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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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信息索引号*/2022-13633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发布时间:** 09:58 浏览次数: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2年11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杭州临平运河综合 (略) 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

临平区塘栖镇、崇贤街道

杭州临平运河综合 (略)

中煤科工集 (略)

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已取得了本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临发改中心[2022]179 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拟建于临平区崇贤街道、塘栖镇,道路北起G320 国道(运溪路),南至崇贤互通,全长约7.034公里,城镇化地区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标准段红线宽48m(标准路基宽度4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含管线迁改)工程,交安及智能化设施,路灯工程、绿化工程、公路两侧整治工程等。。

施工期: 1、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施工期隔声降噪等措施,具体详见专项一。 2、大气污染防治 1.部分施工场地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点较近,需合理的布局施工场地,生产施工设施及物料堆场远离敏感区方向堆放; 2.按照标化工地建设的环保要求,对施工场地地面硬化处理、并采取设置施工屏障、洒水抑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内侧设冲洗台等减少扬尘污染的环保措施。 3.沥青运输和铺设 沥青混凝土采用商购,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沥青拌和场。卡车运至沥青至筑路现场时,由于沥青温度较高,建议采用封闭式运输,减少沥青挥发对运输沿线大气环境的污染。加强沥青摊铺过程中的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工作。 4.扬尘 ①在拟建项目施工区域的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挡,以防止施工区扬尘对外界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专人负责设施的维护,定期巡查,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及时修复或调换破损、污损的维护设施;②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等作业时,应当采用洒雾状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同时施工区域设置扬尘在线监测设置; ③在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在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做好冲洗、遮蔽、保洁工作,防止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的散落;④对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和时间做好计划,尽量避开敏感区域行驶,同时须按照事先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路线行驶,施工场地出入口附近50m范围内不能有敏感点; ⑤沿线运输物料的道路、进出堆场的道路应及时进行洒水处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自备洒水车,一般每天可洒水二次,在干燥炎热的夏季或大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保证路面无扬尘。 3.水环境污染防治 1.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三餐也均在拟建址外解决,避免直接排放污染水体,确保附近河网水质不恶化。 2.道路两侧绿地工程需涉及灌排水、施肥施药等保护措施,一般情况下,施肥施药过程不会引起废水的排放,灌水则应根据绿地植物需要,定量定时浇灌,以免浇灌过量引起的排水现象。 3.施工废水 (1)在施工现场设置若干不同规模的简易沉淀池,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分离后,沉淀池的底泥与建筑垃圾一同处理,定期清理;(2)物料堆场应尽量远离沿线水体,并须配以相应的遮盖措施,防止受雨水径流冲刷进入地表水体,产生污染; (3)生活和作业区分隔设置; (4)建材(包括废弃建材)、弃渣、生活垃圾的堆放、弃置点必须经地方环保部门的同意,严禁乱堆、乱弃;(5)施工废水经过三级处理,废水回用于施工过程,泥渣外运。泥水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防止施工废水直接漫流至周边河流;(6)本工程采用钻孔桩机械作业法。钻孔桩在围堰内进行施工时,钻孔过程产生的废弃物,经沉淀后排放,不得随意堆放。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将施工废渣、废油、废水等弃入水体。同时,施工作业完毕后,要清理施工现场,以防施工废料等随雨水进入河中。同时应加强管理,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的堆放地点应远离河床,并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防止雨水冲刷。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渣土 (1)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至用土单位指定地点作妥善处理,运输时应遵守《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2)工程渣土处置应按照《 (略) 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场地不得混合处置工程渣 (略) 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在处置工程渣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入场的工程渣土及时平整,保持环境整洁;(3)工程渣土专用、临时处置场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2.1米的遮挡围墙,出入口5米范围内的道路应当实施硬化,设置防止扬尘、防止污水外溢等设施;(4)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并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日报表》; 2.建筑垃圾纳入临平区建筑垃圾回收系统进行处理;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略) 临平区环卫部门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5、生态保护 1.施工期各类临时堆场选址应远离敏感建筑及河道,施工时对堆土场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和覆盖,在堆土场的四周设置临时挡土墙,在上部采用纱网覆盖,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应作复耕或绿化处理; 2.绿化植被尽量选用当地物种,避免外来物种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侵蚀风险。 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 1.执行《 (略) 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物管理条例》: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 (略) 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根据《 (略) 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物管理条例》规定,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管理 (略) 市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进行排气抽检,经抽检超过排放标准的,必须限期治理,并由公安部门暂扣其驾驶证; 2.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3.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绿化工作,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 4.加强道路车辆的检查,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 2、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采取低噪声路面、隔声窗等措施,具体详见专项一。 3、水体污染防治 1.加强道路的防护栏强度; 2.设警示标志; 3.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4.建议该项目营运管理部门编制有关本路段危险化学品输风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资金预案,配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包括通讯器、防护和处理置材(包括通讯器、防护和处理器材,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5.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迅速报警通知有关路政、消防、环保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合理位置设置分类垃圾筒,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于道路路面翻修时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加以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建筑垃圾合理处置。 5、环境风险 1.建议该项目营运管理部门编制有关本路段道路交通风险事故应急计划,配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包括通讯器材、防护器材和处理、处置器材),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2.设加固护栏,防止车辆坠入河中; 3.设警示标志,加强道路的安全设施设计,在道路拐角、靠近河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提醒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在敏感路段设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安全。对于梅雨季节等交通事故多发期,尤其要加强监控; 4.一旦事故发生,应及时迅速报警,及时通知有关交警、消防、环保部门,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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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发布时间:** 09:58 浏览次数: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2年11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杭州临平运河综合 (略) 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

