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脂车间改造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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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环准*号重庆 (略) :你单位报送的树脂车间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105-*-04-0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G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一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位于江津德感工业园区E区重庆 (略) 现有厂区内。在不扩大现有厂区产品生产规模的条件下,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改造及产品方案调整。主要计划通过整合现有3个树脂车间形成1个树脂车间,实施内容包括一是拆除现有高温树脂车间1和车间2低温树脂车间,在高温树脂车间2拆除后的位置新建1个树脂车间,树脂生产规模保持18250吨/年不变,均用于企业自身涂料生产二是溶剂型涂料生产规模保持35000吨/年不变,调整产品比例,提高固体分含量高的产品比例,从而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和有机废气排放量三是拆除现有中试车间,小批量水性建筑涂料合并至现有水性涂料生产车间生产。在现有中试车间位置建设动力站,淘汰现有燃气锅炉和导热油炉,更换为采取低氮燃烧措施的2台燃气锅炉6吨/小时和2吨/小时,1用1备和3台导热油炉2台200万千卡/小时,其中1台备用,1台125万千卡/小时。拟建项目实施后制听车间年产包装听桶1600万个保持不变。拟建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项目总投资3685.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占总投资的5.02%。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树脂车间生产废水溶剂型涂料车间及树脂车间设备清洗废水水性涂料设备清洗水车间清洁废水生物滤池及纳米微气泡塔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软水制备排水化验室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略) 环境保护 (略) 江津区德感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渝环*号,兰家沱污水处理 (略) 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457-2012实施提标改造目前此项工作尚未完成。兰家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前,生产废水排入企业现有处理规模300立方米/天的废水处理站,经隔油中和曝气生化处理电化学处理,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应 (略) 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457-2012,色度等应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pH悬浮物苯*烯环氧氯*烷双酚A*醛*烯酸*苯总氰化物等应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到企业车间地面清洁和循环冷却水系统,其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通过企业生产废水排口进入兰家沱污水处理厂,依托其排口排放。生活污水经企业现有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达兰家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不高于45毫克/升后,通过企业生活污水排口外排进入兰家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兰家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后,企业生产废水经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等应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达兰家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不高于45毫克/升,苯*烯环氧氯*烷双酚A*醛*烯酸*苯总氰化物等应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生活污水处理后应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后的废水部分经新增的回用水处置设施处理,满足相应的回用水标准后回用到企业车间地面清洁和循环冷却水系统,其余和生活污水分别通过其排口排入兰家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 (略) 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457-2012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长江。作为以新带老措施,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回用系统前增加砂滤活性炭吸附设施,生产废水处理 (略) 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要求后回用到企业车间地面清洁 (略) 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求后回用到循环冷却水系统。项目实施后,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均会有所减少。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是树脂车间汽摩涂料车间工业涂料车间防腐涂料车间通用涂料车间水性涂料车间产生的含尘废气和有机废气以及锅炉废气导热油炉废气罐区呼吸废气等。拟建项目实施后,环氧树脂醇酸树脂氨基树脂及聚氨酯树脂生产过程中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应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余低温树脂生产过程中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先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与各树脂生产过程中反应兑稀压滤灌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并经超氧纳米微气泡法处理,颗粒物非*烷总烃*烯酸*烯酸*酯*烯酸*酯*基*烯酸*酯*苯二异氰酸酯TDI*苯*醛氨苯*烯环氧氯*烷酚类邻苯二*酸酐等污染物排放应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二*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影响区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企业现有汽摩涂料车间工业涂料车间防腐涂料车间通用涂料车间水性涂料车间废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治理措施保持不变。作为以新带老措施,现有水性涂料车间搅拌粉尘新增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应达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限值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更新的锅炉导热油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烟气黑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重点区域排放 (略) 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溶剂罐区呼吸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烷总烃苯系物应达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限值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中所使用的活性炭宜采用颗粒活性炭使用中应采购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其碘值不应低于800 mg/g正常生产情况下,年更换量不得低于环评核算的使用量。企业应强化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定期对设备及管线组件密封点进行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确保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管控措施及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拟建项目实施后仍维持企业原有环境防护距离,即现有生产区中心外周围800米环境防护距离不变,环境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居 (略) 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也不应规划建设上述环境保护目标。