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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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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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发布日期 : ** 09:47:00字号 : 大中小 打印

2022年, (略) 自 (略) 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两统一”职责履行, (略) (略) 办各项安排部署,扎实推动空间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确权登记等各项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方面。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的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长在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 (略) 办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把法治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年终述职报告。印发了《 (略) 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我局通过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会议、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 (略) 委、市政府相关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并公布我局《2022年度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举办《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专题培训讲座,在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律法规,局务会、业务会审会后集中学习新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自然资源管理政策。运用新媒体、采用法治课代表的形式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依法用地保护耕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否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如何适用新旧法的规定》等法治小课堂;组织局系统普法工作人员参加线上培训班、观看“包头普法”抖音平台直播的民法典专题宣讲和参加学法答题活动。

(二)依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方面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依据国家、自治区公布的三级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拟将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10项,正待自治区审核后面向社会公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动态梳理行政处罚事项111项,目前我局156项权责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二 (略) 自然资源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42条、措施25条。牵头完成工业园区46项区域评估成果,推动“多测合一”“多审合一”等多项改革措施落地,实现项目前期策划生成388个。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指导思想、主要工作任务措施、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扎实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2.大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略) “三区三线”划定,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进行公示。二是做深做细工业项目用地服务,推动“标准地”出让、“带方案出让”,实现土地成交后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两证齐发”、一日取得,真正让企业“拿地即开工”。完成全区首宗“标准地”出让,目前已出让土地6宗,“标准地”出让比例达到24%,工作进度列自治区首位。二是针对疫情 (略) 场低迷形势, (略) 场主体,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土地招商,先后推送、宣介优质收储地块、一级开发地块38宗6080亩。三是将砂石土类矿业权登记审批下放旗县区,市登记权限矿业权在外五旗县区设点审查,推行矿业权办理结果清单、有效期矿业权清单、到期矿业权提醒清单“三清单”公示制度,有效提升涉矿审批效能,方便了办事企业

3.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民利民。一是推行通收统审,压缩办理时限,查解封登记、产权注销等6项业务由二审改为一审即时办结,顺位抵押登记、土地林草首次登记等4项业务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降为3个工作日。二是提高业务办理便捷度,主动下沉延伸服务,在铁路、北梁等办理证件需求量大的项目区设置受理网点,方便百姓办理。三是扩大与银行便民服务点共享协同,实现预告、查询、抵押、注销等多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在银行同时办理、一站办结。四是积极推进“登验合一”,推动6个项目实现了“交房即交证”,在全区领先。五是推进产权集中治理,527个项目(25.67万户)进入不动产登记环节,分户办结率88.37%,北梁安置房办理证件工作已完成三千余户,年底全面收尾。六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级分类推进12345热线等群众反映集中的产权办理等问题,今年以来受理各类反映问题4854条,答复响应率100%,满意率100%,解决率98%。实现所有办理业务的线上“好差评”评价。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体系方面

1.积极参与立法评估修订工作。一是为了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要求, (略) 农村无序建设面貌,促进农村地区生产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优化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向市人大建议将制定《 (略) 村庄规划管理条例》列入“小切口”立法项目。二是对相关地方性法规开展评估,建议对《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测绘管理条例》和《 (略) 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条例》修订,《 (略)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保留, (略) 人大做好《 (略) 储备条例》的废止工作。三是配合对《 (略) 殡葬管理条例》开展评估,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

2.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按照《 (略) 自然资源局政策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和解读程序,保证各项政策合法有效实施。二是制定《 (略) 自然资源局政策类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暂行办法》,规范我局规范性和政策措施类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存量政策,强化程序约束,规范审查、清理工作,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每一项政策措施的制定过程中。今年对政策类文件开展增量和存量清理政策措施审查, (略) 政府名制发的文件25件、以我局名义制发的文件5件,均不涉及公平竞争。三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规定 (略) 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16件文件列入保留清单,9件文件列入修订清单,我局制发的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四)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方面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将《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列入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面向公众发放问卷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略) 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经市政府 (略) 委常委会议审查,报送人大通过审议并面向社会公示。按照《 (略) 自然资源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审查暂行办法》, (略) 自然资源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向市政法委报送备案。常年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的工作实现由传统的法律咨询、行政案件的办理向重大行政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行政行为等工作方面延伸。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1.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一是率先在自治区制定《 (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制度(试行)》,分别对土地管理类、地质矿产类、测绘地理信息类74种违法行为,区分不同的违法程度和情节,制定相应的处罚标准,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二是修订《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办法》从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截至目前,共审核4件行政处罚案件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 (略) 政府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373件请示类文件的内容及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合同审查工作办法》,对各部门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出具审查合同法律意见书47份。三是抽调执法监察骨干力量组成评查小组,对照《国土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对今年的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进行了互评互查,经评查案卷质量总体情况良好,事实依据比较完整、全面,执法程序规范,法律依据适用准确。四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治理体系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制定《 (略) 自然资源局永久基本农田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和《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严格执法界限的通知》,印发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版》《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版》,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五是在《信用包头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 (略)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我局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六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认证考试、行政处罚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培训。