临平区塘栖镇、崇贤街道

杭州临平运河综合 (略)

中煤科工集 (略)

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已取得了本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临发改中心[2022]179 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拟建于临平区崇贤街道、塘栖镇,道路北起G320 国道(运溪路),南至崇贤互通,全长约7.034公里,城镇化地区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标准段红线宽48m(标准路基宽度4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含管线迁改)工程,交安及智能化设施,路灯工程、绿化工程、公路两侧整治工程等。。

施工期: 1、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施工期隔声降噪等措施,具体详见专项一。 2、大气污染防治 1.部分施工场地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点较近,需合理的布局施工场地,生产施工设施及物料堆场远离敏感区方向堆放; 2.按照标化工地建设的环保要求,对施工场地地面硬化处理、并采取设置施工屏障、洒水抑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内侧设冲洗台等减少扬尘污染的环保措施。 3.沥青运输和铺设 沥青混凝土采用商购,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沥青拌和场。卡车运至沥青至筑路现场时,由于沥青温度较高,建议采用封闭式运输,减少沥青挥发对运输沿线大气环境的污染。加强沥青摊铺过程中的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工作。 4.扬尘 ①在拟建项目施工区域的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挡,以防止施工区扬尘对外界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专人负责设施的维护,定期巡查,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及时修复或调换破损、污损的维护设施;②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等作业时,应当采用洒雾状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同时施工区域设置扬尘在线监测设置; ③在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在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做好冲洗、遮蔽、保洁工作,防止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的散落;④对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和时间做好计划,尽量避开敏感区域行驶,同时须按照事先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路线行驶,施工场地出入口附近50m范围内不能有敏感点; ⑤沿线运输物料的道路、进出堆场的道路应及时进行洒水处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自备洒水车,一般每天可洒水二次,在干燥炎热的夏季或大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保证路面无扬尘。 3.水环境污染防治 1.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三餐也均在拟建址外解决,避免直接排放污染水体,确保附近河网水质不恶化。 2.道路两侧绿地工程需涉及灌排水、施肥施药等保护措施,一般情况下,施肥施药过程不会引起废水的排放,灌水则应根据绿地植物需要,定量定时浇灌,以免浇灌过量引起的排水现象。 3.施工废水 (1)在施工现场设置若干不同规模的简易沉淀池,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分离后,沉淀池的底泥与建筑垃圾一同处理,定期清理;(2)物料堆场应尽量远离沿线水体,并须配以相应的遮盖措施,防止受雨水径流冲刷进入地表水体,产生污染; (3)生活和作业区分隔设置; (4)建材(包括废弃建材)、弃渣、生活垃圾的堆放、弃置点必须经地方环保部门的同意,严禁乱堆、乱弃;(5)施工废水经过三级处理,废水回用于施工过程,泥渣外运。泥水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防止施工废水直接漫流至周边河流;(6)本工程采用钻孔桩机械作业法。钻孔桩在围堰内进行施工时,钻孔过程产生的废弃物,经沉淀后排放,不得随意堆放。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将施工废渣、废油、废水等弃入水体。同时,施工作业完毕后,要清理施工现场,以防施工废料等随雨水进入河中。同时应加强管理,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的堆放地点应远离河床,并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防止雨水冲刷。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渣土 (1)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至用土单位指定地点作妥善处理,运输时应遵守《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2)工程渣土处置应按照《 (略) 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场地不得混合处置工程渣 (略) 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在处置工程渣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入场的工程渣土及时平整,保持环境整洁;(3)工程渣土专用、临时处置场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2.1米的遮挡围墙,出入口5米范围内的道路应当实施硬化,设置防止扬尘、防止污水外溢等设施;(4)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并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日报表》; 2.建筑垃圾纳入临平区建筑垃圾回收系统进行处理;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略) 临平区环卫部门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5、生态保护 1.施工期各类临时堆场选址应远离敏感建筑及河道,施工时对堆土场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和覆盖,在堆土场的四周设置临时挡土墙,在上部采用纱网覆盖,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应作复耕或绿化处理; 2.绿化植被尽量选用当地物种,避免外来物种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侵蚀风险。 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 1.执行《 (略) 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物管理条例》: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 (略) 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根据《 (略) 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物管理条例》规定,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管理 (略) 市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进行排气抽检,经抽检超过排放标准的,必须限期治理,并由公安部门暂扣其驾驶证; 2.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3.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绿化工作,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 4.加强道路车辆的检查,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 2、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采取低噪声路面、隔声窗等措施,具体详见专项一。 3、水体污染防治 1.加强道路的防护栏强度; 2.设警示标志; 3.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4.建议该项目营运管理部门编制有关本路段危险化学品输风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资金预案,配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包括通讯器、防护和处理置材(包括通讯器、防护和处理器材,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5.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迅速报警通知有关路政、消防、环保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合理位置设置分类垃圾筒,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于道路路面翻修时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加以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建筑垃圾合理处置。 5、环境风险 1.建议该项目营运管理部门编制有关本路段道路交通风险事故应急计划,配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包括通讯器材、防护器材和处理、处置器材),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2.设加固护栏,防止车辆坠入河中; 3.设警示标志,加强道路的安全设施设计,在道路拐角、靠近河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提醒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在敏感路段设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安全。对于梅雨季节等交通事故多发期,尤其要加强监控; 4.一旦事故发生,应及时迅速报警,及时通知有关交警、消防、环保部门,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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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2022-13633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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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2年11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杭州临平运河综合 (略) 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

