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1-1416:45
关于2022年1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1-1416: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铁厂河乡药厂建筑用石灰岩矿开采及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综合股) 0827-*(局办公室)。
地 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7号(市民之家通江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铁厂河乡药厂建筑用石灰岩矿开采及生产加工项目 | 通江县诺水河镇铁厂河村六社 | 通 (略) | 王贤忠 | 深圳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开采及砂石加工厂进行补评,建成年产成品砂石料共27万吨的规模;矿山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闭组成,面积0.0616km2,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计112.5万元,占总投资28.13%。 |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应遵循有序施工、文明施工的原则,做到施工材料堆放有序,施工道路通畅,施工人员各尽其职,使施工有条不紊进行。 ②控制开挖面积,严格划定施工区域,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对工地周围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干扰。 ③各个施工工地内应配备洒水器械定时洒水,防止产生大量的粉尘。 2、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落实施工现场管理,即:“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施工场地必须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3、水污染物控制措施 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经加工厂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4、噪声控制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 5、固废控制措施 ①土石方:施工期土石方量开挖主要来源于项目开工前剥离表土。剥离表土暂存于表土堆场,作为后期矿山的土地复垦使用。 ②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外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禁止越界开采,减少植被的破坏。 ②建设单位应按照《复垦方案》,进行“边开采,边复垦”,采取覆土、植草、种树或种植其他植物的方式进行迹地恢复,恢复其生态功能,最大程度地减轻对生态的破坏。 ③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树立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禁止进山狩猎;尽量减少由于知识缺乏或认识误区造成的对野生动物种群的影响。 ④加强矿山及生产加工区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同时,加强对矿区及生产加工区生活垃圾等污染物的收集并采取相关环保治理措施,防止污染物污染周边环境。 ⑤在矿区边界及露天开采区明显处设置永久性安全生产警示牌,控制矿区工作人员活动的范围,防止矿区工作人员偷猎的情况发生。 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完善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修建截排水沟、护坡等设施,采取绿化和土地复垦等植被恢复措施,以有效地保持水土。 ⑦加强矿区生态恢复及绿化,营造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人工植被景观。 ⑧加强运输道路的维护、管理,边坡失稳区段及时维护并进行护坡防护;道路建设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与原有地貌和景观协调。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的监测,做好排水工作。 2、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 ①采剥粉尘:在矿区设置雾炮机,采剥过程使用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增加土壤湿度,减少粉尘的产生。 ②钻孔凿岩粉尘:采用雾炮机洒水湿式作业,选用带有捕尘装置的潜孔钻机,可有效减少粉尘的产生。 ③爆破废气:在爆破现场加强洒水喷淋抑尘,爆破结束后持续加强洒水喷淋抑尘,加速粉尘沉降。 ④装卸扬尘:在装卸过程中用雾炮机、洒水车进行喷雾降尘。 ⑤道路运输扬尘:设置洒水车,定期对道路洒水降尘;进出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冲洗废水由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矿石外运控制装卸量、采用洒水加湿后加盖篷布运输。 ⑥堆场粉尘:设封闭式堆场,地面硬化处理、顶部设喷雾装置进行喷雾降尘。 ⑦投料粉尘:湿法作业,在给料口处设三面遮挡,上方增设喷雾装置,定点喷雾降尘;加强生产管理,缓慢投料。 ⑧破碎筛分制砂粉尘:湿式作业,改造为全封闭式生产厂房,地面水泥硬化;破碎、筛分、制砂点均安装喷淋装置降尘;传送带区域铺设喷雾装置喷雾降尘;厂房内设移动式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厂房进出口设PVC挂帘,厂房内部、出入口及四周均设喷雾装置进行喷雾降尘。 ⑨油烟:食堂增设高性能油烟净化器,采用60%净化效率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⑩发电机废气:选用0#柴油作为燃料,仅停电时启用,废气经发电机自带消烟除尘器处理,后引至发电机房专用烟道排放。 