2.持续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一是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整治整改,对11547个卫片图斑举证核实,全面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扎实做好土地例行督察相关工作,强化巩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深入推进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常态化治理,组织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整治,推进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排查整改。二是积极配合推动黄河流域非法采矿破坏生态问题专项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等各类行业专项整治, (略) 自然资源各领域生产运行秩序。三是深入推进工业园区以案促改工作,全市土地管理类111个项目于6月初经自治区领导小组认定全部销号,为全区率先达到销号率100% (略) 。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1.积极依法化解土地权属争议矛盾纠纷。我局加强与属地政府对接,压实属地责任,提供相关政策支持依据,配合当地政府依法研判,主动耐心细致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化解矛盾,提出解决措施,确保因土地权属争议引起信访事项稳定可控。截至目前,依法对昆都仑区昆河镇和平村东一小组反映土地权属争议、陈平小反映与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权属争议、网民反映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官将村委会与萨如拉街道办事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进行了调查答复,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了矛盾态势扩大。

2.规范行政应诉和复议工作。按照《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应诉及复议工作制度》,开展我局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按时向复议部门、法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向司法局报送败诉案件分析,确保行政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在收到起诉状后,召集部门及法律顾问研究案情,拟定答辩思路,重大案件在开庭前,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应诉事宜,在判决或者裁定下达后,针对庭审及判决或裁定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举一反三,切实发挥行政诉讼监督纠错的作用,形成了庭前会商、庭后总结的良好机制。截至目前共承办行政诉讼案件31件,公益诉讼1件,复议4件,向市政府汇报律师建议函1件。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

1.圆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7件(主办件12件,协办件15件)12件政协提案24件(主办12件),主 (略) 交通、国土空间规划、产权遗留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跟踪办理2018年以来历年人大代表建议B类件10件;将人大代表在“两会”分组讨论会议上提出的16件会议建议已落实到自然资源工作中,主办件办结率100%,落实“三见面”100%,满意率100%,实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代表和委员们对我局答复工作均表示满意。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开台账目录,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积极公开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自查。二是在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板块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详细政策文件目录,实现政策文件精准查找。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采用文字和视频形式发布政策解读,截止目前,共进行12次政策解读。 三是围绕重点、聚焦主业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矿产资源、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征地、地价、公示公告、不动产登记等领域信息,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开设了“云上推地”板块等,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是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台账,在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平台网上申请入口、局长信箱咨询通道等。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答复49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从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中发现,行政处罚程序还存在一些不完善和不规范的问题,需结合《自然资源违法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予以加强。二是自然资源执法涉及领域较广,人员短缺加之年龄普遍较大,执法力量薄弱,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三是执法人员培训指导有待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及《自然资源违法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的实施,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再加上涉及自然资源的三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苏木乡镇后,执法人员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程序,需要对基层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指导。四是政策类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宣传较少,致使公平竞争审查的理解认识不够,法治部门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略显不足,建议相关部门有计划的组织培训。五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还需进一步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还需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费紧张。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继 (略) 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稳中有进的推动落实法治自然各项工作。

1.继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一 (略) 自然资源局《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措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群众意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做好风险评估。建立“可溯源、可追责”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记录保存和备案制度。二是依法规范制定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涉企文件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商会的意见建议,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文件规定。三是继续按照清单管理制度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动态调整权责事项清单。

2.持续提升法治自然服务水平。一 (略) 、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同步完成22个苏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论证、审查报批, (略) 、县、乡(镇)三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二是加强建设用地保障,合理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重点保障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加大与辖区政府、管委会对接力度,抢抓非施工季加快完成重大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三是充分发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作用,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全面深入开展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拿地即开工”“带方案出让”等改革举措,进一步降成本、压时间、减环节、提效率。四是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拓展自助服务模式,实现自助盖章、自助缮证、自助取证,实现24 小时信息查询“不打烊”服务。全面推行社会投资产业类项目“验登合一”、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常态化工作,开启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新格局,让企业和群众更满意。

