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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
验收监测报告-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
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
2022年8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项目负责人:王俊阳
填表人:王俊阳
建设单位(盖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安吉县灵峰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南面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 ||||
建设地点 | 安吉县灵峰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南面 | ||||
主要产品名称 | 餐桌、餐椅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3万套家具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3万套家具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1年8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1年10月 | ||
调试时间 | / |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 2022.7.5-7.10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浙江 (略) |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浙江 (略)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浙江 (略) | ||
投资总概算 | 145.12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8.0 | 比例 | 12.4% |
实际总概算 | 150万元 | 环保投资 | 18.0 | 比例 | 12.0%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日修订,本法自**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日修正,本法自**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日起施行,**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修订)》(**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日制定,**日施行); 7、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原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9、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 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 10、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11、浙江 (略)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8月); 12、湖安环建〔2021〕77村 号《关于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日; 13、湖州 (略)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22H0479)。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废水 项目营运期排放的污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表1-1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纳管标准6~9≤450≤180≤200≤25≤3(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中A标准。 表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序号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A标准B标准1CODCr50602BOD*SS10204动植物油135石油类13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17总氮(以N计)15208氨氮(以N计)5(8)8(15)9总磷(以P计)0.5110色度(稀释倍数)*pH6~912粪大肠菌群数(个/L)*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大于35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60%,BOD大于16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50%。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控制指标。(2)废气 ①工艺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木屑粉尘、喷胶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详见下表: 表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排气筒高度(m)二级标准值监控点浓度非*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颗粒物*.51.0(3)噪声 本项目位于安吉县范潭工业园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1-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单位:dB(A) 时段昼间夜间3类标准值6555(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国家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所发布的修改单内容,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国家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所发布的修改单内容。 |
表二
2.1 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①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安吉县灵峰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南面 建设性质:迁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2190其他家具制造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十八、家具制造业36其他家具制造-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法人代表:王俊阳 联系方式:* 总投资 :145.12万元 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年工作时间:300天 生产班制:昼间一班制 职工定员:25人 ②环评及验收情况 企业原厂址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8幢湖州亚信工艺 品有限公司已建闲置厂房,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加工,企业《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1万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安环建〔2013〕486号,因自身原因一直未验收,后因房租到期已停产搬迁。迁建项目实施后原厂区不再生产。企业现租赁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安吉惠平五金厂已建闲置厂房,面积3000m2,2021年08月,企业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 (略)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湖安环建〔2021〕77号。企业实际总投资145.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2.4%。 企业于**日完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2F9N8E1Y001Z,有效期为**日至**日。 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搬迁),2021年12月投产。企业于2022年7月委托湖州 (略) 对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测,检测时间为**日、07月07日。企业依据环评报告、验收检测报告、验收自查结果,于2022年8月编制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 此次验收范围为企业在产的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 ③项目周围环境状况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位于安吉县灵峰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南面,系租用安吉惠平五金厂的现有闲置厂房组织生产,项目周围情况如下: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东侧为安吉 (略) 生产厂房,隔该厂房为园区道路顶森路;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南 (略) 和星童家具,隔厂房为园区道路;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西 (略) 生产厂房,隔该厂房为园区道路半岭路,隔半岭路为未开发空地;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北侧为安吉县 (略) ,隔厂房为园区道路嘉盛路。 (2)项目产品方案 表2-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审批年产量实际年产量备注1餐桌+餐椅3万套3万套未突破环评审批量(3)项目组成 表2-2 项目组成一览表 建设名称环评实施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变化情况公用工程 (略) 政管网供给由当地水厂供给无变化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变化。供电由安吉县供电局供给。由安吉县供电局供给。无变化。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行雨污分流;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变化。废气治理喷胶废气:经收集后送至双道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喷胶废气:经收集后送至双道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无变化。木屑粉尘:木屑粉尘基本都自然沉降在钻床的周围地面,由工人定期清理车间地面。木屑粉尘:木屑粉尘基本都自然沉降在钻床的周围地面,由工人定期清理车间地面。无变化。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风机等设备底座安装减振,生产时关闭门窗作业;对机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企业厂区布置合理,对废气处理风机采取减振措施。基本符合。固废治理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皮革海绵边角料、木屑收集后出售给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废胶水桶(吨桶)由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皮革海绵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废胶水桶(吨桶)由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无变化。表2-3 建设项目设备情况表 序号设备名称原环评数量实际数量备注1缝纫机10台10台无变化2空压机1台1台无变化3喷枪2把2把无变化4气枪8把8把无变化5钻床1台1台无变化6铆钉机1台1台无变化7施胶废气处理设施1台1台无变化 |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主要原辅料消耗详见表2-3。 表2-3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序号原材料名称原评价报告年消耗量实际年消耗量备注1皮革6t6t未突破环评核算量2椅架2万套2万套未突破环评核算量3水性胶4t4t未突破环评核算量4海绵10t10t未突破环评核算量5小五金包8000包8000包未突破环评核算量6绒布12t12t未突破环评核算量7水380吨380吨未突破环评核算量8电3500kwh3500kwh未突破环评核算量 |
