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平县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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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平县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武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武平县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武平县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项目代码:2211-35**-*)建设,对构筑区域性创业高地、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工业园区。

三、项目单位:福建武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区,总建筑面积18000㎡;工程化中试与检测区,总建筑面积 52000平方米;合作交流区,总建筑面积6000㎡;基地智慧中心,包括建设基地智慧大楼,搭载建设基地云平台、基地基础数据库、智慧管理平台等系统,为入园企业提供建设基地云平台、基地基础数据库、智慧管理平台及综合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工程:项目区道路及广场总面积19200㎡,其中主干路宽30m,次干路宽25m,支路宽16m,广场及停车场:广场以及停车场30000 ㎡,其中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6000㎡,建设充电停车位154个,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电梯工程、配套设备设施等,景观绿化:园艺花圃及绿化10800㎡。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8541.6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三十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信科技局、商务局、 (略) 武平生态环境局。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印发

福建武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武平县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武平县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项目代码:2211-35**-*)建设,对构筑区域性创业高地、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工业园区。

三、项目单位:福建武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区,总建筑面积18000㎡;工程化中试与检测区,总建筑面积 52000平方米;合作交流区,总建筑面积6000㎡;基地智慧中心,包括建设基地智慧大楼,搭载建设基地云平台、基地基础数据库、智慧管理平台等系统,为入园企业提供建设基地云平台、基地基础数据库、智慧管理平台及综合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工程:项目区道路及广场总面积19200㎡,其中主干路宽30m,次干路宽25m,支路宽16m,广场及停车场:广场以及停车场30000 ㎡,其中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6000㎡,建设充电停车位154个,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电梯工程、配套设备设施等,景观绿化:园艺花圃及绿化10800㎡。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8541.6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三十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信科技局、商务局、 (略) 武平生态环境局。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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