文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启仁自治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纪检干部

组员:韦政雄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建办工作人员

(联络员,*)

郭 园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教股负责人

黄雪云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建办工作人员

督查单位:新州、平班、沙梨、隆或、介廷,自 (略) 、 (略) 。

第二组

组长:冉秀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韦金忠自治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纪检干部

组员:黄顺新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建办工作人员

(联络员,*)

黄 维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教股工作人员

杨 惠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建办工作人员

督查单位:克长、岩茶、蛇场、德峨、猪场,自治 (略) 、疾控中心。

第三组

组 长:岑雄勇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老龄办主任

副组长:李仁松自治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组长

组员:罗绍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建办负责人

(联络员,*)

李 雁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流管站负责人

凌 玫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教股工作人员

督查单位:金钟山、革步、天生桥、桠杈、者保、者浪,卫生监督所、皮肤病防治站。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 (略) 、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督查工作对接,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乡(镇) (略) 、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收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开展自查,对照附件1、2、3表格项目填写具体内容,起草自查工作汇报材料,并形成对应工作台账,督查组到达时交给联络员。

(三)请各督查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严肃开展督查,梳理汇总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督查报告模板参考附件4),于9月15日前将督查报告、督查清单(附件1、2、3、4)等材料Word版和盖章PDF版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韦政雄同志处。

(四)督查期间,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安排好督查相关工作。

(五)督查车辆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

联系人:韦政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专项行动督查清单(医疗卫生单位填写)

2. (略) 建设工作督查清单(医疗卫生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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