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河区城关镇增光村六组局部地块集体建设用地拨用供地的公告
关于临河区城关镇增光村六组局部地块集体建设用地拨用供地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59条等条款的规定, (略) 规划的需要,经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采取拨用方式供应该宗集体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 (略) 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临河区城关镇增光村六组局部地块集体建设用地拨用供地的请示>的批复》(临政字[2022]409号)批准,决定同意将临河区城关镇增光村六组局部地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给临河区城关镇增光村村民委员会,用于实施临河区城关镇增光村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
拨用面积为2940.23平方米(合4.4103亩),其中内政土发[2021]630号文件批准转用集体建设用地面积2180.92平方米(原地类为耕地),原有集体建设用地面积759.31平方米。需收取宗地拨用成本费9.4702万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为4.3619万元,耕地造地费为5.1083万元),规划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征收范围内的相关权益人对收回土地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资料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特此公告。
**日
联系人:俞存皓
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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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59条等条款的规定, (略) 规划的需要,经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采取拨用方式供应该宗集体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 (略) 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临河区城关镇增光村六组局部地块集体建设用地拨用供地的请示>的批复》(临政字[2022]409号)批准,决定同意将临河区城关镇增光村六组局部地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给临河区城关镇增光村村民委员会,用于实施临河区城关镇增光村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
拨用面积为2940.23平方米(合4.4103亩),其中内政土发[2021]630号文件批准转用集体建设用地面积2180.92平方米(原地类为耕地),原有集体建设用地面积759.31平方米。需收取宗地拨用成本费9.4702万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为4.3619万元,耕地造地费为5.1083万元),规划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征收范围内的相关权益人对收回土地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资料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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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俞存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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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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