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6日拟作出沈阳中北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6日拟作出沈阳中北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6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辽中区蒲水路28号 (略) 民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中北 (略) 扩建项目 | (略) 辽中区沈阳近海经济区近海大街19号 | 沈阳中北 (略) | 沈阳 (略)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闲置厂房,新增钕铁硼毛坯生产线及钕铁硼磁片表面精饰加工生产线,以镨钕、镝铁、硼铁、铜、铁、铝、镓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配料、真空熔炼、氢处理、混料、气流磨、压型、等静压、真空烧结、真空时效、切片(外委)、表面清洗(外委)、真空镀膜等工序,年产钕铁硼毛坯材料1200吨、钕铁硼磁片800吨。项目供电、供水、排水、供暖均依托既有项目。 | / |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真空熔炼炉抽真空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滤芯过滤器处理后排放,氢破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超细粉过滤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沈阳近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含油废塑料包装袋、废气球、废机油及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料渣、废坩埚、熔炼炉炉体清理收尘灰、氢破收尘灰、不合格超细粉、废气球、废滤芯、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落实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 项目在既有厂房内进行建设,将危废暂存间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生产车间等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6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辽中区蒲水路28号 (略) 民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中北 (略) 扩建项目 | (略) 辽中区沈阳近海经济区近海大街19号 | 沈阳中北 (略) | 沈阳 (略)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闲置厂房,新增钕铁硼毛坯生产线及钕铁硼磁片表面精饰加工生产线,以镨钕、镝铁、硼铁、铜、铁、铝、镓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配料、真空熔炼、氢处理、混料、气流磨、压型、等静压、真空烧结、真空时效、切片(外委)、表面清洗(外委)、真空镀膜等工序,年产钕铁硼毛坯材料1200吨、钕铁硼磁片800吨。项目供电、供水、排水、供暖均依托既有项目。 | / |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真空熔炼炉抽真空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滤芯过滤器处理后排放,氢破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超细粉过滤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沈阳近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含油废塑料包装袋、废气球、废机油及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料渣、废坩埚、熔炼炉炉体清理收尘灰、氢破收尘灰、不合格超细粉、废气球、废滤芯、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落实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 项目在既有厂房内进行建设,将危废暂存间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生产车间等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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