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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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 15:21:11分类:公示公告次浏览
2022年11月 6日,广西 (略) (略) 组织召开《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西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 (略) )以及2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2022年11月 6日,广西 (略) (略) 组织召开《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西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2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1)广西 (略)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 (略) 玉州区南江街道合汉村13队13-1号,项目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3"13.19",北纬22°36"35.86",占地3000㎡,项目东面为荒地;南面紧邻一间闲置厂房;西南面为坡地、隔约105m为东心冲零散居民点;西面为废弃厂房;北面为荒地、隔约8m为东心冲一户居民点。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建设,主要建设一条铁艺栏杆加工生产线,内容有切管、冲孔、焊接、自动喷涂、固化,配套建设仓库300㎡,办公生活区500㎡。项目运营期间,年加工铁艺栏杆10万米。

(2)广西 (略) 于2019年11月委托广西程远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 (略) 玉州生态环境局以《 (略) 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区环项[2020]1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9.7%)。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表项目环评建设内容与实践建设内容情况变动情况表

序号

项目

环评及批复内容

项目实际

建设情况

是否属于

重大变动

1

生产车间

塑粉调配区位于车间东部,主要设有混料机 2台、挤出机 2 台、磨粉机2台

项目无塑粉调配区,不使用混料机、挤出机和磨粉机

2

废气治理

喷粉废气:覆膜滤芯粉末回收设备+1#高排气筒(15m)

喷粉废气经覆膜滤芯粉末回收设备回收后重新利用,不外排。

3

生产设备

液压半自动切割机1台

液压半自动切割机2台

焊机2台

焊机3台

通过本次对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查分析得知:广西 (略)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实际建设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上表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故企业无重大变动。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广西 (略)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劳动定员10人,其中2人在厂内食宿,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832m3/d,249.6m3/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管材切割、抛光粉尘、焊接烟气和喷粉固化废气等。

①切割粉尘

项目管材切割过程产生金属粉尘,其颗粒较大,比重比空气大,基本可自然沉降于设备周边地面,经过沉降的粉尘由单位定期清扫地面对金属粉尘进行收集,项目切割粉尘产生量为0.216t/a。金属粉尘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和边角料一同外售。

②抛光粉尘

项目抛光过程会产生金属粉尘。使用的自动抛光机配套有布袋除尘系统,约98%抛光粉尘由布袋除尘收集,未收集部分自然沉降于设备周边地面,经过沉降的粉尘由单位定期清扫地面对金属粉尘进行收集,抛光粉尘产生量为0.216t/a。金属粉尘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和边角料一同外售。

③焊接烟气

项目生产线布置CO2保护焊机2台,项目焊接工段会产生焊接烟尘,使用的焊材均为实芯焊丝,焊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在生产车间安装排风扇,定时通风,保证车间空气质量。

④喷粉粉尘

项目采用静电喷涂工艺,塑粉的附着效率约为90%。未附着的塑粉由喷粉房自带的覆膜滤芯粉末回收设备对含尘气体进行收集、过滤,不外排。喷粉房密闭工作,不考虑粉尘无组织排放。

⑤燃烧机废气

项目固化工序使用固化炉配套燃烧机提供热能,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燃烧机废气通过燃烧机配套的“旋风离心分离除尘+水箱吹水雾化除尘”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⑥固化有机废气

项目所使用热固性粉末涂料在固化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项目固化房设置的燃烧机燃烧产生的热蒸汽从固化室底部通入对工件进行烘干,在固化室两端设置风幕进行封闭处理,固化室两端无组织排放量按产生量的2%计,烘干后的空气携带挥发的有机废气回燃烧机燃烧室进行燃烧处理,燃烧对有机废气的净化效率按95%计,处理后废气与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一起由风机引至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抛光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强度在75dB(A)~85dB(A)之间,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声环境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处置

①边角料

项目剪切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产生量约为50t/a,集中收集后外售。

②金属粉尘

项目剪切及抛光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粉尘,剪切粉尘自然沉降于设备周边地面,定期清扫地面对金属粉尘进行收集,金属粉尘产生量为0.216t/a;抛光粉尘由抛光机自带的布袋除尘系统收集,未收集的金属粉尘自然沉降于设备周边地面,建设单位定期清扫地面对金属粉尘进行收集,金属粉尘产生量约为0.216t/a。则项目营运期金属粉尘产生量约为0.432t/a,金属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

③焊渣

项目在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焊渣,焊渣产生量为0.4t/a,集中收集后外售。

④滤芯粉尘

项目喷粉房滤芯回收装置收集的粉尘定期及时清理,粉尘产生量约为0.1t/a,清理的粉尘回用于喷粉工序。

⑤灰渣

生物质能源颗粒燃烧废渣产生量约为燃料的10%,项目年使用生物质颗粒约100t,则燃烧废渣为10t/a,灰渣堆存于固化炉房旁边的灰渣堆棚内,定期外售给周边村民用作肥料。

⑥废涂料包装袋

废涂料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0.05t/a,不能随意清理堆放,厂区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并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有关贮存技术要求进行妥善收集,定期交由有厂家回收处置利用,并做好处置记录台账。

⑦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定员为10人,其中住宿员工为2人,根据我国生活垃圾统计数据,生活垃圾产生量住宿人员按每人每天按1kg计,不住宿按每人每天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t/a,经密闭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厂界下风向的监测项目颗粒物、氮氧化物监测值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的监测值均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表A.1标准限值要求。

(2)固化、燃烧废气排放口的监测项目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非*烷总烃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3)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监测值均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 2类标准限值。

(4)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广西 (略)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广西 (略)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业主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广西 (略)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验收报告-公示稿.pdf