临平区塘栖镇、崇贤街道

杭州临平运河综合 (略)

中煤科工集 (略)

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已取得了本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临发改中心[2022]179 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拟建于临平区崇贤街道、塘栖镇,道路北起G320 国道(运溪路),南至崇贤互通,全长约7.034公里,城镇化地区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标准段红线宽48m(标准路基宽度4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含管线迁改)工程,交安及智能化设施,路灯工程、绿化工程、公路两侧整治工程等。。

施工期: 1、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施工期隔声降噪等措施,具体详见专项一。 2、大气污染防治 1.部分施工场地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点较近,需合理的布局施工场地,生产施工设施及物料堆场远离敏感区方向堆放; 2.按照标化工地建设的环保要求,对施工场地地面硬化处理、并采取设置施工屏障、洒水抑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内侧设冲洗台等减少扬尘污染的环保措施。 3.沥青运输和铺设 沥青混凝土采用商购,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沥青拌和场。卡车运至沥青至筑路现场时,由于沥青温度较高,建议采用封闭式运输,减少沥青挥发对运输沿线大气环境的污染。加强沥青摊铺过程中的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工作。 4.扬尘 ①在拟建项目施工区域的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挡,以防止施工区扬尘对外界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专人负责设施的维护,定期巡查,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及时修复或调换破损、污损的维护设施;②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等作业时,应当采用洒雾状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同时施工区域设置扬尘在线监测设置; ③在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在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做好冲洗、遮蔽、保洁工作,防止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的散落;④对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和时间做好计划,尽量避开敏感区域行驶,同时须按照事先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路线行驶,施工场地出入口附近50m范围内不能有敏感点; ⑤沿线运输物料的道路、进出堆场的道路应及时进行洒水处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自备洒水车,一般每天可洒水二次,在干燥炎热的夏季或大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保证路面无扬尘。 3.水环境污染防治 1.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三餐也均在拟建址外解决,避免直接排放污染水体,确保附近河网水质不恶化。 2.道路两侧绿地工程需涉及灌排水、施肥施药等保护措施,一般情况下,施肥施药过程不会引起废水的排放,灌水则应根据绿地植物需要,定量定时浇灌,以免浇灌过量引起的排水现象。 3.施工废水 (1)在施工现场设置若干不同规模的简易沉淀池,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分离后,沉淀池的底泥与建筑垃圾一同处理,定期清理;(2)物料堆场应尽量远离沿线水体,并须配以相应的遮盖措施,防止受雨水径流冲刷进入地表水体,产生污染; (3)生活和作业区分隔设置; (4)建材(包括废弃建材)、弃渣、生活垃圾的堆放、弃置点必须经地方环保部门的同意,严禁乱堆、乱弃;(5)施工废水经过三级处理,废水回用于施工过程,泥渣外运。泥水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防止施工废水直接漫流至周边河流;(6)本工程采用钻孔桩机械作业法。钻孔桩在围堰内进行施工时,钻孔过程产生的废弃物,经沉淀后排放,不得随意堆放。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将施工废渣、废油、废水等弃入水体。同时,施工作业完毕后,要清理施工现场,以防施工废料等随雨水进入河中。同时应加强管理,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的堆放地点应远离河床,并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防止雨水冲刷。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渣土 (1)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至用土单位指定地点作妥善处理,运输时应遵守《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2)工程渣土处置应按照《 (略) 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场地不得混合处置工程渣 (略) 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在处置工程渣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入场的工程渣土及时平整,保持环境整洁;(3)工程渣土专用、临时处置场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2.1米的遮挡围墙,出入口5米范围内的道路应当实施硬化,设置防止扬尘、防止污水外溢等设施;(4)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并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日报表》; 2.