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平桥临港产业基地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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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淮安平桥临港产业基地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范围:东片区四址范围为:北至头闸南干渠,西至大运河2公里退让线,南至头闸南干渠以南500米,东至G233以西1000米,规划总面积约为80.48公顷。
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于2022年11月设立,为首轮规划,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 (略) 环保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20]224号)的要求, (略) 高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略) 淮安区平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贾镇长
联系电话:0517-*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规划实施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收集资料、现场勘察、规划和原环评及批复初步分析、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规划环评工作方案》→以《规划环评工作方案》为依据,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含规划方案分析、环评批复执行情况调查与分析、区域污染源调查分析、基础设施调查分析、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分析、集中区存在环境问题分析、收集公众意见等)→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及修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该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认为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吗?
(2)您认为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该区域建设对哪些环境要素影响较大?
(3)您认为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的建设对地表水资源的影响如何?
(4)您认为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的建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如何?
(5)您认为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的建设对社会安定的影响如何?
(6)您对集中区建设的态度是?
(7)你认为区域在后续开发中,在环境保护方面应有何要求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
提取码: btm3
2.在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前,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略) 淮安区平桥镇人民政府
2022.11.17
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淮安平桥临港产业基地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范围:东片区四址范围为:北至头闸南干渠,西至大运河2公里退让线,南至头闸南干渠以南500米,东至G233以西1000米,规划总面积约为80.48公顷。
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于2022年11月设立,为首轮规划,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 (略) 环保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20]224号)的要求, (略) 高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略) 淮安区平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贾镇长
联系电话:0517-*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规划实施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收集资料、现场勘察、规划和原环评及批复初步分析、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规划环评工作方案》→以《规划环评工作方案》为依据,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含规划方案分析、环评批复执行情况调查与分析、区域污染源调查分析、基础设施调查分析、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分析、集中区存在环境问题分析、收集公众意见等)→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及修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该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认为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吗?
(2)您认为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该区域建设对哪些环境要素影响较大?
(3)您认为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的建设对地表水资源的影响如何?
(4)您认为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的建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如何?
(5)您认为上河作业港产业园开发建设的建设对社会安定的影响如何?
(6)您对集中区建设的态度是?
(7)你认为区域在后续开发中,在环境保护方面应有何要求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
提取码: btm3
2.在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前,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略) 淮安区平桥镇人民政府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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