水源及水平衡 本项目主要为生活用水380t/a,均由当地自来水厂供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304t/a,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水平衡见图2-1。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①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2-2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②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说明 (1)裁剪工序:首先根据家具的尺寸及样式,在皮革上勾画出裁切的框架,再利用裁剪刀进行裁切。该工序有皮革边角料和噪声产生。 (2)缝纫工序:将裁切成型的皮革,按一定的规格进行缝纫。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3)裁切、钻孔工序:对未裁切的部分海绵进行裁切,对木架用钻床进行钻孔。该工序主要产生海绵边角料和木屑粉尘。 (4)喷胶工序:将裁切成型的海绵用胶水粘合在椅架上。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喷胶废气、废喷胶桶。 (5)枪钉/扪皮工序:用缝制好的皮革进行包裹,然后用枪钉进行固定。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6)组装:将外购的五金配件,安装在家具上,进行固定,检查合格后打包入库。 除上述污染因子之外,员工生活会产生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废气处理过程会产生废活性炭及过滤棉。 |
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踏勘并对照环评文件,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动。 对照生态环境部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相关内容,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项目具体变动情况与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规定的重大变动清单对比详见下表。 表2-4项目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比表 内容重大变动清单实际建设内容是否发生重大变动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动。否规模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动。否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动,项目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否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颖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否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建设地点与环评一致。否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未新增产品。污染物种类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否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不变。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动。优化废气防治措施,不导致新增污染物及不增加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未达10%。否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项目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也未改变废水排放方式。否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项目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排气筒高度与环评一致,未降低。否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项目不涉及土壤和地下水评价,噪声污染治措施未变动。否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固体废物处置均委外合理处置。否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否 |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3.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3.1.1废水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1.2 废气 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胶废气、木屑粉尘。喷胶废气主要污染物因子为非*烷总烃。木屑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 (一)喷胶废气 项目营运期喷胶废气经收集后送至处理能力为10000m3/h的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后通过双道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尾气通过高15m的排气筒排空。 (二)木屑粉尘 项目营运期中木屑粉尘,由于钻孔产生的木屑粉尘粒径较大,比重较重,该部分木屑粉尘基本都自然沉降在钻床的周围地面,由工人定期清理车间地面。故不定量分析。 3.1.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采取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位置,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噪声排放。 3.1.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皮革布料边角料、除尘灰渣、废包装材料、胶渣、废胶水桶、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的生活垃圾。具体处置去向见下表3-1: 表3-1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汇总 序号固废名称原审批固废产生量(t/a)实际年产生量(t/a)固废性质去向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生活垃圾3.75t/a3.75t/a/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符合2皮革及海绵边角料0.2/a0.2t/a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相 (略) 回收利用符合3废活性炭1.4t/a1.4t/a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符合4废过滤棉0.05t/a0.05t/a符合合计5.4t/a5.4t/a不对外排放3.2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建设过程在废水、废气、固废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上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以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措施的落实到位。 该项目环保投资约1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4%。环保投资明细详见表3-2。 表3-2 环保投资概算 序号分类治理措施投资(万元)1废气喷胶废气:吸风集气罩+活性炭碳箱(2个)+风机+排气筒(1套)8.02废水厕所、化粪池6.03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减震垫、隔声降噪1.04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存放点、危废固废存放点3.0总计18.03.3环评审批总量控制指标 表3-3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类别总量控制指标总量建议值废水CODCr0.017t/a氨氮0.002t/a废气VOCs0.056t/a |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业原厂址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8幢湖州亚信工艺 品有限公司已建闲置厂房,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加工,企业《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1万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安环建〔2013〕486号,因自身原因一直未验收,后因房租到期已停产搬迁。迁建项目实施后原厂区不再生产。企业现租赁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安吉惠平五金厂已建闲置厂房,面积3000m2,新增钻床、缝纫机、铆接机机等设备,形成年产3万套家具的生产能力。 (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2.5、PM10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值、CO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环境标准的要求,同时O3第90百分位最大8h平均浓度也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环境标准的要求。对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有关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所在地纳污水体西苕溪的各主要指标均未超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经监测,项目所在地各侧环境噪声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3)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排至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②废气 喷胶废气:产生的喷胶废气经过双道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空。 木屑粉尘:木屑粉尘基本都自然沉降在钻床的周围地面,由工人定期清理车间地面。 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建议 ①企业应严格管理,建立规范的生产管理制度,对员工加强环保知识的教育,增强其环保意识。 ②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③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仅针对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若今后发生技改、迁建等情况的,应重新委托评价并报环保管理部门审批。 ④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投产后应及时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申报。 (5)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其营运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 (略)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南面的实施是可行的。 4.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告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委托浙江 (略) 编制的《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及落实项目环保措施法人承诺等,结合项目环评审核意见及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公众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必须按照《环评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二、项目拟建地为安吉县灵峰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南面,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 3 万套家具。该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为空压机、喷枪、铆钉机等。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须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项目使用水性胶黏剂),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至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喷胶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木屑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排放标准和限值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皮革、海绵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 GB18599-2020要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按照 GB18597-2001 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规范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根据《环评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环境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056t/a,其他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执行。 五、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你单位应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全厂环境风险防范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严格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并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习,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六、建立完善的企业自行环境监测制度。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加强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 七、根据《环评报告表》计算结果,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他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业主、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八、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环发〔2015〕162 号)等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根据《环评法》等的规定,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其他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项目《环评报告表》经批准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 十、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单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负责,同时你单位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随时掌握监测期间工况情况,保证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有关要求。 2、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或推荐)的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上岗证。 3、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参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的技术要求进行,每批样品分析的同时做质控样品和平行双样等。 4、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5.1检测分析方法 表5-1 检测方法一览表 类别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废气非*烷总烃总烃和非*烷总烃的测定方法一 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及其修改单废水化学需氧量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6920-1986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1901-1989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1989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备注1、废水采样按HJ 91.1-201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执行;2、废气无组织采样按HJ/T 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执行;3、废气固定源采样按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执行。5.2监测人员持证情况 参加监测的技术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5.3废气和环境空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在进行现场气采样前,对采样器进行校核;进行测试前,使用相应的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标定,采样过程中保证全程流量的准确性。 5.4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按照总体水样数量,我单位采集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我单位都会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方法,并对质控数据分析。 5.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在进行现场测量噪声前,对声级计进行校准是否符合小于等于0.4分贝的要求;测量前后对声级计的灵敏度也需要相应的测定,测量前后灵敏度大于0.5分贝的话,则数据无效。 |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 监测内容表 监测内容测点位置名称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口W01pH、CODCr、SS、NH3-N、TP4次/周期,监测2周期废气喷胶废气处理装置进口(G05)非*烷总烃3次/周期,监测2周期喷胶废气处理装置出口(G06)厂界上风向(G01)非*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3次/周期,监测2周期厂界下风向一(G02)厂界下风向二(G03)厂界下风向三(G04)噪声东厂界N01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监测1次/周期,监测2周期南厂界N02西厂界N03北厂界N04图6-1 采样点位图 |
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7.1监测工况 **日、07月07日验收检测期间,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正常生产,通过表7-1可知,本次验收项目的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生产工况的要求。 表7-1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设计规模实际能力检测日期产品名称实际日产量生产负荷年产3万套家具年产3万套家具**日家具9595%**日家具9292%备注:1、年生产天数为300天,家具100套/天;2、产品产量数据由企业提供。验收监测结果: 7.2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
表7-2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 单位:mg/m3 采样时间测点位置(编号)采样频次颗粒物(mg/m3)非*烷总烃(mg/m3)**日厂界上风向(G01)第一次0.2360.80第二次0.2560.92第三次0.2160.83厂界下风向一(G02)第一次0.3741.11第二次0.3541.33第三次0.3941.22厂界下风向二(G03)第一次0.4531.22第二次0.4921.34第三次0.4721.37厂界下风向三(G04)第一次0.4331.55第二次0.4531.37第三次0.4131.*年07月07日厂界上风向(G01)第一次0.2150.70第二次0.2550.84第三次0.2740.76厂界下风向一(G02)第一次0.3331.16第二次0.3131.27第三次0.3721.35厂界下风向二(G03)第一次0.4111.22第二次0.4311.30第三次0.3921.48厂界下风向三(G04)第一次0.4891.35第二次0.4701.58第三次0.4501.48最大值0.4921.58限值1.04.0备注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表7-3 喷胶废气有组织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日处理设施活性炭管道截面积(m2)0.3850排气筒高度(m)15燃料/采样点位检测项目测定值排放限值(mg/m3)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喷胶工序废气处理设施进口(G05)烟温(℃)*//含湿量(%)3.53.53.5//流速(m/s)14.314.514.4//标干流量(m3/h)1.69×1041.72×1041.70×1041.71×104/非*烷总烃浓度(mg/m3)39.340.741.040.3/非*烷总烃排放速率(kg/h)0.6640.7000.6970.687/采样日期**日处理设施活性炭管道截面积(m2)0.1256排气筒高度(m)25燃料/采样点位检测项目测定值排放限值(mg/m3)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喷胶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G06)烟温(℃)*//含湿量(%)3.53.53.5//流速(m/s)14.815.014.9//标干流量(m3/h)1.74×1041.76×1041.75×1041.75×104/非*烷总烃浓度(mg/m3)7.988.298.388.22120非*烷总烃排放速率(kg/h)0.1390.1460.1470.14435备注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非*烷总烃去除率为79.0%;去除率=(进口排放速率-出口排放速率)/进口排放速率×100%。