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美力弹簧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长春美力弹簧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3777号 | (略) | (略) 晨达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010m2,建筑面积为4681.94m2,本项目租用吉林 (略) 的厂房,所处房屋为精装状态。本项目年生产导向钢丝注塑总成500万套,年生产钢丝成品500万件。 | ⑴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⑵ 环境空气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出屋顶的排气筒排放;回火炉废气中的颗粒物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回火炉废气首先经过油雾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再和注塑废气中的非*烷总烃采用活性炭吸附法进行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⑶ 声环境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污染防治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风机加隔音罩等措施,能够保证噪声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 固体废物 本项目餐厨垃圾(含废油脂),暂存在垃圾桶和储存液体专用桶内,由餐厨垃圾处理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暂存在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钢丝废料,由专门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废活性炭和含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物,外卖给废品回收企业。钢丝成品不合格产品直接回用于生产进行定型。导向钢丝注塑总成不合格产品先用大锤进行拆分,拆分后的钢丝部分回用于生产进行定型,塑料部分由生产厂家回收,粉碎后挤压成粒,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3777号 | (略) | (略) 晨达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010m2,建筑面积为4681.94m2,本项目租用吉林 (略) 的厂房,所处房屋为精装状态。本项目年生产导向钢丝注塑总成500万套,年生产钢丝成品500万件。 | ⑴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⑵ 环境空气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出屋顶的排气筒排放;回火炉废气中的颗粒物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回火炉废气首先经过油雾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再和注塑废气中的非*烷总烃采用活性炭吸附法进行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⑶ 声环境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污染防治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风机加隔音罩等措施,能够保证噪声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 固体废物 本项目餐厨垃圾(含废油脂),暂存在垃圾桶和储存液体专用桶内,由餐厨垃圾处理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暂存在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钢丝废料,由专门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废活性炭和含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物,外卖给废品回收企业。钢丝成品不合格产品直接回用于生产进行定型。导向钢丝注塑总成不合格产品先用大锤进行拆分,拆分后的钢丝部分回用于生产进行定型,塑料部分由生产厂家回收,粉碎后挤压成粒,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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