建筑垃圾纳入临平区建筑垃圾回收系统进行处理;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略) 临平区环卫部门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5、生态保护 1.施工期各类临时堆场选址应远离敏感建筑及河道,施工时对堆土场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和覆盖,在堆土场的四周设置临时挡土墙,在上部采用纱网覆盖,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应作复耕或绿化处理; 2.绿化植被尽量选用当地物种,避免外来物种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侵蚀风险。 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 1.执行《 (略) 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物管理条例》: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 (略) 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根据《 (略) 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物管理条例》规定,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管理 (略) 市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进行排气抽检,经抽检超过排放标准的,必须限期治理,并由公安部门暂扣其驾驶证; 2.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3.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绿化工作,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 4.加强道路车辆的检查,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 2、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采取低噪声路面、隔声窗等措施,具体详见专项一。 3、水体污染防治 1.加强道路的防护栏强度; 2.设警示标志; 3.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4.建议该项目营运管理部门编制有关本路段危险化学品输风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资金预案,配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包括通讯器、防护和处理置材(包括通讯器、防护和处理器材,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5.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迅速报警通知有关路政、消防、环保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合理位置设置分类垃圾筒,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于道路路面翻修时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加以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建筑垃圾合理处置。 5、环境风险 1.建议该项目营运管理部门编制有关本路段道路交通风险事故应急计划,配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包括通讯器材、防护器材和处理、处置器材),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2.设加固护栏,防止车辆坠入河中; 3.设警示标志,加强道路的安全设施设计,在道路拐角、靠近河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提醒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在敏感路段设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安全。对于梅雨季节等交通事故多发期,尤其要加强监控; 4.一旦事故发生,应及时迅速报警,及时通知有关交警、消防、环保部门,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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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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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

临平区塘栖镇、崇贤街道

杭州临平运河综合 (略)

中煤科工集 (略)

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已取得了本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临发改中心[2022]179 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塘康路拓宽更新工程二期拟建于临平区崇贤街道、塘栖镇,道路北起G320 国道(运溪路),南至崇贤互通,全长约7.034公里,城镇化地区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标准段红线宽48m(标准路基宽度4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含管线迁改)工程,交安及智能化设施,路灯工程、绿化工程、公路两侧整治工程等。。