采样日期**日处理设施活性炭管道截面积(m2)0.3850排气筒高度(m)15燃料/采样点位检测项目测定值排放限值(mg/m3)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喷胶工序废气处理设施进口(G05)烟温(℃)*//含湿量(%)2.92.92.9//流速(m/s)9.8310.19.96//标干流量(m3/h)1.17×1041.20×1041.18×1041.18×104/非*烷总烃浓度(mg/m3)47.749.043.246.6/非*烷总烃排放速率(kg/h)0.5580.5880.5100.552/采样日期**日处理设施活性炭管道截面积(m2)0.1256排气筒高度(m)25燃料/采样点位检测项目测定值排放限值(mg/m3)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喷胶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G06)烟温(℃)*//含湿量(%)2.72.72.7//流速(m/s)10.510.610.8//标干流量(m3/h)1.23×1041.25×1041.27×1041.25×104/非*烷总烃浓度(mg/m3)7.897.578.157.87120非*烷总烃排放速率(kg/h)9.70×10-29.46×10-20.1049.85×10-210备注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非*烷总烃去除率为82.2%;去除率=(进口排放速率-出口排放速率)/进口排放速率×100%。(2)噪声检测结果见表7-9。 表7-9噪声检测结果 单位:dB(A) 测点编号测点位置**日昼间等效声级[dB(A)]主要声源限值[dB(A)]N01厂界东61.2车间设备65N02厂界南60.5车间设备N03厂界西60.1车间设备N04厂界北63.8交通测点编号测点位置**日昼间等效声级[dB(A)]主要声源限值[dB(A)]N01厂界东59.2车间设备65N02厂界南61.5车间设备N03厂界西62.4车间设备N04厂界北63.5交通备注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企业夜间不生产。(3)生活污水检测结果见表7-10。 表7-10生活污水检测结果 测点位置样品编号样品性状检测项目pH值(无量纲)化学需氧量(mg/L)悬浮物(mg/L)总磷(mg/L)氨氮(mg/L)生活污水排放口*-荣荣家具-W01-001黄色、浑浊6.*.4417.*-荣荣家具-W01-002黄色、浑浊6.*.5618.*-荣荣家具-W01-003黄色、浑浊6.*.6417.*-荣荣家具-W01-004黄色、浑浊6.*.7416.3平均值/*.6017.2标准限值6-*.02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测点位置样品编号样品性状检测项目pH值(无量纲)化学需氧量(mg/L)悬浮物(mg/L)总磷(mg/L)氨氮(mg/L)生活污水排放口*-贝拓家具-W01-001黄色、浑浊6.*.2413.*-贝拓家具-W01-002黄色、浑浊6.*.0814.*-贝拓家具-W01-003黄色、浑浊6.*.1615.*-贝拓家具-W01-004黄色、浑浊6.*.9012.8平均值/*.1014.0标准限值6-*.02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4)废气处理设施去除效率 根据以上检测数据得到有机废气处理设备排放去除效果,见下表7-8: 表7-8废气处理效果一览表 废气处理设施污染物进口出口去除效率平均速率(kg/h)平均速率(kg/h)双道活性炭1#(喷胶废气)非*烷总烃0.6870.14479.0%第一日0.5520.*.2%第二日(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项目涉及总量污染物为CODcr、NH3-N、VOCs三项。 环评给出的VOCs总量控值为0.056t/a,CODCr纳管值为0.101t/a,排入自然水体总量建议值为0.017t/a,氨氮纳管值为0.007t/a,排入自然水体总量建议值为0.002t/a。 项目排放的废水仅有职工生活污水一项,企业目前实际产生生活污水经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CODcr和氨氮纳管排污量和达标外排环境量,均未出现超量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检测报告进行核算,非*烷总烃的实际排放量为0.107t/a,(喷胶废气排放时间为2000h/a),企业VOCs实际排放量为0.107t/a,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废气计算方式:平均排放速率*废气排放时间=排放量 非*烷总烃:(0.144+0.0985)/2*450h =0.054t/a 废水计算方式:排放水量*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量 CODcr;337.5t*50mg/L/*=0.017t/a NH3-N;337.5t*5mg/L/*=0.002t/a |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8.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噪声污染物排放评价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东、南、西、北各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污染物排放评价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边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烷总烃、颗粒物的最大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喷胶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表5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监测数据计算得出,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去除率:双道活性炭1#(喷胶废气)非*烷总烃第一日为79.0%,第二日为82.2%。 (3)废水污染物排放评价 监测结果显示: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pH、CODcr、氨氮、总磷的各次检测值均能满足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限值要求。 8.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期废气、噪声、废水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8.3 综合结论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实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设施与措施,经验收监测做到达标排放,据此我厂认为本项目可以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表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 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2020-*-21-03-* | 建设地点 | 安吉县灵峰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南面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十八、家具制造业36其他家具制造-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迁建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3万套家具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3万套家具 | 环评单位 | 浙江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安吉分局 | 审批文号 | 湖安环建〔2021〕77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1年10月 | 竣工日期 | 2021年12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浙江 (略)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浙江 (略)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MA2F9N8E1Y001Z | ||||||||||||||||
验收单位 |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州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大于75% |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 145.12 | 环保投资总概算 (万元) | 18 | 所占比例(%) | 12.4 | ||||||||||||||||
实际总投资 | 145.12 | 实际环保投资 (万元) | 18 | 所占比例(%) | 12.4 | ||||||||||||||||
废水治理(万元) | 6.0 | 废气治理(万元) | 8 | 噪声治理 (万元) | 1.0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3.0 | 应急设施 (万元) | 0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双道活性炭吸附设施10000m3/h(1套)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h | ||||||||||||||||
运营单位 |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MA2F9N8E1Y | 验收时间 | 2022.8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 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 (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 本期工程 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 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 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 核定排放总量 (7) | 本期工程 “以老带新”削减量 (8) | 全厂实际 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 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 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 增减量(12) | ||||||||
废水 | 0.0081 | / | / | 0.03375 | / | 0.03375 | 0.03375 | 0.03375 | 0.03375 | 0 | +0.02565 | ||||||||||
CODcr | 0.00405 | 50 | 50 | 0.118 | 0.101 | 0.017 | 0.017 | 0.017 | 0.017 | 0 | +0.01295 | ||||||||||
氨氮 | 0.* | 5 | 5 | 0.01 | 0.008 | 0.002 | 0.002 | 0.002 | 0.002 | 0 | +0.* | ||||||||||
VOCs | 0.09 | 9.66 | 120 | 0.2 | 0.144 | 0.056 | 0.056 | 0.09 | 0.056 | 0.056 | 0 | -0.034 | |||||||||
烟尘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附件1:营业执照
