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医美类产品生产项目-已受理项目
医疗器械医美类产品生产项目-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嘉捷BDA企业汇13号楼一单元1、2、3、4层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 (略) 成立于**日,现租用北京卡森索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嘉捷BDA企业汇13号楼一单元1、2、3、4层,建设医疗器械医美类产品生产项目。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联系人:杜耀羽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嘉捷BDA企业汇13号楼一单元1、2、3、4层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 (略) 成立于**日,现租用北京卡森索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嘉捷BDA企业汇13号楼一单元1、2、3、4层,建设医疗器械医美类产品生产项目。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联系人:杜耀羽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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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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