施工期: 1、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施工期隔声降噪等措施,具体详见专项一。 2、大气污染防治 1.部分施工场地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点较近,需合理的布局施工场地,生产施工设施及物料堆场远离敏感区方向堆放; 2.按照标化工地建设的环保要求,对施工场地地面硬化处理、并采取设置施工屏障、洒水抑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内侧设冲洗台等减少扬尘污染的环保措施。 3.沥青运输和铺设 沥青混凝土采用商购,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沥青拌和场。卡车运至沥青至筑路现场时,由于沥青温度较高,建议采用封闭式运输,减少沥青挥发对运输沿线大气环境的污染。加强沥青摊铺过程中的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工作。 4.扬尘 ①在拟建项目施工区域的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挡,以防止施工区扬尘对外界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专人负责设施的维护,定期巡查,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及时修复或调换破损、污损的维护设施;②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等作业时,应当采用洒雾状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同时施工区域设置扬尘在线监测设置; ③在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在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做好冲洗、遮蔽、保洁工作,防止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的散落;④对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和时间做好计划,尽量避开敏感区域行驶,同时须按照事先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路线行驶,施工场地出入口附近50m范围内不能有敏感点; ⑤沿线运输物料的道路、进出堆场的道路应及时进行洒水处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自备洒水车,一般每天可洒水二次,在干燥炎热的夏季或大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保证路面无扬尘。 3.水环境污染防治 1.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三餐也均在拟建址外解决,避免直接排放污染水体,确保附近河网水质不恶化。 2.道路两侧绿地工程需涉及灌排水、施肥施药等保护措施,一般情况下,施肥施药过程不会引起废水的排放,灌水则应根据绿地植物需要,定量定时浇灌,以免浇灌过量引起的排水现象。 3.施工废水 (1)在施工现场设置若干不同规模的简易沉淀池,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分离后,沉淀池的底泥与建筑垃圾一同处理,定期清理;(2)物料堆场应尽量远离沿线水体,并须配以相应的遮盖措施,防止受雨水径流冲刷进入地表水体,产生污染; (3)生活和作业区分隔设置; (4)建材(包括废弃建材)、弃渣、生活垃圾的堆放、弃置点必须经地方环保部门的同意,严禁乱堆、乱弃;(5)施工废水经过三级处理,废水回用于施工过程,泥渣外运。泥水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防止施工废水直接漫流至周边河流;(6)本工程采用钻孔桩机械作业法。钻孔桩在围堰内进行施工时,钻孔过程产生的废弃物,经沉淀后排放,不得随意堆放。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将施工废渣、废油、废水等弃入水体。同时,施工作业完毕后,要清理施工现场,以防施工废料等随雨水进入河中。同时应加强管理,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的堆放地点应远离河床,并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防止雨水冲刷。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渣土 (1)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至用土单位指定地点作妥善处理,运输时应遵守《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2)工程渣土处置应按照《 (略) 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场地不得混合处置工程渣 (略) 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在处置工程渣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入场的工程渣土及时平整,保持环境整洁;(3)工程渣土专用、临时处置场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2.1米的遮挡围墙,出入口5米范围内的道路应当实施硬化,设置防止扬尘、防止污水外溢等设施;(4)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并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日报表》; 2.建筑垃圾纳入临平区建筑垃圾回收系统进行处理;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略) 临平区环卫部门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5、生态保护 1.施工期各类临时堆场选址应远离敏感建筑及河道,施工时对堆土场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和覆盖,在堆土场的四周设置临时挡土墙,在上部采用纱网覆盖,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应作复耕或绿化处理; 2.绿化植被尽量选用当地物种,避免外来物种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侵蚀风险。 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 1.执行《 (略) 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物管理条例》: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 (略) 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根据《 (略) 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物管理条例》规定,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管理 (略) 市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进行排气抽检,经抽检超过排放标准的,必须限期治理,并由公安部门暂扣其驾驶证; 2.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3.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绿化工作,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 4.加强道路车辆的检查,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 2、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采取低噪声路面、隔声窗等措施,具体详见专项一。 3、水体污染防治 1.加强道路的防护栏强度; 2.设警示标志; 3.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4.建议该项目营运管理部门编制有关本路段危险化学品输风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资金预案,配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包括通讯器、防护和处理置材(包括通讯器、防护和处理器材,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5.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迅速报警通知有关路政、消防、环保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合理位置设置分类垃圾筒,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于道路路面翻修时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加以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建筑垃圾合理处置。 5、环境风险 1.建议该项目营运管理部门编制有关本路段道路交通风险事故应急计划,配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包括通讯器材、防护器材和处理、处置器材),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2.设加固护栏,防止车辆坠入河中; 3.设警示标志,加强道路的安全设施设计,在道路拐角、靠近河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提醒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在敏感路段设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安全。对于梅雨季节等交通事故多发期,尤其要加强监控; 4.一旦事故发生,应及时迅速报警,及时通知有关交警、消防、环保部门,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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