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
2022年8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项目负责人:王俊阳
填表人:王俊阳
建设单位(盖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安吉县灵峰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南面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 ||||
建设地点 | 安吉县灵峰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南面 | ||||
主要产品名称 | 餐桌、餐椅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3万套家具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3万套家具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1年8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1年10月 | ||
调试时间 | / |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 2022.7.5-7.10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浙江 (略) |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浙江 (略)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浙江 (略) | ||
投资总概算 | 145.12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8.0 | 比例 | 12.4% |
实际总概算 | 150万元 | 环保投资 | 18.0 | 比例 | 12.0%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日修订,本法自**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日修正,本法自**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日起施行,**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修订)》(**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日制定,**日施行); 7、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原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9、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 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 10、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11、浙江 (略)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8月); 12、湖安环建〔2021〕77村 号《关于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日; 13、湖州 (略)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22H0479)。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废水 项目营运期排放的污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表1-1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纳管标准6~9≤450≤180≤200≤25≤3(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中A标准。 表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序号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A标准B标准1CODCr50602BOD*SS10204动植物油135石油类13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17总氮(以N计)15208氨氮(以N计)5(8)8(15)9总磷(以P计)0.5110色度(稀释倍数)*pH6~912粪大肠菌群数(个/L)*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大于35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60%,BOD大于16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50%。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控制指标。(2)废气 ①工艺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木屑粉尘、喷胶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详见下表: 表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排气筒高度(m)二级标准值监控点浓度非*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颗粒物*.51.0(3)噪声 本项目位于安吉县范潭工业园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1-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单位:dB(A) 时段昼间夜间3类标准值6555(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国家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所发布的修改单内容,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国家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所发布的修改单内容。 |
表二
2.1 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①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安吉县灵峰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南面 建设性质:迁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2190其他家具制造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十八、家具制造业36其他家具制造-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法人代表:王俊阳 联系方式:* 总投资 :145.12万元 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年工作时间:300天 生产班制:昼间一班制 职工定员:25人 ②环评及验收情况 企业原厂址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8幢湖州亚信工艺 品有限公司已建闲置厂房,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加工,企业《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1万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安环建〔2013〕486号,因自身原因一直未验收,后因房租到期已停产搬迁。迁建项目实施后原厂区不再生产。企业现租赁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安吉惠平五金厂已建闲置厂房,面积3000m2,2021年08月,企业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 (略)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湖安环建〔2021〕77号。企业实际总投资145.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2.4%。 企业于**日完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2F9N8E1Y001Z,有效期为**日至**日。 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搬迁),2021年12月投产。企业于2022年7月委托湖州 (略) 对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测,检测时间为**日、07月07日。企业依据环评报告、验收检测报告、验收自查结果,于2022年8月编制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 此次验收范围为企业在产的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 ③项目周围环境状况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位于安吉县灵峰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南面,系租用安吉惠平五金厂的现有闲置厂房组织生产,项目周围情况如下: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东侧为安吉 (略) 生产厂房,隔该厂房为园区道路顶森路;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南 (略) 和星童家具,隔厂房为园区道路;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西 (略) 生产厂房,隔该厂房为园区道路半岭路,隔半岭路为未开发空地;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北侧为安吉县 (略) ,隔厂房为园区道路嘉盛路。 (2)项目产品方案 表2-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审批年产量实际年产量备注1餐桌+餐椅3万套3万套未突破环评审批量(3)项目组成 表2-2 项目组成一览表 建设名称环评实施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变化情况公用工程 (略) 政管网供给由当地水厂供给无变化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变化。供电由安吉县供电局供给。由安吉县供电局供给。无变化。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行雨污分流;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变化。废气治理喷胶废气:经收集后送至双道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喷胶废气:经收集后送至双道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无变化。木屑粉尘:木屑粉尘基本都自然沉降在钻床的周围地面,由工人定期清理车间地面。木屑粉尘:木屑粉尘基本都自然沉降在钻床的周围地面,由工人定期清理车间地面。无变化。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风机等设备底座安装减振,生产时关闭门窗作业;对机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企业厂区布置合理,对废气处理风机采取减振措施。基本符合。固废治理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皮革海绵边角料、木屑收集后出售给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废胶水桶(吨桶)由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皮革海绵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废胶水桶(吨桶)由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无变化。表2-3 建设项目设备情况表 序号设备名称原环评数量实际数量备注1缝纫机10台10台无变化2空压机1台1台无变化3喷枪2把2把无变化4气枪8把8把无变化5钻床1台1台无变化6铆钉机1台1台无变化7施胶废气处理设施1台1台无变化 |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主要原辅料消耗详见表2-3。 表2-3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序号原材料名称原评价报告年消耗量实际年消耗量备注1皮革6t6t未突破环评核算量2椅架2万套2万套未突破环评核算量3水性胶4t4t未突破环评核算量4海绵10t10t未突破环评核算量5小五金包8000包8000包未突破环评核算量6绒布12t12t未突破环评核算量7水380吨380吨未突破环评核算量8电3500kwh3500kwh未突破环评核算量 |
