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1月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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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1月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伊品 (略) 年产2500吨酵母抽提物项目

永宁县杨和功能区宁夏伊品 (略) A区

宁夏伊品 (略)

宁夏汇岩达 (略)

项目总建筑面积4579.36m2,主要依托现有工程的部分产品和公用、辅助工程,在现有味精一车间库房东侧闲置车间基础上对车间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部分设备,设计年产2500吨酵母抽提物,其中膏状酵母抽提物400吨,粉状酵母抽提物750吨,粉状酵母抽提物风味型750吨,酵母细胞壁600吨。项目建成后发酵产能与味精生产线产能等量替换。项目总投资5219.05万元,环保投资1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酵废气和干燥废气。发酵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塔处理,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标准后,由40m高排气筒(DA070)排放。干燥粉尘经“冷凝+旋风分离+水膜除尘器”处理,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后,由40m排气筒(DA071)排放。

(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发酵工序废水、提取工序废水(一级碟片分离废水及二级碟片分离废水)、冲洗废水和喷淋塔废水(含水膜除尘废水)。一级碟片分离废水和水膜除尘废水回用于复合肥生产车间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发酵工序废水、提取工序废水(二级碟片分离废水)、冲洗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厂“物化+生化+深度处理(高级氧化+化学混凝)”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限值及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酵母分离机、蒸发器和离心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利用墙体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和废矿物油。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定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伊品 (略) 年产2500吨酵母抽提物项目

永宁县杨和功能区宁夏伊品 (略) A区

宁夏伊品 (略)

宁夏汇岩达 (略)

项目总建筑面积4579.36m2,主要依托现有工程的部分产品和公用、辅助工程,在现有味精一车间库房东侧闲置车间基础上对车间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部分设备,设计年产2500吨酵母抽提物,其中膏状酵母抽提物400吨,粉状酵母抽提物750吨,粉状酵母抽提物风味型750吨,酵母细胞壁600吨。项目建成后发酵产能与味精生产线产能等量替换。项目总投资5219.05万元,环保投资1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酵废气和干燥废气。发酵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塔处理,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标准后,由40m高排气筒(DA070)排放。干燥粉尘经“冷凝+旋风分离+水膜除尘器”处理,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后,由40m排气筒(DA071)排放。

(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发酵工序废水、提取工序废水(一级碟片分离废水及二级碟片分离废水)、冲洗废水和喷淋塔废水(含水膜除尘废水)。一级碟片分离废水和水膜除尘废水回用于复合肥生产车间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发酵工序废水、提取工序废水(二级碟片分离废水)、冲洗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厂“物化+生化+深度处理(高级氧化+化学混凝)”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限值及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酵母分离机、蒸发器和离心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利用墙体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和废矿物油。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定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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