3.切实提升自然资源执法能力。一是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工作路径抓好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严谨细致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扎实推动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及时督办督促存在问题地区落实工作任务。二是加强执法监察队*建设。积极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录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结合自然资源领域3项行政处罚权力下放工作,将矿产和测绘领域执法工作列为执法重点, (略) 本级矿产和测绘领域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夯实履职基础。加强对基层大队和乡镇人员的培训,举办培训班,提高基层执法监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落实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推动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丰富耕地保护手段,实现对违法占耕行为早发现、早查出、早制止,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将违法用地发生数量、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违法用地整改情况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加强对旗县区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年度耕地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通过评价奖惩,进一步压实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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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略) 自 (略) 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两统一”职责履行, (略) (略) 办各项安排部署,扎实推动空间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确权登记等各项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方面。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的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长在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 (略) 办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把法治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年终述职报告。印发了《 (略) 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我局通过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会议、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 (略) 委、市政府相关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并公布我局《2022年度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举办《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专题培训讲座,在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律法规,局务会、业务会审会后集中学习新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自然资源管理政策。运用新媒体、采用法治课代表的形式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依法用地保护耕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否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如何适用新旧法的规定》等法治小课堂;组织局系统普法工作人员参加线上培训班、观看“包头普法”抖音平台直播的民法典专题宣讲和参加学法答题活动。

(二)依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方面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依据国家、自治区公布的三级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拟将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10项,正待自治区审核后面向社会公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动态梳理行政处罚事项111项,目前我局156项权责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二 (略) 自然资源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42条、措施25条。牵头完成工业园区46项区域评估成果,推动“多测合一”“多审合一”等多项改革措施落地,实现项目前期策划生成388个。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指导思想、主要工作任务措施、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扎实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2.大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略) “三区三线”划定,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进行公示。二是做深做细工业项目用地服务,推动“标准地”出让、“带方案出让”,实现土地成交后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两证齐发”、一日取得,真正让企业“拿地即开工”。完成全区首宗“标准地”出让,目前已出让土地6宗,“标准地”出让比例达到24%,工作进度列自治区首位。二是针对疫情 (略) 场低迷形势, (略) 场主体,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土地招商,先后推送、宣介优质收储地块、一级开发地块38宗6080亩。三是将砂石土类矿业权登记审批下放旗县区,市登记权限矿业权在外五旗县区设点审查,推行矿业权办理结果清单、有效期矿业权清单、到期矿业权提醒清单“三清单”公示制度,有效提升涉矿审批效能,方便了办事企业

3.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民利民。一是推行通收统审,压缩办理时限,查解封登记、产权注销等6项业务由二审改为一审即时办结,顺位抵押登记、土地林草首次登记等4项业务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降为3个工作日。二是提高业务办理便捷度,主动下沉延伸服务,在铁路、北梁等办理证件需求量大的项目区设置受理网点,方便百姓办理。三是扩大与银行便民服务点共享协同,实现预告、查询、抵押、注销等多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在银行同时办理、一站办结。四是积极推进“登验合一”,推动6个项目实现了“交房即交证”,在全区领先。五是推进产权集中治理,527个项目(25.67万户)进入不动产登记环节,分户办结率88.37%,北梁安置房办理证件工作已完成三千余户,年底全面收尾。六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级分类推进12345热线等群众反映集中的产权办理等问题,今年以来受理各类反映问题4854条,答复响应率100%,满意率100%,解决率98%。实现所有办理业务的线上“好差评”评价。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体系方面

1.积极参与立法评估修订工作。一是为了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要求, (略) 农村无序建设面貌,促进农村地区生产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优化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向市人大建议将制定《 (略) 村庄规划管理条例》列入“小切口”立法项目。二是对相关地方性法规开展评估,建议对《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测绘管理条例》和《 (略) 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条例》修订,《 (略)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保留, (略) 人大做好《 (略) 储备条例》的废止工作。三是配合对《 (略) 殡葬管理条例》开展评估,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