3、水污染物控制措施 ①生活废水:矿区员工依托加工厂办公生活设施,食堂废水经新增油水分离器(约1m3)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已建化粪池(容积20m3)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②露天采场降尘废水:全部蒸发损耗。 ③露天采场初期雨水:在采场内设置临时排水沟,在采场外设置截水沟,通过截排水沟和预埋涵管收集,引至加工厂沉淀池收集(兼作雨水收集池,约2400m3),沉淀后回用于矿区生产用水、降尘用水及绿化用水,不外排。 ④淋溶水:新增表土堆场和废石场下游设置重力式挡土墙,左右两侧自然堆积,配套建设截水沟,淋溶水引至运输道路排水沟,后引至已建沉淀池(容积约24000m3)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降尘用水。 ⑤生产加工区初期雨水:将加工区域地面全部进行硬化处理,铺设水泥地面;经导排沟和管道引至地势较低处的缓冲池,再利用水泵输送至沉淀池(约2400m3),雨水通过沉淀收集后回用于加工区生产用水、降尘用水及绿化用水,不外排。 ⑥车辆冲洗废水: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新增设三级隔油沉淀池,(容积为3m3),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⑦加工区降尘废水:全部蒸发损耗。 ⑧加工区地面冲洗废水:加工区车间内地面硬化处理,增设集水沟,地面冲洗废水经集水沟引至污水池内,后提升至泥浆罐(300m3)浓缩处理,后暂存于沉淀池(约2400m3)循环使用,不外排。 ⑨砂石加工生产废水:加工生产线区域地面硬化处理,增设集水沟,石料加工废水(含渗滤水)经集水沟收集同洗砂废水一起进入污水池(约400m3),提升至泥浆罐(约300m3)浓缩压滤处理后,暂存于沉淀池(约2400m3)后回用于洗砂,不外排。 4、噪声控制措施 ①矿山开采噪声:优先选用噪声值相对较低的先进、环保设备,加强对各个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确保正常运行。采区位置远离周围居民点,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运输、装卸时严格做到文明操作,严禁随意抛放,对进出的运输汽车加强管理,尤其是途经居民点,要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分散进出,严禁夜间运输等,减少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②爆破振动污染:采用中深孔爆破和毫秒级延时爆破技术进行爆破作业,降低炸药单耗量,增加爆破量,减少爆破次数,降低爆破震动效应。 ③运输噪声:运输过程注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设置禁鸣标志,分散进出。 ④生产加工生产区噪声:设备在采购时优先选用噪声值相对较低的先进、环保设备;破碎机、洗砂机、振动筛等高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将高噪声源生产车间尽量设置于厂区中央,远离厂界周边声环境敏感点,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加强对各个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在运输、装卸时严格做到文明操作,严禁随意抛放,严禁运输车辆在项目区域内鸣笛;同时加工生产设备均布设在封闭生产车间内,采用厂房隔声。 5、固废控制措施 ①剥离表土:新增设表土堆场,矿区采取“边开采、边生态恢复”方式,表土集中养护满足恢复条件后及时回填开采区复垦。 ②开采废石:新增设废石场,开采废石暂存于废石场,后期用于开采区回填复垦。 ③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用于绿化覆土(底层用土),不外排。 ④泥饼:加工厂设泥饼暂存区暂存压滤后泥饼,后期用于矿区已开采区回填复垦。 ⑤清扫灰:定期清理后同泥饼一起暂存于泥饼暂存间内,后用于矿区已开采区回填复垦。 ⑥包装废料:收集暂存于新建一般固废间(面积约5m2)内,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⑦餐厨垃圾及废油脂: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回收处理。 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⑨危险废物:在生产加工区内建设专门的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0m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废转运联单记录。 6、闭矿后矿区生态恢复措施 矿山开采应及时对形成的最终边坡进行复绿工作。矿山关闭后,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办理闭矿或停办手续,及时编制矿山闭矿生态环境恢复方案,具体生态恢复措施以编制的闭矿生态恢复方案为准,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①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服务期满后应妥善处理遗留或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并实施各类污染物临时处理处置方案。对地上及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管线、污染治理设施等予以规范清理和拆除。 ②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应对原有场地遗留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处置。 ③充分结合废弃地的地质生态环境特征,应采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等多种综合治理修复(重建)措施方案。 ④闭矿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采矿区、加工区、生活区等进行生态恢复,通过人为措施恢复因项目占用的土地、破坏的植被,逐步恢复生态系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铁厂河乡药厂建筑用石灰岩矿开采及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综合股) 0827-*(局办公室)。
