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厚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吸痰器、8000台护理床、1.5万台制氧机等医用设备生产项目审批前公示
安徽省厚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吸痰器、8000台护理床、1.5万台制氧机等医用设备生产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3万台吸痰器、8000台护理床、1.5万台制氧机等医用设备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7-*
联系地址: (略) 鞋城五路508号经开区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年产3万台吸痰器、8000台护理床、1.5万台制氧机等医用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五路与金泰五路交叉口生物医药科技园8、9、10栋
评价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租赁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科技园8、9、10栋建设医用设备生产项目,项目购置测氧仪、回流焊炉、自动上板机、全自动印刷机、高速全自动贴片机、SPI锡膏检测机、AOI自动光学检测机、恒温箱、恒湿箱等设备,建成后可达年产3万台吸痰器、8000台护理床、1.5万台制氧机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回流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擦拭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新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水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731-2020)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宿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柔性连接、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 (略) 。废酒精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不合格品、不合格产品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锡膏瓶、废助焊剂瓶、废印刷电路板、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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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3万台吸痰器、8000台护理床、1.5万台制氧机等医用设备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7-*
联系地址: (略) 鞋城五路508号经开区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年产3万台吸痰器、8000台护理床、1.5万台制氧机等医用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五路与金泰五路交叉口生物医药科技园8、9、10栋
评价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租赁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科技园8、9、10栋建设医用设备生产项目,项目购置测氧仪、回流焊炉、自动上板机、全自动印刷机、高速全自动贴片机、SPI锡膏检测机、AOI自动光学检测机、恒温箱、恒湿箱等设备,建成后可达年产3万台吸痰器、8000台护理床、1.5万台制氧机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回流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擦拭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新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水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731-2020)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宿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柔性连接、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 (略) 。废酒精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不合格品、不合格产品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锡膏瓶、废助焊剂瓶、废印刷电路板、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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