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临安区关于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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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临安区关于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 (略) 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工作要求,深入实施“产业强区”战略,加快推进临安区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迈进,进一步提升传统制造业企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引领力,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杭州临安区关于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日至**日。

区经信局联系人:楼伟荣;联系电话:0571-*。

附件: (略) 临安区关于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略) 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日

附件

(略) 临安区关于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若干政策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 (略) 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工作要求,深入实施“产业强区”战略,加快推进临安区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迈进,进一步提升传统制造业企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引领力,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意见适用于国家部门和协会授予我区七个国家级区域基地品牌相关联的电线电缆、复合装饰材料、光电、印制电路板、坚果食品、五金工具、精密元器件等七大重点传统制造业企业,以及服务相关产业发展的协会或公共服务平台。

二、共性政策

1.支持提升数字化能力水平。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区级示范项目,给予每项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名单并实施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推动新产品开发应用。 (略) 级鉴定(验收)的工业新产品,单个产品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每个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当年最高60万元。

3.鼓励区内协作配套。对规模以上企业通过产业链协作,带动区内非关联企业协同发展的,当年协作配套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年度协作配套额的2%奖励给提供协作订单的企业,单家企业当年最高200万元。

4. (略) 场拓展。对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组织或确认的国内外专业性展会及我区举办的境外自办展,单个展会的展位面积在20平方米且展位费在2万元以上的,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特装费资助,单个展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家企业当年最高100万元。

5.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开展兼并重组,对因实施兼并重组办理不动产权、股权转移产生的地方贡献部分,给予企业50%的资助,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重组完成当年起连续三年,以企业新增地方贡献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6.支持企业绿色化转型。对获评区级绿色低碳工厂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进档的奖励差额。

7.支持企业提升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引进第三方管理咨询机构开展咨询服务,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对实际支付咨询服务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按支付金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8.鼓励引进培养技术人才。对当年由区外引进或新认定工程类技术人才的企业,按照中级职称、副高职称和正高职称,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人、10万元/人和20万元/人的奖励。

9.鼓励产业工人培育。对由产业协会或骨干 (略) 校、高校合作开办学制2年以上的定向产业工人培育班,且每班毕业人员在30人以上,给予50%的办班费资助,每班最高100万元。

三、个性政策

1.提升电 (略) 场竞争力。对直接进入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且非关联企业采购体系,年采购额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采购额1亿元(含)以上部分,再给予超出部分的0.5%奖励。单家企业当年最高200万元。

2.鼓励复合装饰材料企业原创设计。鼓励企业原创版辊开发,对年原创版辊开发费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开发费的10%给予资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100万元。

3.鼓励光 (略) 场。每年给予规上光电企业实际销售费用20%的资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200万元。对规上光电企业当年营业收入比上年度每增加500万元,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当年最高200万元。

4.鼓励印制电路板迭代升级。支持企业产品5G通信、新能源领域拓展应用,对实际完成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双面多层电路板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分别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和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5.支持坚果食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注册在临的仓储物流、实验室、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为区内坚果食品企业服务营收的20%给予资助,单家主体当年最高100万元。

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重点优质项目,优先推荐申请产业发展基金。特别重大项目,经区政府同意,按“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扶持。

本政策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日。**日至发布之日涉及事项参照执行。由区经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区其他政策与本扶持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为贯彻落实《 (略) 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工作要求,深入实施“产业强区”战略,加快推进临安区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迈进,进一步提升传统制造业企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引领力,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杭州临安区关于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日至**日。

区经信局联系人:楼伟荣;联系电话:0571-*。

附件: (略) 临安区关于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略) 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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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临安区关于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若干政策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 (略) 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工作要求,深入实施“产业强区”战略,加快推进临安区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迈进,进一步提升传统制造业企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引领力,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意见适用于国家部门和协会授予我区七个国家级区域基地品牌相关联的电线电缆、复合装饰材料、光电、印制电路板、坚果食品、五金工具、精密元器件等七大重点传统制造业企业,以及服务相关产业发展的协会或公共服务平台。

二、共性政策

1.支持提升数字化能力水平。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区级示范项目,给予每项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名单并实施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推动新产品开发应用。 (略) 级鉴定(验收)的工业新产品,单个产品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每个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当年最高60万元。

3.鼓励区内协作配套。对规模以上企业通过产业链协作,带动区内非关联企业协同发展的,当年协作配套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年度协作配套额的2%奖励给提供协作订单的企业,单家企业当年最高200万元。

4. (略) 场拓展。对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组织或确认的国内外专业性展会及我区举办的境外自办展,单个展会的展位面积在20平方米且展位费在2万元以上的,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特装费资助,单个展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家企业当年最高100万元。

5.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开展兼并重组,对因实施兼并重组办理不动产权、股权转移产生的地方贡献部分,给予企业50%的资助,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重组完成当年起连续三年,以企业新增地方贡献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6.支持企业绿色化转型。对获评区级绿色低碳工厂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进档的奖励差额。

7.支持企业提升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引进第三方管理咨询机构开展咨询服务,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对实际支付咨询服务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按支付金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8.鼓励引进培养技术人才。对当年由区外引进或新认定工程类技术人才的企业,按照中级职称、副高职称和正高职称,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人、10万元/人和20万元/人的奖励。

9.鼓励产业工人培育。对由产业协会或骨干 (略) 校、高校合作开办学制2年以上的定向产业工人培育班,且每班毕业人员在30人以上,给予50%的办班费资助,每班最高100万元。

三、个性政策

1.提升电 (略) 场竞争力。对直接进入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且非关联企业采购体系,年采购额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采购额1亿元(含)以上部分,再给予超出部分的0.5%奖励。单家企业当年最高200万元。

2.鼓励复合装饰材料企业原创设计。鼓励企业原创版辊开发,对年原创版辊开发费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开发费的10%给予资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100万元。

3.鼓励光 (略) 场。每年给予规上光电企业实际销售费用20%的资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200万元。对规上光电企业当年营业收入比上年度每增加500万元,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当年最高200万元。

4.鼓励印制电路板迭代升级。支持企业产品5G通信、新能源领域拓展应用,对实际完成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双面多层电路板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分别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和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5.支持坚果食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注册在临的仓储物流、实验室、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为区内坚果食品企业服务营收的20%给予资助,单家主体当年最高100万元。

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重点优质项目,优先推荐申请产业发展基金。特别重大项目,经区政府同意,按“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扶持。

本政策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日。**日至发布之日涉及事项参照执行。由区经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区其他政策与本扶持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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