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1项问题整改公示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1项问题整改公示
肇州县林业和草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肇州县林草局草原保护主体责任弱化,草原禁牧制度落实不力,草原变化图斑核实不细致,违法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压实草原保护属地主体责任,严格实施草原禁牧制度,认真核实草原图斑变化,严厉查处各类破坏草原违法行为。 三、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草原保护法律法规和《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严格实施草原禁牧制度,组织签订《草原禁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的宣传教育。二是认真核实图斑变化情况。对2018—2019年草原变化图斑和2019“绿卫”行动草原变化图斑进行逐块核实,对问题图斑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推动依法恢复草原植被。三是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加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核查,对完成整改的图斑点位,市林草局及时组织验收销号,并实行动态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成立了迎检工作专班,组织签订《草原禁牧责任状》,召开全县林草资源保护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有关工作。会同生态、水务、农业、城管等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2次。2021年印发了《肇州县林草行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专项督导实施方案》,开展督导检查2次。 (略) 林草局下发我县草原变化图斑和2019“绿卫”行动草原变化图斑全面核实,经各乡、镇草原站核查,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对林草局下发我县草原变化图斑88个点位和2019“绿卫”行动草原变化图斑组织验收销号,巩固整改成果, (略) 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五、公示时间:**日**日 六、受理部门:肇州县林业和草原局 七、受理电话:0459-* 八、受理地址: (略) (略) 肇州县八厂东街235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肇州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肇州县林业和草原局 **日 |
肇州县林业和草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肇州县林草局草原保护主体责任弱化,草原禁牧制度落实不力,草原变化图斑核实不细致,违法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压实草原保护属地主体责任,严格实施草原禁牧制度,认真核实草原图斑变化,严厉查处各类破坏草原违法行为。 三、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草原保护法律法规和《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严格实施草原禁牧制度,组织签订《草原禁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的宣传教育。二是认真核实图斑变化情况。对2018—2019年草原变化图斑和2019“绿卫”行动草原变化图斑进行逐块核实,对问题图斑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推动依法恢复草原植被。三是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加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核查,对完成整改的图斑点位,市林草局及时组织验收销号,并实行动态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成立了迎检工作专班,组织签订《草原禁牧责任状》,召开全县林草资源保护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有关工作。会同生态、水务、农业、城管等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2次。2021年印发了《肇州县林草行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专项督导实施方案》,开展督导检查2次。 (略) 林草局下发我县草原变化图斑和2019“绿卫”行动草原变化图斑全面核实,经各乡、镇草原站核查,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对林草局下发我县草原变化图斑88个点位和2019“绿卫”行动草原变化图斑组织验收销号,巩固整改成果, (略) 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五、公示时间:**日**日 六、受理部门:肇州县林业和草原局 七、受理电话:0459-* 八、受理地址: (略) (略) 肇州县八厂东街235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肇州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肇州县林业和草原局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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