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万能矿物填料厂新建年产2.5万吨矿粉、3万吨内外墙干粉抹灰砂浆、2万吨灰钙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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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万能矿物填料厂新建年产2.5万吨矿粉、3万吨内外墙干粉抹灰砂浆、2万吨灰钙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 (略) 万能矿物填料厂新建年产2.5万吨矿粉、3万吨内外墙干粉抹灰砂浆、2万吨灰钙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周显金

电话: 0830-*

地址: 叙永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万能矿物填料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M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罗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万能矿物填料厂新建年产2.5万吨矿粉、3万吨内外墙干粉抹灰砂浆、2万吨灰钙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市环叙永建函〔2022〕1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略) 万能矿物填料厂:

你单位报送的《 (略) 万能矿物填料厂新建年产2.5万吨矿粉、3万吨内外墙干粉抹灰砂浆、2万吨灰钙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在叙永县正东镇新龙村五社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在原有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年产2.5万吨矿粉、3万吨内外墙干粉抹灰砂浆、2万吨灰钙粉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205-*-04-01-*】FGQB-0131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建设在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无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开发方式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整改和运行,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作业方案,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废处置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厂地面硬化,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厂房全封闭厂房,设置喷雾除尘,出入车辆冲洗;筒仓顶部设置脉冲除尘器,收集筒仓粉尘后直接返回仓内利用;粉磨工序、选粉机、搅拌机及破碎机顶部均设置脉冲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工序收集的粉尘作为成品直接打包。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至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用于道路抑尘,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用室内安装、墙体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洗车池油污、沾油棉纱手套、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加强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物污染地下水、土壤。

(七)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建立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日常环境管理职责;加强环保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五、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工程峻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许可决定日期

2022/11/15

有效期自

2022/11/15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A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A

备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 (略) 万能矿物填料厂新建年产2.5万吨矿粉、3万吨内外墙干粉抹灰砂浆、2万吨灰钙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周显金

电话: 0830-*

地址: 叙永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万能矿物填料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M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罗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万能矿物填料厂新建年产2.5万吨矿粉、3万吨内外墙干粉抹灰砂浆、2万吨灰钙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市环叙永建函〔2022〕1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略) 万能矿物填料厂:

你单位报送的《 (略) 万能矿物填料厂新建年产2.5万吨矿粉、3万吨内外墙干粉抹灰砂浆、2万吨灰钙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在叙永县正东镇新龙村五社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在原有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年产2.5万吨矿粉、3万吨内外墙干粉抹灰砂浆、2万吨灰钙粉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205-*-04-01-*】FGQB-0131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建设在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无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开发方式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整改和运行,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作业方案,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废处置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厂地面硬化,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厂房全封闭厂房,设置喷雾除尘,出入车辆冲洗;筒仓顶部设置脉冲除尘器,收集筒仓粉尘后直接返回仓内利用;粉磨工序、选粉机、搅拌机及破碎机顶部均设置脉冲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工序收集的粉尘作为成品直接打包。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至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用于道路抑尘,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用室内安装、墙体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洗车池油污、沾油棉纱手套、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加强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物污染地下水、土壤。

(七)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建立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日常环境管理职责;加强环保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五、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工程峻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许可决定日期

2022/11/15

有效期自

2022/11/15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A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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