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东玻4#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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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东玻4#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对叙永 (略) 叙永东玻4#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周显金

电话: 0830-*

地址: 叙永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叙永 (略)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江祖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叙永东玻4#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市环叙永建函〔2022〕1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叙永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叙永东玻4#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收悉。经研究,同意该 (略) (略) 叙永县龙凤镇头塘村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日产60吨电熔炉一座,配置一台8S数控制瓶机和一台8组双滴料行列式制瓶机,包括基础设施、配料系统改造、电熔炉、电熔炉基础、供配电设施、供配气设施、循环供水池、环保系统、软化水系统、成型机、退火炉、热转印机、烤花炉、输送设备、烘箱、码垛机等配套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能可达2.2万吨玻璃酒瓶。项目总投资30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203-*-04-01-*】FGQB-0073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建设在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无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开发方式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整改和运行,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作业方案,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废处置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烤花炉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干式过滤+催化燃烧方式处置;丝印机车间密闭,有机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然后引入催化燃烧处理设施;有机废气均依托现有15米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滴料循环冷却水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龙凤污水处理厂处理并达标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用室内安装、墙体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收集存放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油墨桶内衬袋、隔油池油泥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印版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厂家回收;不属于危废的废油墨桶统一收集后厂家回收。

(六)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加强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物污染地下水、土壤。

(七)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建立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日常环境管理职责;加强环保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五、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工程峻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许可决定日期

2022/11/15

有效期自

2022/11/15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A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A

备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对叙永 (略) 叙永东玻4#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周显金

电话: 0830-*

地址: 叙永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叙永 (略)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江祖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叙永东玻4#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市环叙永建函〔2022〕1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叙永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叙永东玻4#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收悉。经研究,同意该 (略) (略) 叙永县龙凤镇头塘村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日产60吨电熔炉一座,配置一台8S数控制瓶机和一台8组双滴料行列式制瓶机,包括基础设施、配料系统改造、电熔炉、电熔炉基础、供配电设施、供配气设施、循环供水池、环保系统、软化水系统、成型机、退火炉、热转印机、烤花炉、输送设备、烘箱、码垛机等配套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能可达2.2万吨玻璃酒瓶。项目总投资30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203-*-04-01-*】FGQB-0073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建设在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无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开发方式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整改和运行,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作业方案,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废处置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烤花炉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干式过滤+催化燃烧方式处置;丝印机车间密闭,有机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然后引入催化燃烧处理设施;有机废气均依托现有15米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滴料循环冷却水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龙凤污水处理厂处理并达标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用室内安装、墙体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收集存放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油墨桶内衬袋、隔油池油泥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印版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厂家回收;不属于危废的废油墨桶统一收集后厂家回收。

(六)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加强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物污染地下水、土壤。

(七)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建立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日常环境管理职责;加强环保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五、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工程峻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许可决定日期

2022/11/15

有效期自

2022/11/15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A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A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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