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生产装置导热油炉蒸汽锅炉水泵空压机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东侧临德园路一侧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应满足3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桶原料废包装内袋含有机物废滤材过滤器滤渣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站污泥废生物膜除尘灰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应收集分类暂存,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依托企业现有的4间危废暂存间,58平方米含漆废物暂存间74平方米废油漆桶暂存间100平方米颜料包装袋暂存间32平方米废水处理污泥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转移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外包装材料边角铁皮生化池污泥等,废外包装材料边角铁皮定期交物资回收单位等处理,生化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应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及相关责任。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厂区内生产废水液体物料和污染防治设施废液等的输送管道均应采用可视化设计,并落实管道防腐防渗要求,尽量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现有厂区已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依托的现有生产车间隔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池罐区库房以及新建的树脂车间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 50046-2018等相关要求落实完善防渗措施。已设置地下水监控井1口,完善地下水及土壤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定期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治措施。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拟建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已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按照相关安全要求设置了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罐区设置有围堰收集沟建设有1个2476立方米的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管设置有雨污切换阀设置有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兰家沱污水处理厂设置有5000立方米事故池,事故状态下企业事故废水可通过专用事故水管网进入。拟建项目主要依托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新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新建树脂车间设置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厂区内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应与园区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充分衔接有效联动,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七环评提出的碳排放评价结论。拟建项目碳排放来自燃料燃烧净购入电力和生产过程,碳排放总量为1046.50吨二氧化碳当量/年,其中燃料燃烧排放量为302.40吨二氧化碳当量/年,净购入电力碳排放量为735.98吨二氧化碳当量/年,生产过程碳排放量为8.12吨二氧化碳当量/年项目实施后可减少排放131.06吨二氧化碳当量/年。八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项目实施后,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化学需氧量COD为3.983吨/年氨氮NH3-N为0.587吨/年,排放量分别较此次技改前减少约0.095吨/年0.017吨/年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氮氧化物NOx为2.090吨/年非*烷总体NMHC为16.272吨/年,排放量分别较此次技改前减少约6.598吨/年0.143吨/年。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略)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环准*号重庆 (略) :你单位报送的树脂车间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105-*-04-0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G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一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位于江津德感工业园区E区重庆 (略) 现有厂区内。在不扩大现有厂区产品生产规模的条件下,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改造及产品方案调整。主要计划通过整合现有3个树脂车间形成1个树脂车间,实施内容包括一是拆除现有高温树脂车间1和车间2低温树脂车间,在高温树脂车间2拆除后的位置新建1个树脂车间,树脂生产规模保持18250吨/年不变,均用于企业自身涂料生产二是溶剂型涂料生产规模保持35000吨/年不变,调整产品比例,提高固体分含量高的产品比例,从而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和有机废气排放量三是拆除现有中试车间,小批量水性建筑涂料合并至现有水性涂料生产车间生产。在现有中试车间位置建设动力站,淘汰现有燃气锅炉和导热油炉,更换为采取低氮燃烧措施的2台燃气锅炉6吨/小时和2吨/小时,1用1备和3台导热油炉2台200万千卡/小时,其中1台备用,1台125万千卡/小时。拟建项目实施后制听车间年产包装听桶1600万个保持不变。拟建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项目总投资3685.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占总投资的5.02%。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树脂车间生产废水溶剂型涂料车间及树脂车间设备清洗废水水性涂料设备清洗水车间清洁废水生物滤池及纳米微气泡塔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软水制备排水化验室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略) 环境保护 (略) 江津区德感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渝环*号,兰家沱污水处理 (略) 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457-2012实施提标改造目前此项工作尚未完成。兰家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前,生产废水排入企业现有处理规模300立方米/天的废水处理站,经隔油中和曝气生化处理电化学处理,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应 (略) 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457-2012,色度等应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pH悬浮物苯*烯环氧氯*烷双酚A*醛*烯酸*苯总氰化物等应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到企业车间地面清洁和循环冷却水系统,其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通过企业生产废水排口进入兰家沱污水处理厂,依托其排口排放。生活污水经企业现有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达兰家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不高于45毫克/升后,通过企业生活污水排口外排进入兰家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兰家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后,企业生产废水经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等应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达兰家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不高于45毫克/升,苯*烯环氧氯*烷双酚A*醛*烯酸*苯总氰化物等应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生活污水处理后应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后的废水部分经新增的回用水处置设施处理,满足相应的回用水标准后回用到企业车间地面清洁和循环冷却水系统,其余和生活污水分别通过其排口排入兰家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 (略) 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457-2012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长江。