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德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5万吨精密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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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德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5万吨精密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安徽 (略) 年产10.5万吨精密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安徽 (略) 年产10.5万吨精密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5万吨精密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行业类别:有色金属合金制造(C3240)、铝压延加工(C3252)、金属结构制造(C3311)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东区兴业路

建设内容:新建一栋38000m2钢结构厂房,并购置挤压机、生产线、铝棒加热炉、双牵引机、模具加热炉、自动装框系统等186余台(套)先进高效的加工、检验检测及公用配套设备,完善公用辅助设施,形成年产10.5万吨精密铝制品的技术改造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综合调节+混凝絮凝+斜板沉淀+多介质过滤,中水回用系统工艺:砂滤+超滤+RO反渗透),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新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排放至新杭镇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流洞河。

(2)废气

本项目阳极氧化线上除油、中和、阳极氧化、着色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后合并至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硫酸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和表6中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阳极氧化线电泳废气和电泳烘干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封孔烘干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至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项目阳极氧化线需配套设置1台4t/h的锅炉,加装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满足《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本项目1#、2#厂房挤压、时效产生的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项目1#、2#厂房钝化后烘干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与经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塑粉固化废气合并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项目1#、2#厂房喷塑粉尘采取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2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铸棒线中投料粉尘、熔化烟尘、扒渣粉尘、精炼烟气、回收铝粉尘等采取有效收集后合并至1套袋式除尘设备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项目铸棒后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本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本项目备胶、注胶、晾干产生的非*烷总烃在密闭注胶间内采取密闭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3)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废铝屑回用于本项目铝棒熔铸工序,部分经表面处理后的废铝屑收集后外售、废钢丸、废胶条、不合格品、废木纹纸、废高温袋、碱煮废水污泥等统一收集后外售,除尘灰(塑粉)收集后外售或回用于喷粉工序、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沾染乳化液废铝屑厂区内按危废管理,废润滑油、破损废包装桶、废乳化液、除尘灰、二次铝灰、废槽渣、废超滤膜、废活性炭、污泥、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次铝灰用于回收铝工序。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声级范围为70~90dB(A)。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安徽 (略) 年产10.5万吨精密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黄总

电话:*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

评价单位:安徽伊尔思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1-*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红枫路富邻广场科研1、2幢6楼1-606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日至**日(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安徽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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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略) 年产10.5万吨精密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安徽 (略) 年产10.5万吨精密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5万吨精密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行业类别:有色金属合金制造(C3240)、铝压延加工(C3252)、金属结构制造(C3311)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东区兴业路

建设内容:新建一栋38000m2钢结构厂房,并购置挤压机、生产线、铝棒加热炉、双牵引机、模具加热炉、自动装框系统等186余台(套)先进高效的加工、检验检测及公用配套设备,完善公用辅助设施,形成年产10.5万吨精密铝制品的技术改造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综合调节+混凝絮凝+斜板沉淀+多介质过滤,中水回用系统工艺:砂滤+超滤+RO反渗透),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新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排放至新杭镇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流洞河。

(2)废气

本项目阳极氧化线上除油、中和、阳极氧化、着色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后合并至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硫酸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和表6中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阳极氧化线电泳废气和电泳烘干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封孔烘干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至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项目阳极氧化线需配套设置1台4t/h的锅炉,加装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满足《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本项目1#、2#厂房挤压、时效产生的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项目1#、2#厂房钝化后烘干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与经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塑粉固化废气合并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项目1#、2#厂房喷塑粉尘采取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2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铸棒线中投料粉尘、熔化烟尘、扒渣粉尘、精炼烟气、回收铝粉尘等采取有效收集后合并至1套袋式除尘设备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项目铸棒后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本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本项目备胶、注胶、晾干产生的非*烷总烃在密闭注胶间内采取密闭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3)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废铝屑回用于本项目铝棒熔铸工序,部分经表面处理后的废铝屑收集后外售、废钢丸、废胶条、不合格品、废木纹纸、废高温袋、碱煮废水污泥等统一收集后外售,除尘灰(塑粉)收集后外售或回用于喷粉工序、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沾染乳化液废铝屑厂区内按危废管理,废润滑油、破损废包装桶、废乳化液、除尘灰、二次铝灰、废槽渣、废超滤膜、废活性炭、污泥、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次铝灰用于回收铝工序。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声级范围为70~90dB(A)。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安徽 (略) 年产10.5万吨精密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黄总

电话:*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

评价单位:安徽伊尔思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1-*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红枫路富邻广场科研1、2幢6楼1-606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日至**日(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安徽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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