水源及水平衡 本项目主要为生活用水380t/a,均由当地自来水厂供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304t/a,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水平衡见图2-1。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①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2-2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②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说明 (1)裁剪工序:首先根据家具的尺寸及样式,在皮革上勾画出裁切的框架,再利用裁剪刀进行裁切。该工序有皮革边角料和噪声产生。 (2)缝纫工序:将裁切成型的皮革,按一定的规格进行缝纫。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3)裁切、钻孔工序:对未裁切的部分海绵进行裁切,对木架用钻床进行钻孔。该工序主要产生海绵边角料和木屑粉尘。 (4)喷胶工序:将裁切成型的海绵用胶水粘合在椅架上。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喷胶废气、废喷胶桶。 (5)枪钉/扪皮工序:用缝制好的皮革进行包裹,然后用枪钉进行固定。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6)组装:将外购的五金配件,安装在家具上,进行固定,检查合格后打包入库。 除上述污染因子之外,员工生活会产生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废气处理过程会产生废活性炭及过滤棉。 |
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踏勘并对照环评文件,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动。 对照生态环境部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相关内容,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项目具体变动情况与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规定的重大变动清单对比详见下表。 表2-4项目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比表 内容重大变动清单实际建设内容是否发生重大变动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动。否规模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动。否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动,项目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否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颖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否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建设地点与环评一致。否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未新增产品。污染物种类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否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不变。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动。优化废气防治措施,不导致新增污染物及不增加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未达10%。否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项目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也未改变废水排放方式。否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项目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排气筒高度与环评一致,未降低。否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项目不涉及土壤和地下水评价,噪声污染治措施未变动。否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固体废物处置均委外合理处置。否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否 |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3.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3.1.1废水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1.2 废气 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胶废气、木屑粉尘。喷胶废气主要污染物因子为非*烷总烃。木屑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 (一)喷胶废气 项目营运期喷胶废气经收集后送至处理能力为10000m3/h的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后通过双道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尾气通过高15m的排气筒排空。 (二)木屑粉尘 项目营运期中木屑粉尘,由于钻孔产生的木屑粉尘粒径较大,比重较重,该部分木屑粉尘基本都自然沉降在钻床的周围地面,由工人定期清理车间地面。故不定量分析。 3.1.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采取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位置,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噪声排放。 3.1.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皮革布料边角料、除尘灰渣、废包装材料、胶渣、废胶水桶、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的生活垃圾。具体处置去向见下表3-1: 表3-1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汇总 序号固废名称原审批固废产生量(t/a)实际年产生量(t/a)固废性质去向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生活垃圾3.75t/a3.75t/a/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符合2皮革及海绵边角料0.2/a0.2t/a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相 (略) 回收利用符合3废活性炭1.4t/a1.4t/a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符合4废过滤棉0.05t/a0.05t/a符合合计5.4t/a5.4t/a不对外排放3.2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建设过程在废水、废气、固废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上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以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措施的落实到位。 该项目环保投资约1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4%。环保投资明细详见表3-2。 表3-2 环保投资概算 序号分类治理措施投资(万元)1废气喷胶废气:吸风集气罩+活性炭碳箱(2个)+风机+排气筒(1套)8.02废水厕所、化粪池6.03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减震垫、隔声降噪1.04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存放点、危废固废存放点3.0总计18.03.3环评审批总量控制指标 表3-3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类别总量控制指标总量建议值废水CODCr0.017t/a氨氮0.002t/a废气VOCs0.056t/a |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业原厂址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8幢湖州亚信工艺 品有限公司已建闲置厂房,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加工,企业《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1万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安环建〔2013〕486号,因自身原因一直未验收,后因房租到期已停产搬迁。迁建项目实施后原厂区不再生产。企业现租赁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安吉惠平五金厂已建闲置厂房,面积3000m2,新增钻床、缝纫机、铆接机机等设备,形成年产3万套家具的生产能力。 (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2.5、PM10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值、CO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环境标准的要求,同时O3第90百分位最大8h平均浓度也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环境标准的要求。对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有关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所在地纳污水体西苕溪的各主要指标均未超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经监测,项目所在地各侧环境噪声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3)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排至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②废气 喷胶废气:产生的喷胶废气经过双道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空。 木屑粉尘:木屑粉尘基本都自然沉降在钻床的周围地面,由工人定期清理车间地面。 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建议 ①企业应严格管理,建立规范的生产管理制度,对员工加强环保知识的教育,增强其环保意识。 ②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③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仅针对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若今后发生技改、迁建等情况的,应重新委托评价并报环保管理部门审批。 ④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投产后应及时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申报。 (5)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其营运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 (略)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南面的实施是可行的。 4.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告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委托浙江 (略) 编制的《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及落实项目环保措施法人承诺等,结合项目环评审核意见及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公众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必须按照《环评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二、项目拟建地为安吉县灵峰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南面,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 3 万套家具。该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为空压机、喷枪、铆钉机等。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须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项目使用水性胶黏剂),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至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喷胶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木屑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排放标准和限值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皮革、海绵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 GB18599-2020要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按照 GB18597-2001 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规范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根据《环评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环境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056t/a,其他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执行。 五、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你单位应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全厂环境风险防范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严格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并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习,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六、建立完善的企业自行环境监测制度。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加强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 七、根据《环评报告表》计算结果,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他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业主、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八、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环发〔2015〕162 号)等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根据《环评法》等的规定,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其他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项目《环评报告表》经批准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 十、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单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负责,同时你单位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随时掌握监测期间工况情况,保证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有关要求。 2、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或推荐)的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上岗证。 3、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参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的技术要求进行,每批样品分析的同时做质控样品和平行双样等。 4、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5.1检测分析方法 表5-1 检测方法一览表 类别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废气非*烷总烃总烃和非*烷总烃的测定方法一 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及其修改单废水化学需氧量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6920-1986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1901-1989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1989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备注1、废水采样按HJ 91.1-201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执行;2、废气无组织采样按HJ/T 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执行;3、废气固定源采样按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执行。5.2监测人员持证情况 参加监测的技术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5.3废气和环境空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在进行现场气采样前,对采样器进行校核;进行测试前,使用相应的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标定,采样过程中保证全程流量的准确性。 5.4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按照总体水样数量,我单位采集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我单位都会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方法,并对质控数据分析。 5.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在进行现场测量噪声前,对声级计进行校准是否符合小于等于0.4分贝的要求;测量前后对声级计的灵敏度也需要相应的测定,测量前后灵敏度大于0.5分贝的话,则数据无效。 |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 监测内容表 监测内容测点位置名称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口W01pH、CODCr、SS、NH3-N、TP4次/周期,监测2周期废气喷胶废气处理装置进口(G05)非*烷总烃3次/周期,监测2周期喷胶废气处理装置出口(G06)厂界上风向(G01)非*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3次/周期,监测2周期厂界下风向一(G02)厂界下风向二(G03)厂界下风向三(G04)噪声东厂界N01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监测1次/周期,监测2周期南厂界N02西厂界N03北厂界N04图6-1 采样点位图 |
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7.1监测工况 **日、07月07日验收检测期间,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正常生产,通过表7-1可知,本次验收项目的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生产工况的要求。 表7-1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设计规模实际能力检测日期产品名称实际日产量生产负荷年产3万套家具年产3万套家具**日家具9595%**日家具9292%备注:1、年生产天数为300天,家具100套/天;2、产品产量数据由企业提供。验收监测结果: 7.2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
表7-2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 单位:mg/m3 采样时间测点位置(编号)采样频次颗粒物(mg/m3)非*烷总烃(mg/m3)**日厂界上风向(G01)第一次0.2360.80第二次0.2560.92第三次0.2160.83厂界下风向一(G02)第一次0.3741.11第二次0.3541.33第三次0.3941.22厂界下风向二(G03)第一次0.4531.22第二次0.4921.34第三次0.4721.37厂界下风向三(G04)第一次0.4331.55第二次0.4531.37第三次0.4131.*年07月07日厂界上风向(G01)第一次0.2150.70第二次0.2550.84第三次0.2740.76厂界下风向一(G02)第一次0.3331.16第二次0.3131.27第三次0.3721.35厂界下风向二(G03)第一次0.4111.22第二次0.4311.30第三次0.3921.48厂界下风向三(G04)第一次0.4891.35第二次0.4701.58第三次0.4501.48最大值0.4921.58限值1.04.0备注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表7-3 喷胶废气有组织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日处理设施活性炭管道截面积(m2)0.3850排气筒高度(m)15燃料/采样点位检测项目测定值排放限值(mg/m3)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喷胶工序废气处理设施进口(G05)烟温(℃)*//含湿量(%)3.53.53.5//流速(m/s)14.314.514.4//标干流量(m3/h)1.69×1041.72×1041.70×1041.71×104/非*烷总烃浓度(mg/m3)39.340.741.040.3/非*烷总烃排放速率(kg/h)0.6640.7000.6970.687/采样日期**日处理设施活性炭管道截面积(m2)0.1256排气筒高度(m)25燃料/采样点位检测项目测定值排放限值(mg/m3)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喷胶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G06)烟温(℃)*//含湿量(%)3.53.53.5//流速(m/s)14.815.014.9//标干流量(m3/h)1.74×1041.76×1041.75×1041.75×104/非*烷总烃浓度(mg/m3)7.988.298.388.22120非*烷总烃排放速率(kg/h)0.1390.1460.1470.14435备注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非*烷总烃去除率为79.0%;去除率=(进口排放速率-出口排放速率)/进口排放速率×100%。