地 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7号(市民之家通江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铁厂河乡药厂建筑用石灰岩矿开采及生产加工项目 | 通江县诺水河镇铁厂河村六社 | 通 (略) | 王贤忠 | 深圳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开采及砂石加工厂进行补评,建成年产成品砂石料共27万吨的规模;矿山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闭组成,面积0.0616km2,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计112.5万元,占总投资28.13%。 |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应遵循有序施工、文明施工的原则,做到施工材料堆放有序,施工道路通畅,施工人员各尽其职,使施工有条不紊进行。 ②控制开挖面积,严格划定施工区域,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对工地周围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干扰。 ③各个施工工地内应配备洒水器械定时洒水,防止产生大量的粉尘。 2、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落实施工现场管理,即:“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施工场地必须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3、水污染物控制措施 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经加工厂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4、噪声控制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 5、固废控制措施 ①土石方:施工期土石方量开挖主要来源于项目开工前剥离表土。剥离表土暂存于表土堆场,作为后期矿山的土地复垦使用。 ②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外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禁止越界开采,减少植被的破坏。 ②建设单位应按照《复垦方案》,进行“边开采,边复垦”,采取覆土、植草、种树或种植其他植物的方式进行迹地恢复,恢复其生态功能,最大程度地减轻对生态的破坏。 ③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树立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禁止进山狩猎;尽量减少由于知识缺乏或认识误区造成的对野生动物种群的影响。 ④加强矿山及生产加工区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同时,加强对矿区及生产加工区生活垃圾等污染物的收集并采取相关环保治理措施,防止污染物污染周边环境。 ⑤在矿区边界及露天开采区明显处设置永久性安全生产警示牌,控制矿区工作人员活动的范围,防止矿区工作人员偷猎的情况发生。 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完善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修建截排水沟、护坡等设施,采取绿化和土地复垦等植被恢复措施,以有效地保持水土。 ⑦加强矿区生态恢复及绿化,营造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人工植被景观。 ⑧加强运输道路的维护、管理,边坡失稳区段及时维护并进行护坡防护;道路建设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与原有地貌和景观协调。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的监测,做好排水工作。 2、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 ①采剥粉尘:在矿区设置雾炮机,采剥过程使用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增加土壤湿度,减少粉尘的产生。 ②钻孔凿岩粉尘:采用雾炮机洒水湿式作业,选用带有捕尘装置的潜孔钻机,可有效减少粉尘的产生。 ③爆破废气:在爆破现场加强洒水喷淋抑尘,爆破结束后持续加强洒水喷淋抑尘,加速粉尘沉降。 ④装卸扬尘:在装卸过程中用雾炮机、洒水车进行喷雾降尘。 ⑤道路运输扬尘:设置洒水车,定期对道路洒水降尘;进出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冲洗废水由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矿石外运控制装卸量、采用洒水加湿后加盖篷布运输。 ⑥堆场粉尘:设封闭式堆场,地面硬化处理、顶部设喷雾装置进行喷雾降尘。 ⑦投料粉尘:湿法作业,在给料口处设三面遮挡,上方增设喷雾装置,定点喷雾降尘;加强生产管理,缓慢投料。 ⑧破碎筛分制砂粉尘:湿式作业,改造为全封闭式生产厂房,地面水泥硬化;破碎、筛分、制砂点均安装喷淋装置降尘;传送带区域铺设喷雾装置喷雾降尘;厂房内设移动式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厂房进出口设PVC挂帘,厂房内部、出入口及四周均设喷雾装置进行喷雾降尘。 ⑨油烟:食堂增设高性能油烟净化器,采用60%净化效率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⑩发电机废气:选用0#柴油作为燃料,仅停电时启用,废气经发电机自带消烟除尘器处理,后引至发电机房专用烟道排放。 