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银西住建交通函〔2022〕43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为解决居民安置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同意你单位实施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现将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项目代码:2209-*-17-0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项目位于芦花洲二期项目以北,兴安街以东,新顾公路以南,良田渠以西。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占地17303.0㎡(25.95亩),新建3栋地上17层的住宅楼,共306户,建筑面积30940㎡,地下人防工程2505㎡,并配套建设外网、广场硬化、室外亮化等附属工程。
(一)建筑工程
本项目建筑单体分别为1#-3#住宅楼,均为地上17层的高层住宅建筑,层高2.9m,地上总高51.0m,地下一层层高5.5m。建筑单体屋面防水等级均为Ⅰ级。
(二)结构工程
本项目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等级为二级。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住宅楼均采用剪力墙结构,梁板式楼面。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层高5.5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防水等级为Ⅱ级,抗渗等级为P6级。
(三)给排水工程
本项目水源由一期室外环状给水管网供给,室外给水管道采用PE100给水管,热熔连接。室外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管及雨水管采用聚*烯双壁波纹管,弹性密封橡胶承插连接。室外绿化管道采用PE100给水管,热熔连接。
(四)暖通工程
本项目热源为全封闭燃烧、平衡式强制排烟型户用燃气壁挂炉。住宅户内供暖系统为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各户设置燃气计量装置。户用壁挂炉后至集配水器的明装采暖管道均采用De32*3.6mm塑铝稳态复合管(PP-R),户内埋地管道采用阻氧型耐热聚*烯(PE-RTⅡ型)供暖管,户内盘管选用De20×2.3mm。
本工程地下车库、无外窗房间等均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五)电气工程
本工程最高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负荷。各建筑单体低压电源均由地下车库变配电室引来,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接地型式为:TN-C-S或TN-S系统。
(六)消防工程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在各建筑物之间留足防火距离,并设置消防通道,建筑物设防雷保护。建筑物内按规范设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
(七)室外配套工程
包括室外配套管网、广场硬化、室外亮化等附属工程。
三、防震减灾、无障碍及环保节能设计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20〕10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四、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1424.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25.40万元、其他费用666.06万元、预备费332.74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 (略) 相关项目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可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后,方可开工建设。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五、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请你单位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设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总投资。
七、初步设计完成后,尽快报我局审定后组织实施。
八、此批复不作为施工招标依据。
九、此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银西住建交通函〔2022〕43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为解决居民安置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同意你单位实施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现将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项目代码:2209-*-17-0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项目位于芦花洲二期项目以北,兴安街以东,新顾公路以南,良田渠以西。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占地17303.0㎡(25.95亩),新建3栋地上17层的住宅楼,共306户,建筑面积30940㎡,地下人防工程2505㎡,并配套建设外网、广场硬化、室外亮化等附属工程。
(一)建筑工程
本项目建筑单体分别为1#-3#住宅楼,均为地上17层的高层住宅建筑,层高2.9m,地上总高51.0m,地下一层层高5.5m。建筑单体屋面防水等级均为Ⅰ级。
(二)结构工程
本项目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等级为二级。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住宅楼均采用剪力墙结构,梁板式楼面。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层高5.5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防水等级为Ⅱ级,抗渗等级为P6级。
(三)给排水工程
本项目水源由一期室外环状给水管网供给,室外给水管道采用PE100给水管,热熔连接。室外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管及雨水管采用聚*烯双壁波纹管,弹性密封橡胶承插连接。室外绿化管道采用PE100给水管,热熔连接。
(四)暖通工程
本项目热源为全封闭燃烧、平衡式强制排烟型户用燃气壁挂炉。住宅户内供暖系统为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各户设置燃气计量装置。户用壁挂炉后至集配水器的明装采暖管道均采用De32*3.6mm塑铝稳态复合管(PP-R),户内埋地管道采用阻氧型耐热聚*烯(PE-RTⅡ型)供暖管,户内盘管选用De20×2.3mm。
本工程地下车库、无外窗房间等均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五)电气工程
本工程最高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负荷。各建筑单体低压电源均由地下车库变配电室引来,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接地型式为:TN-C-S或TN-S系统。
(六)消防工程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在各建筑物之间留足防火距离,并设置消防通道,建筑物设防雷保护。建筑物内按规范设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
(七)室外配套工程
包括室外配套管网、广场硬化、室外亮化等附属工程。
三、防震减灾、无障碍及环保节能设计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20〕10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四、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1424.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25.40万元、其他费用666.06万元、预备费332.74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 (略) 相关项目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可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后,方可开工建设。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五、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请你单位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设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总投资。
七、初步设计完成后,尽快报我局审定后组织实施。
八、此批复不作为施工招标依据。
九、此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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