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黄梅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黄梅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黄梅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黄梅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湖北龙悦 (略)
建设地点: (略) 黄梅县大河镇九房村
公示时间:**日——**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验收监测结论:
1、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①预处理车间卸料大厅、卸粪车间、出渣间等区域设置植物液喷淋装置除臭,车间内安装负压收集管道,预处理车间臭气与均质罐、沼液池臭气集中收集至二级喷涂洗涤塔(采用碱液洗涤+植物液洗涤)+生物滤池,设计风量61000m3/h,处理效率95%,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锅炉燃烧沼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食堂油烟通过内置烟道经屋顶上方排放。
(2)废水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①生产废水:包括预处理车间废水、除臭装置废水、收运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各类废水进入均质罐进行调节,之后进入厌氧消化罐处理,产生的消化液进入沼液池,污泥进入污泥罐,沼液泵入湖北同晟 (略) 黑膜沼液池(有效容积44000m3),沼液用于流转土地施肥。
锅炉排水包括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与锅炉排污水,水质较洁净,属清净下水,主要为钙镁离子等无机盐类,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降尘。
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预处理车间综合利用。
(3)噪声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生产设备安装在厂房内,采用墙体隔音,生产高噪声设备主要采用减震垫等降噪措施。
(4)固废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餐厨垃圾预处理线、粪便预处理产生的垃圾废渣,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沼气脱硫净化产生的废脱硫剂均交由黄梅县大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填埋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由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由湖北 (略) 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① 粗油脂储罐设置了围堰;
② 预处理车间地面已涂刷环氧树脂漆防渗;
③ 已建设事故应急池;
④ 沼气储柜周围已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已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⑤ 沼气柜、均质罐、厌氧消化罐均安装了防雷装置。
2、监测结果结论
(一)废气监测结果结论
(1)有组织废气排放
①锅炉废气监测结果
**日~25日锅炉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表明,常用锅炉二氧化硫监测浓度最大值为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1kg/h,氮氧化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4kg/h,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9kg/h,烟气黑度监测浓度均≤1;备用锅炉二氧化硫监测浓度最大值为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1kg/h,氮氧化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8kg/h,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5.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7kg/h,烟气黑度监测浓度均≤1。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②恶臭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
**日~10日恶臭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恶臭排气筒污染物氨监测浓度最大值为0.6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kg/h,硫化氢未检出。恶臭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日~25日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1#厂区边界上风向参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氨0.04mg/m3、硫化氢未检出;2#、3#厂区边界下风向监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氨0.05mg/m3、硫化氢0.002mg/m3;厂界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二)噪声监测结论
2021年9月24日~25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4dB(A)、51dB(A)、54dB(A)、52dB(A),夜间噪声平均值分别为43dB(A)、42dB(A)、42dB(A)、42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验收监测结论
黄梅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了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环保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该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4、建议(1)加强恶臭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恶臭气体达标排放。
(2)进一步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完善排污口档案管理。
黄梅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黄梅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黄梅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湖北龙悦 (略)
建设地点: (略) 黄梅县大河镇九房村
公示时间:**日——**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验收监测结论:
1、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①预处理车间卸料大厅、卸粪车间、出渣间等区域设置植物液喷淋装置除臭,车间内安装负压收集管道,预处理车间臭气与均质罐、沼液池臭气集中收集至二级喷涂洗涤塔(采用碱液洗涤+植物液洗涤)+生物滤池,设计风量61000m3/h,处理效率95%,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锅炉燃烧沼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食堂油烟通过内置烟道经屋顶上方排放。
(2)废水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①生产废水:包括预处理车间废水、除臭装置废水、收运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各类废水进入均质罐进行调节,之后进入厌氧消化罐处理,产生的消化液进入沼液池,污泥进入污泥罐,沼液泵入湖北同晟 (略) 黑膜沼液池(有效容积44000m3),沼液用于流转土地施肥。
锅炉排水包括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与锅炉排污水,水质较洁净,属清净下水,主要为钙镁离子等无机盐类,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降尘。
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预处理车间综合利用。
(3)噪声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生产设备安装在厂房内,采用墙体隔音,生产高噪声设备主要采用减震垫等降噪措施。
(4)固废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餐厨垃圾预处理线、粪便预处理产生的垃圾废渣,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沼气脱硫净化产生的废脱硫剂均交由黄梅县大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填埋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由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由湖北 (略) 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① 粗油脂储罐设置了围堰;
② 预处理车间地面已涂刷环氧树脂漆防渗;
③ 已建设事故应急池;
④ 沼气储柜周围已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已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⑤ 沼气柜、均质罐、厌氧消化罐均安装了防雷装置。
2、监测结果结论
(一)废气监测结果结论
(1)有组织废气排放
①锅炉废气监测结果
**日~25日锅炉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表明,常用锅炉二氧化硫监测浓度最大值为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1kg/h,氮氧化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4kg/h,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9kg/h,烟气黑度监测浓度均≤1;备用锅炉二氧化硫监测浓度最大值为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1kg/h,氮氧化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8kg/h,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5.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7kg/h,烟气黑度监测浓度均≤1。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②恶臭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
**日~10日恶臭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恶臭排气筒污染物氨监测浓度最大值为0.6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kg/h,硫化氢未检出。恶臭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日~25日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1#厂区边界上风向参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氨0.04mg/m3、硫化氢未检出;2#、3#厂区边界下风向监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氨0.05mg/m3、硫化氢0.002mg/m3;厂界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二)噪声监测结论
2021年9月24日~25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4dB(A)、51dB(A)、54dB(A)、52dB(A),夜间噪声平均值分别为43dB(A)、42dB(A)、42dB(A)、42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验收监测结论
黄梅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了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环保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该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4、建议(1)加强恶臭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恶臭气体达标排放。
(2)进一步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完善排污口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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