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6日拟作出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重大型数控机床产业园涂装车间水性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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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6日拟作出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重大型数控机床产业园涂装车间水性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一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通用技术集团 (略) 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重大型数控机床产业园涂装车间水性漆改造项目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6号

通用技术集团 (略)

辽宁华一环 (略)

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6号,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利用既有喷漆间进行技术改造。

主要技术改造内容为:

(1)原料由油性漆改为水性漆;

(2)喷漆废气处理工艺由“水旋+活性炭吸附”更改为“干式过滤盒+二级活性炭吸附”;

(3)排气筒数量由原有11根合并成7根。项目技改完成后,喷漆件产能不变,仍为年生产卧式数控机床系列455台、车铣中心及专机系列25台、数控龙门铣系列180台、龙门五轴加工中心系列55台、大型数控落地铣镗床系列155台。项目总投资400万元,不新增劳动定员,实行两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51天。

项目供电、供水、供暖均依托既有项目。

/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清洗、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清洗、喷漆、晾干工序均设置在封闭喷漆房内,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各自配套的“干式过滤盒+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自配套的20米高排气筒(DA001-DA007)排放,根据“报告表”,废气中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准》(DB21/3160-2019)表1及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所有工序均设置在密闭喷漆房内;根据“报告表”,厂界处及车间外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准》(DB21/3160-2019)表3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清洗工序为沾取水基清洗剂擦拭工件表面油污。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喷漆设备、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性漆桶、废抹布、废纸、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盒。

废抹布、废包装桶、废纸、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盒(漆渣)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改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性漆桶需进行鉴定,未进行鉴定前,按以上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暂存与管理;若鉴定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暂存与管理。

5.地下水

项目在既有厂房内进行技术改造,根据“报告表”,既有项目已将喷漆间、危废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并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一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通用技术集团 (略) 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重大型数控机床产业园涂装车间水性漆改造项目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6号

通用技术集团 (略)

辽宁华一环 (略)

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6号,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利用既有喷漆间进行技术改造。

主要技术改造内容为:

(1)原料由油性漆改为水性漆;

(2)喷漆废气处理工艺由“水旋+活性炭吸附”更改为“干式过滤盒+二级活性炭吸附”;

(3)排气筒数量由原有11根合并成7根。项目技改完成后,喷漆件产能不变,仍为年生产卧式数控机床系列455台、车铣中心及专机系列25台、数控龙门铣系列180台、龙门五轴加工中心系列55台、大型数控落地铣镗床系列155台。项目总投资400万元,不新增劳动定员,实行两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51天。

项目供电、供水、供暖均依托既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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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清洗、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清洗、喷漆、晾干工序均设置在封闭喷漆房内,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各自配套的“干式过滤盒+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自配套的20米高排气筒(DA001-DA007)排放,根据“报告表”,废气中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准》(DB21/3160-2019)表1及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所有工序均设置在密闭喷漆房内;根据“报告表”,厂界处及车间外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准》(DB21/3160-2019)表3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清洗工序为沾取水基清洗剂擦拭工件表面油污。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喷漆设备、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性漆桶、废抹布、废纸、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盒。

废抹布、废包装桶、废纸、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盒(漆渣)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改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性漆桶需进行鉴定,未进行鉴定前,按以上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暂存与管理;若鉴定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暂存与管理。

5.地下水

项目在既有厂房内进行技术改造,根据“报告表”,既有项目已将喷漆间、危废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并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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