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7-*
通讯地址: (略) 西林吉镇34区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S219西满公路改造建设项目 | (略) 大兴安 (略) 西林吉镇 |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黑龙江 (略) | 本项目为原有道路改建,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沥青罩面,原有道路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之前即存在,部分路段位于黑龙江大兴安岭九曲十八湾 国家湿地公园范内,路面病害比较严重,因此需要改建,本项目属于线性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大兴安岭地区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不新增占地,符 合管控要求(大兴安岭地区总体准入)中关于湿地公园准入要求。 | 1、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1)生活污水 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 (略) 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2)施工生产废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维修冲洗废水,依托汽修厂内污水处理设施。 2、大气的污染影响 (1)施工扬尘 本项目不设置水泥拌合站及沥青拌合站,建设所需混凝土均外购。本项目施工期局部拆除旧路等过程会产生一定粉尘,相对于道路工程本项目施工烟尘较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施工期可通过洒水降尘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沥青烟 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拌合站,无沥青熬制和搅拌过程,在沥摊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沥青烟。交通部公路所在京津唐大羊坊沥青搅拌站的监测结果,根据同时测定的沥青搅拌机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表明其下风向100m处,苯并[a]芘浓度为0.936ng/m3。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摊铺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摊铺过程产生的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的污染影响 影响分析见噪声专章。通过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通过敏感点路段施工时,敏感点昼、夜间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超标2.8~7.7dB(A),1类区由于距离道路较远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公路夜间施工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因此本评价要求途经敏感点路段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作业;途经超标敏感点路段施工时采用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建议长度50m,高度3m,并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消声减震措施。采取上述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在公路施工期时,其声环境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4a类、2类、1类区标准。拟建公路施工期较短,分配到每一个敏感点处施工时间相对较短,施工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属于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自然消失。 4、固体废物的污染影响 (1)生活垃圾 施工现场不设食宿,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为废弃的一次性餐盒和食品包装袋等。施工期高峰人数约40人,按施工人员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1.0kg/p·d计,则施工期高峰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04t/d。若施工生活垃圾随意排放,将对环境卫生和人群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政 (略) 政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2)施工建筑垃圾 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中建筑下脚料等以及原有路面拆除产生的废混凝土、废砖头、废石块等固体废物。根据施工工艺,原有路面破碎后作为路基利用,施工建筑废物合理利用及妥善处置,对于不能利用的建筑 (略) 政不能指定地点。本项目施工期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利用与处理,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管理和生态保护教育,严禁到施工场地外的林地内任意采摘、践踏、捕猎野生动植物。 ②禁止地表径流和人员垃圾等向水面排放,严格保护水面环境。 ③对各开挖面进行适当防护处理;在大风大雨天气时对开挖面以及建材料堆进行适当的遮盖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7-*
通讯地址: (略) 西林吉镇34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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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S219西满公路改造建设项目 | (略) 大兴安 (略) 西林吉镇 |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黑龙江 (略) | 本项目为原有道路改建,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沥青罩面,原有道路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之前即存在,部分路段位于黑龙江大兴安岭九曲十八湾 国家湿地公园范内,路面病害比较严重,因此需要改建,本项目属于线性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大兴安岭地区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不新增占地,符 合管控要求(大兴安岭地区总体准入)中关于湿地公园准入要求。 | 1、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1)生活污水 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 (略) 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2)施工生产废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维修冲洗废水,依托汽修厂内污水处理设施。 2、大气的污染影响 (1)施工扬尘 本项目不设置水泥拌合站及沥青拌合站,建设所需混凝土均外购。本项目施工期局部拆除旧路等过程会产生一定粉尘,相对于道路工程本项目施工烟尘较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施工期可通过洒水降尘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沥青烟 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拌合站,无沥青熬制和搅拌过程,在沥摊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沥青烟。交通部公路所在京津唐大羊坊沥青搅拌站的监测结果,根据同时测定的沥青搅拌机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表明其下风向100m处,苯并[a]芘浓度为0.936ng/m3。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摊铺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摊铺过程产生的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的污染影响 影响分析见噪声专章。通过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通过敏感点路段施工时,敏感点昼、夜间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超标2.8~7.7dB(A),1类区由于距离道路较远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公路夜间施工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因此本评价要求途经敏感点路段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作业;途经超标敏感点路段施工时采用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建议长度50m,高度3m,并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消声减震措施。采取上述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在公路施工期时,其声环境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4a类、2类、1类区标准。拟建公路施工期较短,分配到每一个敏感点处施工时间相对较短,施工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属于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自然消失。 4、固体废物的污染影响 (1)生活垃圾 施工现场不设食宿,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为废弃的一次性餐盒和食品包装袋等。施工期高峰人数约40人,按施工人员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1.0kg/p·d计,则施工期高峰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04t/d。若施工生活垃圾随意排放,将对环境卫生和人群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政 (略) 政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2)施工建筑垃圾 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中建筑下脚料等以及原有路面拆除产生的废混凝土、废砖头、废石块等固体废物。根据施工工艺,原有路面破碎后作为路基利用,施工建筑废物合理利用及妥善处置,对于不能利用的建筑 (略) 政不能指定地点。本项目施工期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利用与处理,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管理和生态保护教育,严禁到施工场地外的林地内任意采摘、践踏、捕猎野生动植物。 ②禁止地表径流和人员垃圾等向水面排放,严格保护水面环境。 ③对各开挖面进行适当防护处理;在大风大雨天气时对开挖面以及建材料堆进行适当的遮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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