3、水污染物控制措施 ①生活废水:矿区员工依托加工厂办公生活设施,食堂废水经新增油水分离器(约1m3)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已建化粪池(容积20m3)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②露天采场降尘废水:全部蒸发损耗。 ③露天采场初期雨水:在采场内设置临时排水沟,在采场外设置截水沟,通过截排水沟和预埋涵管收集,引至加工厂沉淀池收集(兼作雨水收集池,约2400m3),沉淀后回用于矿区生产用水、降尘用水及绿化用水,不外排。 ④淋溶水:新增表土堆场和废石场下游设置重力式挡土墙,左右两侧自然堆积,配套建设截水沟,淋溶水引至运输道路排水沟,后引至已建沉淀池(容积约24000m3)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降尘用水。 ⑤生产加工区初期雨水:将加工区域地面全部进行硬化处理,铺设水泥地面;经导排沟和管道引至地势较低处的缓冲池,再利用水泵输送至沉淀池(约2400m3),雨水通过沉淀收集后回用于加工区生产用水、降尘用水及绿化用水,不外排。 ⑥车辆冲洗废水: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新增设三级隔油沉淀池,(容积为3m3),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⑦加工区降尘废水:全部蒸发损耗。 ⑧加工区地面冲洗废水:加工区车间内地面硬化处理,增设集水沟,地面冲洗废水经集水沟引至污水池内,后提升至泥浆罐(300m3)浓缩处理,后暂存于沉淀池(约2400m3)循环使用,不外排。 ⑨砂石加工生产废水:加工生产线区域地面硬化处理,增设集水沟,石料加工废水(含渗滤水)经集水沟收集同洗砂废水一起进入污水池(约400m3),提升至泥浆罐(约300m3)浓缩压滤处理后,暂存于沉淀池(约2400m3)后回用于洗砂,不外排。 4、噪声控制措施 ①矿山开采噪声:优先选用噪声值相对较低的先进、环保设备,加强对各个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确保正常运行。采区位置远离周围居民点,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运输、装卸时严格做到文明操作,严禁随意抛放,对进出的运输汽车加强管理,尤其是途经居民点,要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分散进出,严禁夜间运输等,减少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②爆破振动污染:采用中深孔爆破和毫秒级延时爆破技术进行爆破作业,降低炸药单耗量,增加爆破量,减少爆破次数,降低爆破震动效应。 ③运输噪声:运输过程注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设置禁鸣标志,分散进出。 ④生产加工生产区噪声:设备在采购时优先选用噪声值相对较低的先进、环保设备;破碎机、洗砂机、振动筛等高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将高噪声源生产车间尽量设置于厂区中央,远离厂界周边声环境敏感点,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加强对各个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在运输、装卸时严格做到文明操作,严禁随意抛放,严禁运输车辆在项目区域内鸣笛;同时加工生产设备均布设在封闭生产车间内,采用厂房隔声。 5、固废控制措施 ①剥离表土:新增设表土堆场,矿区采取“边开采、边生态恢复”方式,表土集中养护满足恢复条件后及时回填开采区复垦。 ②开采废石:新增设废石场,开采废石暂存于废石场,后期用于开采区回填复垦。 ③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用于绿化覆土(底层用土),不外排。 ④泥饼:加工厂设泥饼暂存区暂存压滤后泥饼,后期用于矿区已开采区回填复垦。 ⑤清扫灰:定期清理后同泥饼一起暂存于泥饼暂存间内,后用于矿区已开采区回填复垦。 ⑥包装废料:收集暂存于新建一般固废间(面积约5m2)内,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⑦餐厨垃圾及废油脂: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回收处理。 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⑨危险废物:在生产加工区内建设专门的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0m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废转运联单记录。 6、闭矿后矿区生态恢复措施 矿山开采应及时对形成的最终边坡进行复绿工作。矿山关闭后,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办理闭矿或停办手续,及时编制矿山闭矿生态环境恢复方案,具体生态恢复措施以编制的闭矿生态恢复方案为准,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①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服务期满后应妥善处理遗留或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并实施各类污染物临时处理处置方案。对地上及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管线、污染治理设施等予以规范清理和拆除。 ②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应对原有场地遗留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处置。 ③充分结合废弃地的地质生态环境特征,应采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等多种综合治理修复(重建)措施方案。 ④闭矿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采矿区、加工区、生活区等进行生态恢复,通过人为措施恢复因项目占用的土地、破坏的植被,逐步恢复生态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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