#bocaiimg0num验收工作意见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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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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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 6日,广西 (略) (略) 组织召开《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西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 (略) )以及2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2022年11月 6日,广西 (略) (略) 组织召开《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西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2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1)广西 (略)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 (略) 玉州区南江街道合汉村13队13-1号,项目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3"13.19",北纬22°36"35.86",占地3000㎡,项目东面为荒地;南面紧邻一间闲置厂房;西南面为坡地、隔约105m为东心冲零散居民点;西面为废弃厂房;北面为荒地、隔约8m为东心冲一户居民点。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建设,主要建设一条铁艺栏杆加工生产线,内容有切管、冲孔、焊接、自动喷涂、固化,配套建设仓库300㎡,办公生活区500㎡。项目运营期间,年加工铁艺栏杆10万米。

(2)广西 (略) 于2019年11月委托广西程远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 (略) 玉州生态环境局以《 (略) 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区环项[2020]1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9.7%)。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表项目环评建设内容与实践建设内容情况变动情况表

序号

项目

环评及批复内容

项目实际

建设情况

是否属于

重大变动

1

生产车间

塑粉调配区位于车间东部,主要设有混料机 2台、挤出机 2 台、磨粉机2台

项目无塑粉调配区,不使用混料机、挤出机和磨粉机

2

废气治理

喷粉废气:覆膜滤芯粉末回收设备+1#高排气筒(15m)

喷粉废气经覆膜滤芯粉末回收设备回收后重新利用,不外排。

3

生产设备

液压半自动切割机1台

液压半自动切割机2台

焊机2台

焊机3台

通过本次对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查分析得知:广西 (略)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实际建设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上表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故企业无重大变动。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广西 (略)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劳动定员10人,其中2人在厂内食宿,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832m3/d,249.6m3/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管材切割、抛光粉尘、焊接烟气和喷粉固化废气等。

①切割粉尘

项目管材切割过程产生金属粉尘,其颗粒较大,比重比空气大,基本可自然沉降于设备周边地面,经过沉降的粉尘由单位定期清扫地面对金属粉尘进行收集,项目切割粉尘产生量为0.216t/a。金属粉尘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和边角料一同外售。

②抛光粉尘

项目抛光过程会产生金属粉尘。使用的自动抛光机配套有布袋除尘系统,约98%抛光粉尘由布袋除尘收集,未收集部分自然沉降于设备周边地面,经过沉降的粉尘由单位定期清扫地面对金属粉尘进行收集,抛光粉尘产生量为0.216t/a。金属粉尘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和边角料一同外售。

③焊接烟气

项目生产线布置CO2保护焊机2台,项目焊接工段会产生焊接烟尘,使用的焊材均为实芯焊丝,焊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在生产车间安装排风扇,定时通风,保证车间空气质量。

④喷粉粉尘

项目采用静电喷涂工艺,塑粉的附着效率约为90%。未附着的塑粉由喷粉房自带的覆膜滤芯粉末回收设备对含尘气体进行收集、过滤,不外排。喷粉房密闭工作,不考虑粉尘无组织排放。

⑤燃烧机废气

项目固化工序使用固化炉配套燃烧机提供热能,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燃烧机废气通过燃烧机配套的“旋风离心分离除尘+水箱吹水雾化除尘”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⑥固化有机废气

项目所使用热固性粉末涂料在固化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项目固化房设置的燃烧机燃烧产生的热蒸汽从固化室底部通入对工件进行烘干,在固化室两端设置风幕进行封闭处理,固化室两端无组织排放量按产生量的2%计,烘干后的空气携带挥发的有机废气回燃烧机燃烧室进行燃烧处理,燃烧对有机废气的净化效率按95%计,处理后废气与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一起由风机引至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抛光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强度在75dB(A)~85dB(A)之间,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声环境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处置

①边角料

项目剪切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产生量约为50t/a,集中收集后外售。

②金属粉尘

项目剪切及抛光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粉尘,剪切粉尘自然沉降于设备周边地面,定期清扫地面对金属粉尘进行收集,金属粉尘产生量为0.216t/a;抛光粉尘由抛光机自带的布袋除尘系统收集,未收集的金属粉尘自然沉降于设备周边地面,建设单位定期清扫地面对金属粉尘进行收集,金属粉尘产生量约为0.216t/a。则项目营运期金属粉尘产生量约为0.432t/a,金属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

③焊渣

项目在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焊渣,焊渣产生量为0.4t/a,集中收集后外售。

④滤芯粉尘

项目喷粉房滤芯回收装置收集的粉尘定期及时清理,粉尘产生量约为0.1t/a,清理的粉尘回用于喷粉工序。

⑤灰渣

生物质能源颗粒燃烧废渣产生量约为燃料的10%,项目年使用生物质颗粒约100t,则燃烧废渣为10t/a,灰渣堆存于固化炉房旁边的灰渣堆棚内,定期外售给周边村民用作肥料。

⑥废涂料包装袋

废涂料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0.05t/a,不能随意清理堆放,厂区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并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有关贮存技术要求进行妥善收集,定期交由有厂家回收处置利用,并做好处置记录台账。

⑦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定员为10人,其中住宿员工为2人,根据我国生活垃圾统计数据,生活垃圾产生量住宿人员按每人每天按1kg计,不住宿按每人每天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t/a,经密闭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厂界下风向的监测项目颗粒物、氮氧化物监测值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的监测值均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表A.1标准限值要求。

(2)固化、燃烧废气排放口的监测项目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非*烷总烃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3)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监测值均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 2类标准限值。

(4)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广西 (略)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广西 (略)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业主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广西 (略) 宝昌金属制品生产项目验收报告-公示稿.pdf

#bocaiimg0num验收工作意见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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