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4日关于拟对湖北鄂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精制磷酸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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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4日关于拟对湖北鄂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精制磷酸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1

5万吨/年精制磷酸项目

胡集经济开发区

湖北鄂中 (略)

(略) (略)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一条5万吨/年精制磷酸生产线。

储运工程主要包括新建2个400m3产品酸储罐、4个400m3中间储罐(萃余酸、反萃酸、脱氟酸)、1个270m3萃取储罐等,依托公司在建项目综合仓库、磷矿石堆场。

公辅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循环水系统等,依托公司现有给水、脱盐水、供热、供电等设施。

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废气处理系统,依托公司现有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脱氟废气采取三级洗涤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30排放,磷酸浓缩废气采取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31排放。

上述有组织外排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厂内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脱氟工序脱氟洗涤废水、磷酸浓缩冷凝水等均收集至磷酸装置循环水池后回用于磷酸装置制浆工序。

项目及全厂均无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2

微晶蜡加氢装置改白油加氢精制装置

(略) 掇刀区炼厂路9号

中国 (略) 荆门分公司

(略) (略)

将现有5万吨/年微晶蜡加氢装置改建为5万吨/年白油加氢精制装置,项目总投资635万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DA040排放,能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塔顶气进入厂区瓦斯系统回用。

含油污水经石化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单元处理后排入竹皮河,能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直接排放标准及《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排放标准限值中较严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3

年产15万吨水处理药剂扩建项目

胡集经济开发区

湖北碧水蓝 (略)

(略) (略)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依托现有跑道池、干燥车间、反应池,并新增反应池及干燥设备,用于建设15万吨/年聚合氯化铝产品(5万吨/年固体聚合氯化铝、10万吨/年液体聚合氯化铝)。

储运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硫酸罐区(2个4500m3硫酸储罐)、盐酸罐区(3个2000m3盐酸储罐)等,新建成品仓库、依托公司现有原料仓库及成品仓库等。

公辅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排水系统、供冷系统,依托公司现有给水系统、供热系统、供电系统。

环保工程主要包括:依托现有废气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新建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反应池废气采取一级水洗+二级碱洗处理后分别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6和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废气采取一级水洗+二级碱洗处理后分别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6和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包装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上述有组织外排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反应工序。

项目及全厂均无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1

5万吨/年精制磷酸项目

胡集经济开发区

湖北鄂中 (略)

(略) (略)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一条5万吨/年精制磷酸生产线。

储运工程主要包括新建2个400m3产品酸储罐、4个400m3中间储罐(萃余酸、反萃酸、脱氟酸)、1个270m3萃取储罐等,依托公司在建项目综合仓库、磷矿石堆场。

公辅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循环水系统等,依托公司现有给水、脱盐水、供热、供电等设施。

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废气处理系统,依托公司现有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脱氟废气采取三级洗涤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30排放,磷酸浓缩废气采取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31排放。

上述有组织外排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厂内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脱氟工序脱氟洗涤废水、磷酸浓缩冷凝水等均收集至磷酸装置循环水池后回用于磷酸装置制浆工序。

项目及全厂均无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2

微晶蜡加氢装置改白油加氢精制装置

(略) 掇刀区炼厂路9号

中国 (略) 荆门分公司

(略) (略)

将现有5万吨/年微晶蜡加氢装置改建为5万吨/年白油加氢精制装置,项目总投资635万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DA040排放,能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塔顶气进入厂区瓦斯系统回用。

含油污水经石化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单元处理后排入竹皮河,能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直接排放标准及《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排放标准限值中较严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3

年产15万吨水处理药剂扩建项目

胡集经济开发区

湖北碧水蓝 (略)

(略) (略)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依托现有跑道池、干燥车间、反应池,并新增反应池及干燥设备,用于建设15万吨/年聚合氯化铝产品(5万吨/年固体聚合氯化铝、10万吨/年液体聚合氯化铝)。

储运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硫酸罐区(2个4500m3硫酸储罐)、盐酸罐区(3个2000m3盐酸储罐)等,新建成品仓库、依托公司现有原料仓库及成品仓库等。

公辅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排水系统、供冷系统,依托公司现有给水系统、供热系统、供电系统。

环保工程主要包括:依托现有废气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新建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反应池废气采取一级水洗+二级碱洗处理后分别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6和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废气采取一级水洗+二级碱洗处理后分别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6和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包装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上述有组织外排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反应工序。

项目及全厂均无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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