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蚌埠市大庆路桥西侧、朝阳路桥西侧、长淮卫桥西侧穿越淮河通信管道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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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蚌埠市大庆路桥西侧、朝阳路桥西侧、长淮卫桥西侧穿越淮河通信管道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安徽 (略) :
  你公司申 (略) 大庆路桥西侧、朝阳路桥西侧、长淮卫桥西侧穿越淮河通信管道项目(项目代码:2020-*-63-03-*)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的有关材料(以下简称《航评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经审核,现予以通过。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拟建管道工程 (略) 境内大庆路桥上游约270米处、朝阳路桥上游约150米处、长淮卫桥上游约150米处穿越淮河航道。工程河段河势稳定、航道顺直,上、下游安全距离范围内均无港口锚地分布,与蚌埠港总体规划均无冲突,同意《航评报告》中工程选址方案。
  二、代表船型、船队
  原则同意《航评报告》选取2000吨级货船(90.0米×14.8米×2.6米,总长×总宽×设计吃水,下同)、2000吨级货船(67.6米×13.8米×3.3米)、1顶2×2000吨级顶推船队(182米×16.2米×2.6米)、1拖6×1000吨级拖带船队(357米×10.8米×2.5米),100TEU集装箱船(73米×13.8米×3.0米)作为代表船型、船队。
  三、设计通航水位
  淮河航道(临淮岗~红山头)规划等级为Ⅱ级,原则同意《航评报告》中工程穿越处设计最低通航水位采用98%保证率水位10.97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
  四、管道穿越方案
  拟建通信管道外径250毫米,均采用定向钻施工,出入土点均分别位于淮河右、左岸滩地上。大庆路桥西侧穿越处管道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交角基本平行,在航道及可能通航的水域412米范围内管道埋置于规划航道底高程以下15.91米。朝阳路桥西侧穿越处管道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交角约12°,在航道及可能通航的水域515米范围内管道埋置于规划航道底高程以下12.17米。长淮卫桥西侧穿越处管道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交角基本平行,在航道及可能通航的水域375米范围内管道埋置于规划航道底高程以下8.58米。以上三次穿越方案均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较小。
  五、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线标,并负责标志的日常维护。
  六、作出本审核意见的基础性资料
  《 (略) 大庆路桥西侧、朝阳路桥西侧、长淮卫桥西侧穿淮河通信管道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略) 交通运输局关 (略) 大庆路桥西侧、朝阳路桥西侧、长淮卫桥西侧穿越淮河通信管道项目穿越淮河选址意见的复函》、《 (略) 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 (略) 大庆路桥西侧、朝阳路桥西侧、长淮卫桥西侧穿淮河通信管道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意见》。
  七、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淮河航道局及相关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报送建设项目施工图中涉及航道、通航内容的资料。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资料。
  (二)请淮河航道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相关管理机构,对本审核意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应将监督检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 (略)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送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略) 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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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略) :
  你公司申 (略) 大庆路桥西侧、朝阳路桥西侧、长淮卫桥西侧穿越淮河通信管道项目(项目代码:2020-*-63-03-*)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的有关材料(以下简称《航评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经审核,现予以通过。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拟建管道工程 (略) 境内大庆路桥上游约270米处、朝阳路桥上游约150米处、长淮卫桥上游约150米处穿越淮河航道。工程河段河势稳定、航道顺直,上、下游安全距离范围内均无港口锚地分布,与蚌埠港总体规划均无冲突,同意《航评报告》中工程选址方案。
  二、代表船型、船队
  原则同意《航评报告》选取2000吨级货船(90.0米×14.8米×2.6米,总长×总宽×设计吃水,下同)、2000吨级货船(67.6米×13.8米×3.3米)、1顶2×2000吨级顶推船队(182米×16.2米×2.6米)、1拖6×1000吨级拖带船队(357米×10.8米×2.5米),100TEU集装箱船(73米×13.8米×3.0米)作为代表船型、船队。
  三、设计通航水位
  淮河航道(临淮岗~红山头)规划等级为Ⅱ级,原则同意《航评报告》中工程穿越处设计最低通航水位采用98%保证率水位10.97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
  四、管道穿越方案
  拟建通信管道外径250毫米,均采用定向钻施工,出入土点均分别位于淮河右、左岸滩地上。大庆路桥西侧穿越处管道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交角基本平行,在航道及可能通航的水域412米范围内管道埋置于规划航道底高程以下15.91米。朝阳路桥西侧穿越处管道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交角约12°,在航道及可能通航的水域515米范围内管道埋置于规划航道底高程以下12.17米。长淮卫桥西侧穿越处管道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交角基本平行,在航道及可能通航的水域375米范围内管道埋置于规划航道底高程以下8.58米。以上三次穿越方案均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较小。
  五、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线标,并负责标志的日常维护。
  六、作出本审核意见的基础性资料
  《 (略) 大庆路桥西侧、朝阳路桥西侧、长淮卫桥西侧穿淮河通信管道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略) 交通运输局关 (略) 大庆路桥西侧、朝阳路桥西侧、长淮卫桥西侧穿越淮河通信管道项目穿越淮河选址意见的复函》、《 (略) 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 (略) 大庆路桥西侧、朝阳路桥西侧、长淮卫桥西侧穿淮河通信管道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意见》。
  七、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淮河航道局及相关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报送建设项目施工图中涉及航道、通航内容的资料。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资料。
  (二)请淮河航道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相关管理机构,对本审核意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应将监督检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 (略)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送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略) 交通运输厅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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