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洞庭供水有限公司供水成本公示
岳阳县洞庭供水有限公司供水成本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第45号令)、《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1年第46号令)和《 (略)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岳 (略) 2018-2021年供水运营成本于**日进行公示,公开时间为一个月,恳请社会各界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运营管理的基本情况
2003年1月, (略) (略) (略) (创建于1983年)共同出资组建,2013年11月又由 (略) (略) 。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安装维修部、营销部、安监部、物资供应部、工程技术部、水厂、二次供水管理部等9个部门。现有职工196人,其中:退休人员75人,下岗人员26人,上岗人员95人。经营范围:集中式供水;水暖器材、机电设备销售、水管安装、维修;五金、交电销售。公司现有两个水厂,设计供水能力8万吨/日,供水范围超过400平方公里,公司拥有DN63以上主供水管网720公里。2021年供水量1402万立方米,年销售水量1210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占75%、非居民生活用水占22%、特种行业用水占3%),产销差率13.65%,管网漏损率12.54%,主营收入2602万元。公司秉承“践行初心使命,彰显央企担当”的企业精神,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用心服务于岳阳县人民。
二、申请调价的理由
1.超过调整周期最长年限。据《 (略)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三条,城镇供水价格监管周期原则上为3年,经测算需要调整供水价格的,应及时调整到位,价格调整幅度较大的,可以采用“一次完成调价程序,分年进行调整”的方式分布调整到位。监管周期年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岳 (略) 供水价格调整于2015年,已经超过7年时间未进行供水价格调整。
2.生产经营直接成本增加。 (略) 、结算方式的变更,净水剂、 (略) 场价格变动等原因,制水生产的电耗药耗成本增加;供水营商环境、服务至终端、用户满意率、维修及时率、水质合格率、管网漏损率等,供水经营成本增加。
3.发展所需的供水基础保障投入大。近年来,为保证县域人民喝上安全、优质的“放心水”,公司投入近5000余万元(大部分为银行贷款),扩建了二水厂(日生产能力3万吨/日),完善城区管网、中心化验室和县水表检定中心建设,扩大了供水范围,让中洲、黄沙街、麻塘、荣家湾镇周边村民喝上了“铁山水”;随着供水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加大,也使固定资产折旧、特别是供水设施设备及主管网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剧增,导致供水成本与现行供水价格的不匹配,供水运行连续亏损,与《 (略)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应当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第七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等相差甚远。
水是生命之源,足量和优质的自来水是人民生产生活的基本物资需求, (略) 健康发展所需,今后几年是岳阳县北向融城、抢抓机遇提质强县的关键时期,供水 (略) 的基础设施和用水供应单位,应该紧跟发展的节奏。目前岳阳县城供水水价偏低,公司供水运营保障受限,只有按政策进行水价调整,产生合理收益,使企业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才能有利于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满足县城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需求。
咨询电话:0730-*联系人:李豫鹏(*)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时-17时,在受理咨询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咨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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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第45号令)、《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1年第46号令)和《 (略)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岳 (略) 2018-2021年供水运营成本于**日进行公示,公开时间为一个月,恳请社会各界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运营管理的基本情况
2003年1月, (略) (略) (略) (创建于1983年)共同出资组建,2013年11月又由 (略) (略) 。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安装维修部、营销部、安监部、物资供应部、工程技术部、水厂、二次供水管理部等9个部门。现有职工196人,其中:退休人员75人,下岗人员26人,上岗人员95人。经营范围:集中式供水;水暖器材、机电设备销售、水管安装、维修;五金、交电销售。公司现有两个水厂,设计供水能力8万吨/日,供水范围超过400平方公里,公司拥有DN63以上主供水管网720公里。2021年供水量1402万立方米,年销售水量1210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占75%、非居民生活用水占22%、特种行业用水占3%),产销差率13.65%,管网漏损率12.54%,主营收入2602万元。公司秉承“践行初心使命,彰显央企担当”的企业精神,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用心服务于岳阳县人民。
二、申请调价的理由
1.超过调整周期最长年限。据《 (略)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三条,城镇供水价格监管周期原则上为3年,经测算需要调整供水价格的,应及时调整到位,价格调整幅度较大的,可以采用“一次完成调价程序,分年进行调整”的方式分布调整到位。监管周期年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岳 (略) 供水价格调整于2015年,已经超过7年时间未进行供水价格调整。
2.生产经营直接成本增加。 (略) 、结算方式的变更,净水剂、 (略) 场价格变动等原因,制水生产的电耗药耗成本增加;供水营商环境、服务至终端、用户满意率、维修及时率、水质合格率、管网漏损率等,供水经营成本增加。
3.发展所需的供水基础保障投入大。近年来,为保证县域人民喝上安全、优质的“放心水”,公司投入近5000余万元(大部分为银行贷款),扩建了二水厂(日生产能力3万吨/日),完善城区管网、中心化验室和县水表检定中心建设,扩大了供水范围,让中洲、黄沙街、麻塘、荣家湾镇周边村民喝上了“铁山水”;随着供水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加大,也使固定资产折旧、特别是供水设施设备及主管网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剧增,导致供水成本与现行供水价格的不匹配,供水运行连续亏损,与《 (略)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应当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第七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等相差甚远。
水是生命之源,足量和优质的自来水是人民生产生活的基本物资需求, (略) 健康发展所需,今后几年是岳阳县北向融城、抢抓机遇提质强县的关键时期,供水 (略) 的基础设施和用水供应单位,应该紧跟发展的节奏。目前岳阳县城供水水价偏低,公司供水运营保障受限,只有按政策进行水价调整,产生合理收益,使企业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才能有利于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满足县城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需求。
咨询电话:0730-*联系人:李豫鹏(*)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时-17时,在受理咨询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咨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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