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勃利县昌通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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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勃利县昌通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勃利县昌通加油站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17日-2022112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

意 见

1

勃利县昌通加油站建设项目

(略) (略) 勃利县,勃利县物流园东侧

勃利县昌通加 (略)

(略) 博环 (略)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位于勃利县物流园东侧,占地面积2250m2。本项目属二级加油站,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油罐区,设2汽2柴共4座SF双层油罐(50m2汽油储罐2具,50m2柴油储罐2具),折合总容积150m3(柴油折半计);加油岛4座,设4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汽油加油机带油气回收功能);新建站房、罩棚围墙等。年销售油品汽油3830t、柴油1280t。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二)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评规定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选用SF双层储油罐和复合式双层管道,并安装漏油监测系统。在储油罐区地下水下游场界处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3口,分别位于建设场地地下水流向的上游厂界处(厂区东南侧),在场罐区地下水流向的下游10m处(厂区东北侧)和侧向10m处(厂区东侧),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三)严格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冬季采用电采暖。储油罐灌注、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通过安装回收效率达90%以上的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油气排放浓度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绿化降噪、设置禁鸣减速缓行标识和距离衰减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清洗油罐产生的油罐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在加油站内存放。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应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储油罐区、加油区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厂区道路硬化,并加强厂区道路两侧和空闲场地周围绿化。

(八)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

(九)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应封闭使用。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居住区时,减速慢行,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勃利县昌通加油站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17日-2022112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

意 见

1

勃利县昌通加油站建设项目

(略) (略) 勃利县,勃利县物流园东侧

勃利县昌通加 (略)

(略) 博环 (略)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位于勃利县物流园东侧,占地面积2250m2。本项目属二级加油站,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油罐区,设2汽2柴共4座SF双层油罐(50m2汽油储罐2具,50m2柴油储罐2具),折合总容积150m3(柴油折半计);加油岛4座,设4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汽油加油机带油气回收功能);新建站房、罩棚围墙等。年销售油品汽油3830t、柴油1280t。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二)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评规定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选用SF双层储油罐和复合式双层管道,并安装漏油监测系统。在储油罐区地下水下游场界处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3口,分别位于建设场地地下水流向的上游厂界处(厂区东南侧),在场罐区地下水流向的下游10m处(厂区东北侧)和侧向10m处(厂区东侧),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三)严格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冬季采用电采暖。储油罐灌注、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通过安装回收效率达90%以上的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油气排放浓度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绿化降噪、设置禁鸣减速缓行标识和距离衰减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清洗油罐产生的油罐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在加油站内存放。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应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储油罐区、加油区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厂区道路硬化,并加强厂区道路两侧和空闲场地周围绿化。

(八)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

(九)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应封闭使用。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居住区时,减速慢行,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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