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2022年11月18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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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2022年11月18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

通讯地址:库伦旗东梁新区安代大 (略) 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办公楼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库伦 (略) 钙产品循环经济产业园年产200万吨氧化钙及钙产品深加工项目

库伦旗水泉乡石灰窑子村

库伦 (略)

内蒙古中环 (略)

本项目年生产能力为200万吨活性氧化钙。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座800t/d双膛窑和2座1200t/d回转窑;二期建设3座800t/d双膛窑;三期建设30万吨氧化钙深加工项目(10万吨轻质碳酸钙、10万吨纳米钙、10万吨氢氧化钙),同时配套建设公用、辅助、环保工程等。总投资86483.82万元。

施工期:项目建设期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扬尘经洒水、遮盖措施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运送至污水处理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用于铺垫厂址,不外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往垃圾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废气为石灰石煅烧、筛分、破碎、贮仓和煤粉磨制破碎、烘干、入仓等工序产生。石灰窑煅烧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和表4标准、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石灰石筛分、破碎、贮仓和煤粉磨制破碎、烘干、入仓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废水包括生产用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生产用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外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定期清运到库伦旗污水处理厂。

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输送皮带、回转窑、竖窑、煤磨机、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措施处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主要为包括废矿渣、煤渣、收集尘、废磨球、废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等。所产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措施,采取回用生产、综合利用、委托资质单位等方式分类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

通讯地址:库伦旗东梁新区安代大 (略) 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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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库伦 (略) 钙产品循环经济产业园年产200万吨氧化钙及钙产品深加工项目

库伦旗水泉乡石灰窑子村

库伦 (略)

内蒙古中环 (略)

本项目年生产能力为200万吨活性氧化钙。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座800t/d双膛窑和2座1200t/d回转窑;二期建设3座800t/d双膛窑;三期建设30万吨氧化钙深加工项目(10万吨轻质碳酸钙、10万吨纳米钙、10万吨氢氧化钙),同时配套建设公用、辅助、环保工程等。总投资86483.82万元。

施工期:项目建设期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扬尘经洒水、遮盖措施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运送至污水处理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用于铺垫厂址,不外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往垃圾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废气为石灰石煅烧、筛分、破碎、贮仓和煤粉磨制破碎、烘干、入仓等工序产生。石灰窑煅烧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和表4标准、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石灰石筛分、破碎、贮仓和煤粉磨制破碎、烘干、入仓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废水包括生产用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生产用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外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定期清运到库伦旗污水处理厂。

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输送皮带、回转窑、竖窑、煤磨机、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措施处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主要为包括废矿渣、煤渣、收集尘、废磨球、废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等。所产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措施,采取回用生产、综合利用、委托资质单位等方式分类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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