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自然资源局会议室等信息化改造项目(会议室音响、功放等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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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自然资源局会议室等信息化改造项目(会议室音响、功放等设备)招标公告

金昌市自然资源局会议室等信息化改造项目(会议室音响、功放等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RZY2022GK-1115

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会议室等信息化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略) 自然资源局视频会议音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改造、安装、施工。(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 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2.4 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 提供2022年1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7 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真实有效;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延安西路16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51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延安西路16号            

联系方式:093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述茂

电 话:*


金昌市自然资源局会议室等信息化改造项目(会议室音响、功放等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RZY2022GK-1115

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会议室等信息化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略) 自然资源局视频会议音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改造、安装、施工。(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 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2.4 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 提供2022年1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7 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真实有效;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延安西路16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51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延安西路16号            

联系方式:093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述茂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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