采样日期**日处理设施活性炭管道截面积(m2)0.3850排气筒高度(m)15燃料/采样点位检测项目测定值排放限值(mg/m3)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喷胶工序废气处理设施进口(G05)烟温(℃)*//含湿量(%)2.92.92.9//流速(m/s)9.8310.19.96//标干流量(m3/h)1.17×1041.20×1041.18×1041.18×104/非*烷总烃浓度(mg/m3)47.749.043.246.6/非*烷总烃排放速率(kg/h)0.5580.5880.5100.552/采样日期**日处理设施活性炭管道截面积(m2)0.1256排气筒高度(m)25燃料/采样点位检测项目测定值排放限值(mg/m3)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喷胶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G06)烟温(℃)*//含湿量(%)2.72.72.7//流速(m/s)10.510.610.8//标干流量(m3/h)1.23×1041.25×1041.27×1041.25×104/非*烷总烃浓度(mg/m3)7.897.578.157.87120非*烷总烃排放速率(kg/h)9.70×10-29.46×10-20.1049.85×10-210备注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非*烷总烃去除率为82.2%;去除率=(进口排放速率-出口排放速率)/进口排放速率×100%。(2)噪声检测结果见表7-9。 表7-9噪声检测结果 单位:dB(A) 测点编号测点位置**日昼间等效声级[dB(A)]主要声源限值[dB(A)]N01厂界东61.2车间设备65N02厂界南60.5车间设备N03厂界西60.1车间设备N04厂界北63.8交通测点编号测点位置**日昼间等效声级[dB(A)]主要声源限值[dB(A)]N01厂界东59.2车间设备65N02厂界南61.5车间设备N03厂界西62.4车间设备N04厂界北63.5交通备注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企业夜间不生产。(3)生活污水检测结果见表7-10。 表7-10生活污水检测结果 测点位置样品编号样品性状检测项目pH值(无量纲)化学需氧量(mg/L)悬浮物(mg/L)总磷(mg/L)氨氮(mg/L)生活污水排放口*-荣荣家具-W01-001黄色、浑浊6.*.4417.*-荣荣家具-W01-002黄色、浑浊6.*.5618.*-荣荣家具-W01-003黄色、浑浊6.*.6417.*-荣荣家具-W01-004黄色、浑浊6.*.7416.3平均值/*.6017.2标准限值6-*.02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测点位置样品编号样品性状检测项目pH值(无量纲)化学需氧量(mg/L)悬浮物(mg/L)总磷(mg/L)氨氮(mg/L)生活污水排放口*-贝拓家具-W01-001黄色、浑浊6.*.2413.*-贝拓家具-W01-002黄色、浑浊6.*.0814.*-贝拓家具-W01-003黄色、浑浊6.*.1615.*-贝拓家具-W01-004黄色、浑浊6.*.9012.8平均值/*.1014.0标准限值6-*.02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4)废气处理设施去除效率 根据以上检测数据得到有机废气处理设备排放去除效果,见下表7-8: 表7-8废气处理效果一览表 废气处理设施污染物进口出口去除效率平均速率(kg/h)平均速率(kg/h)双道活性炭1#(喷胶废气)非*烷总烃0.6870.14479.0%第一日0.5520.*.2%第二日(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项目涉及总量污染物为CODcr、NH3-N、VOCs三项。 环评给出的VOCs总量控值为0.056t/a,CODCr纳管值为0.101t/a,排入自然水体总量建议值为0.017t/a,氨氮纳管值为0.007t/a,排入自然水体总量建议值为0.002t/a。 项目排放的废水仅有职工生活污水一项,企业目前实际产生生活污水经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CODcr和氨氮纳管排污量和达标外排环境量,均未出现超量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检测报告进行核算,非*烷总烃的实际排放量为0.107t/a,(喷胶废气排放时间为2000h/a),企业VOCs实际排放量为0.107t/a,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废气计算方式:平均排放速率*废气排放时间=排放量 非*烷总烃:(0.144+0.0985)/2*450h =0.054t/a 废水计算方式:排放水量*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量 CODcr;337.5t*50mg/L/*=0.017t/a NH3-N;337.5t*5mg/L/*=0.002t/a |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8.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噪声污染物排放评价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东、南、西、北各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污染物排放评价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边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烷总烃、颗粒物的最大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喷胶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表5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监测数据计算得出,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去除率:双道活性炭1#(喷胶废气)非*烷总烃第一日为79.0%,第二日为82.2%。 (3)废水污染物排放评价 监测结果显示: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pH、CODcr、氨氮、总磷的各次检测值均能满足 (略) 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限值要求。 8.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期废气、噪声、废水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8.3 综合结论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实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设施与措施,经验收监测做到达标排放,据此我厂认为本项目可以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表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 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套家具生产线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2020-*-21-03-* | 建设地点 | 安吉县灵峰街道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2幢南面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十八、家具制造业36其他家具制造-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迁建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3万套家具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3万套家具 | 环评单位 | 浙江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安吉分局 | 审批文号 | 湖安环建〔2021〕77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1年10月 | 竣工日期 | 2021年12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浙江 (略)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浙江 (略)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MA2F9N8E1Y001Z | ||||||||||||||||
验收单位 |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州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大于75% |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 145.12 | 环保投资总概算 (万元) | 18 | 所占比例(%) | 12.4 | ||||||||||||||||
实际总投资 | 145.12 | 实际环保投资 (万元) | 18 | 所占比例(%) | 12.4 | ||||||||||||||||
废水治理(万元) | 6.0 | 废气治理(万元) | 8 | 噪声治理 (万元) | 1.0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3.0 | 应急设施 (万元) | 0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双道活性炭吸附设施10000m3/h(1套)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h | ||||||||||||||||
运营单位 | 安吉递铺荣荣家具厂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MA2F9N8E1Y | 验收时间 | 2022.8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 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 (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 本期工程 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 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 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 核定排放总量 (7) | 本期工程 “以老带新”削减量 (8) | 全厂实际 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 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 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 增减量(12) | ||||||||
废水 | 0.0081 | / | / | 0.03375 | / | 0.03375 | 0.03375 | 0.03375 | 0.03375 | 0 | +0.02565 | ||||||||||
CODcr | 0.00405 | 50 | 50 | 0.118 | 0.101 | 0.017 | 0.017 | 0.017 | 0.017 | 0 | +0.01295 | ||||||||||
氨氮 | 0.* | 5 | 5 | 0.01 | 0.008 | 0.002 | 0.002 | 0.002 | 0.002 | 0 | +0.* | ||||||||||
VOCs | 0.09 | 9.66 | 120 | 0.2 | 0.144 | 0.056 | 0.056 | 0.09 | 0.056 | 0.056 | 0 | -0.034 | |||||||||
烟尘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附件1: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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