作为以新带老措施,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回用系统前增加砂滤活性炭吸附设施,生产废水处理 (略) 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要求后回用到企业车间地面清洁 (略) 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求后回用到循环冷却水系统。项目实施后,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均会有所减少。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是树脂车间汽摩涂料车间工业涂料车间防腐涂料车间通用涂料车间水性涂料车间产生的含尘废气和有机废气以及锅炉废气导热油炉废气罐区呼吸废气等。拟建项目实施后,环氧树脂醇酸树脂氨基树脂及聚氨酯树脂生产过程中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应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余低温树脂生产过程中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先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与各树脂生产过程中反应兑稀压滤灌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并经超氧纳米微气泡法处理,颗粒物非*烷总烃*烯酸*烯酸*酯*烯酸*酯*基*烯酸*酯*苯二异氰酸酯TDI*苯*醛氨苯*烯环氧氯*烷酚类邻苯二*酸酐等污染物排放应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二*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影响区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企业现有汽摩涂料车间工业涂料车间防腐涂料车间通用涂料车间水性涂料车间废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治理措施保持不变。作为以新带老措施,现有水性涂料车间搅拌粉尘新增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应达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限值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更新的锅炉导热油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烟气黑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重点区域排放 (略) 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溶剂罐区呼吸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烷总烃苯系物应达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限值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中所使用的活性炭宜采用颗粒活性炭使用中应采购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其碘值不应低于800 mg/g正常生产情况下,年更换量不得低于环评核算的使用量。企业应强化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定期对设备及管线组件密封点进行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确保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管控措施及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拟建项目实施后仍维持企业原有环境防护距离,即现有生产区中心外周围800米环境防护距离不变,环境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居 (略) 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也不应规划建设上述环境保护目标。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生产装置导热油炉蒸汽锅炉水泵空压机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东侧临德园路一侧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应满足3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桶原料废包装内袋含有机物废滤材过滤器滤渣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站污泥废生物膜除尘灰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应收集分类暂存,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依托企业现有的4间危废暂存间,58平方米含漆废物暂存间74平方米废油漆桶暂存间100平方米颜料包装袋暂存间32平方米废水处理污泥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转移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外包装材料边角铁皮生化池污泥等,废外包装材料边角铁皮定期交物资回收单位等处理,生化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应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及相关责任。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厂区内生产废水液体物料和污染防治设施废液等的输送管道均应采用可视化设计,并落实管道防腐防渗要求,尽量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现有厂区已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依托的现有生产车间隔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池罐区库房以及新建的树脂车间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 50046-2018等相关要求落实完善防渗措施。已设置地下水监控井1口,完善地下水及土壤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定期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治措施。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拟建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已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按照相关安全要求设置了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罐区设置有围堰收集沟建设有1个2476立方米的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管设置有雨污切换阀设置有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兰家沱污水处理厂设置有5000立方米事故池,事故状态下企业事故废水可通过专用事故水管网进入。拟建项目主要依托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新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新建树脂车间设置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厂区内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应与园区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充分衔接有效联动,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七环评提出的碳排放评价结论。拟建项目碳排放来自燃料燃烧净购入电力和生产过程,碳排放总量为1046.50吨二氧化碳当量/年,其中燃料燃烧排放量为302.40吨二氧化碳当量/年,净购入电力碳排放量为735.98吨二氧化碳当量/年,生产过程碳排放量为8.12吨二氧化碳当量/年项目实施后可减少排放131.06吨二氧化碳当量/年。八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项目实施后,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化学需氧量COD为3.983吨/年氨氮NH3-N为0.587吨/年,排放量分别较此次技改前减少约0.095吨/年0.017吨/年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氮氧化物NOx为2.090吨/年非*烷总体NMHC为16.272吨/年,排放量分别较此次技改前减少约6.598吨/年0.143吨/年。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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