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卡喜登陶瓷厂卫生陶瓷生产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潮州市潮安区卡喜登陶瓷厂卫生陶瓷生产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潮州市潮安区卡喜登陶瓷厂卫生陶瓷生产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潮安区卡喜登陶 (略) 潮安区古巷镇古四村窑后片(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116°34"21.00",N23°41"02.58")租赁厂房建设卫生陶瓷生产项目,占地面积4880平方米,建筑面积8080平方米。本项目在厂房内配套梭式窑、修坯台、喷釉台等生产设备以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坐便器9万件。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潮安区卡喜登陶瓷厂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潮安区古巷镇古四村窑后片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日至**日。
潮州市潮安区卡喜登陶瓷厂卫生陶瓷生产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潮安区卡喜登陶 (略) 潮安区古巷镇古四村窑后片(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116°34"21.00",N23°41"02.58")租赁厂房建设卫生陶瓷生产项目,占地面积4880平方米,建筑面积8080平方米。本项目在厂房内配套梭式窑、修坯台、喷釉台等生产设备以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坐便器9万件。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潮安区卡喜登陶瓷厂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潮安区古巷镇古四村窑后片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日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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