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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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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2〕200号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实施惠农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住建交通发〔2022〕243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解决惠农区辖区居民冬季采暖,根据区分管领导批示,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项目代码2211-*-17-02-*)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礼和乡银河村、庙台乡李岗村村委会。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应用太阳能光热+采暖技术对惠农区礼和乡银河村150户村民住宅进行采暖改造,户均改造面积100㎡,改造总面积15000㎡,安装采暖设备150套,平板太阳能蒸发器1440㎡,太空能热泵150台,实现太阳能采暖保证率68%以上,室内温度达到18°C以上。

  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技术改造惠农区庙台乡李岗村村委会电能设施,光伏装机总容量43.2kw。安装450W单晶组件96块,40KW光伏并网逆变一台,年平均发电量约64800KWh;应用储能技术安装EIT储能电池20KW,单块储能电池5KW,共四组,5KW混合逆变器一台,年储能量7300kw.h。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太阳能光热+采暖技术、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技术、储能技术三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11月-2023年6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451.92万元,其中工程费436.43万元,其他费15.49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不足部分由惠农区财政配套。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2〕200号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实施惠农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住建交通发〔2022〕243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解决惠农区辖区居民冬季采暖,根据区分管领导批示,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项目代码2211-*-17-02-*)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礼和乡银河村、庙台乡李岗村村委会。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应用太阳能光热+采暖技术对惠农区礼和乡银河村150户村民住宅进行采暖改造,户均改造面积100㎡,改造总面积15000㎡,安装采暖设备150套,平板太阳能蒸发器1440㎡,太空能热泵150台,实现太阳能采暖保证率68%以上,室内温度达到18°C以上。

  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技术改造惠农区庙台乡李岗村村委会电能设施,光伏装机总容量43.2kw。安装450W单晶组件96块,40KW光伏并网逆变一台,年平均发电量约64800KWh;应用储能技术安装EIT储能电池20KW,单块储能电池5KW,共四组,5KW混合逆变器一台,年储能量7300kw.h。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太阳能光热+采暖技术、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技术、储能技术三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11月-2023年6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451.92万元,其中工程费436.43万元,其他费15.49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不足部分由惠农区财政配套。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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