2.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按照《 (略) 自然资源局政策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和解读程序,保证各项政策合法有效实施。二是制定《 (略) 自然资源局政策类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暂行办法》,规范我局规范性和政策措施类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存量政策,强化程序约束,规范审查、清理工作,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每一项政策措施的制定过程中。今年对政策类文件开展增量和存量清理政策措施审查, (略) 政府名制发的文件25件、以我局名义制发的文件5件,均不涉及公平竞争。三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规定 (略) 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16件文件列入保留清单,9件文件列入修订清单,我局制发的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四)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方面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将《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列入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面向公众发放问卷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略) 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经市政府 (略) 委常委会议审查,报送人大通过审议并面向社会公示。按照《 (略) 自然资源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审查暂行办法》, (略) 自然资源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向市政法委报送备案。常年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的工作实现由传统的法律咨询、行政案件的办理向重大行政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行政行为等工作方面延伸。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1.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一是率先在自治区制定《 (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制度(试行)》,分别对土地管理类、地质矿产类、测绘地理信息类74种违法行为,区分不同的违法程度和情节,制定相应的处罚标准,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二是修订《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办法》从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截至目前,共审核4件行政处罚案件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 (略) 政府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373件请示类文件的内容及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合同审查工作办法》,对各部门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出具审查合同法律意见书47份。三是抽调执法监察骨干力量组成评查小组,对照《国土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对今年的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进行了互评互查,经评查案卷质量总体情况良好,事实依据比较完整、全面,执法程序规范,法律依据适用准确。四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治理体系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制定《 (略) 自然资源局永久基本农田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和《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严格执法界限的通知》,印发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版》《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版》,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五是在《信用包头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 (略)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我局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六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认证考试、行政处罚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培训。

2.持续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一是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整治整改,对11547个卫片图斑举证核实,全面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扎实做好土地例行督察相关工作,强化巩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深入推进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常态化治理,组织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整治,推进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排查整改。二是积极配合推动黄河流域非法采矿破坏生态问题专项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等各类行业专项整治, (略) 自然资源各领域生产运行秩序。三是深入推进工业园区以案促改工作,全市土地管理类111个项目于6月初经自治区领导小组认定全部销号,为全区率先达到销号率100% (略) 。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1.积极依法化解土地权属争议矛盾纠纷。我局加强与属地政府对接,压实属地责任,提供相关政策支持依据,配合当地政府依法研判,主动耐心细致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化解矛盾,提出解决措施,确保因土地权属争议引起信访事项稳定可控。截至目前,依法对昆都仑区昆河镇和平村东一小组反映土地权属争议、陈平小反映与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权属争议、网民反映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官将村委会与萨如拉街道办事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进行了调查答复,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了矛盾态势扩大。

2.规范行政应诉和复议工作。按照《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应诉及复议工作制度》,开展我局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按时向复议部门、法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向司法局报送败诉案件分析,确保行政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在收到起诉状后,召集部门及法律顾问研究案情,拟定答辩思路,重大案件在开庭前,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应诉事宜,在判决或者裁定下达后,针对庭审及判决或裁定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举一反三,切实发挥行政诉讼监督纠错的作用,形成了庭前会商、庭后总结的良好机制。截至目前共承办行政诉讼案件31件,公益诉讼1件,复议4件,向市政府汇报律师建议函1件。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

1.圆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7件(主办件12件,协办件15件)12件政协提案24件(主办12件),主 (略) 交通、国土空间规划、产权遗留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跟踪办理2018年以来历年人大代表建议B类件10件;将人大代表在“两会”分组讨论会议上提出的16件会议建议已落实到自然资源工作中,主办件办结率100%,落实“三见面”100%,满意率100%,实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代表和委员们对我局答复工作均表示满意。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开台账目录,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积极公开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自查。二是在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板块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详细政策文件目录,实现政策文件精准查找。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采用文字和视频形式发布政策解读,截止目前,共进行12次政策解读。 三是围绕重点、聚焦主业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矿产资源、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征地、地价、公示公告、不动产登记等领域信息,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开设了“云上推地”板块等,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是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台账,在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平台网上申请入口、局长信箱咨询通道等。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答复49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从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中发现,行政处罚程序还存在一些不完善和不规范的问题,需结合《自然资源违法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予以加强。二是自然资源执法涉及领域较广,人员短缺加之年龄普遍较大,执法力量薄弱,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三是执法人员培训指导有待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及《自然资源违法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的实施,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再加上涉及自然资源的三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苏木乡镇后,执法人员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程序,需要对基层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指导。四是政策类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宣传较少,致使公平竞争审查的理解认识不够,法治部门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略显不足,建议相关部门有计划的组织培训。五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还需进一步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还需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费紧张。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继 (略) 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稳中有进的推动落实法治自然各项工作。

1.继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一 (略) 自然资源局《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措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群众意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做好风险评估。建立“可溯源、可追责”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记录保存和备案制度。二是依法规范制定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涉企文件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商会的意见建议,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文件规定。三是继续按照清单管理制度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动态调整权责事项清单。

2.持续提升法治自然服务水平。一 (略) 、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同步完成22个苏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论证、审查报批, (略) 、县、乡(镇)三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二是加强建设用地保障,合理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重点保障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加大与辖区政府、管委会对接力度,抢抓非施工季加快完成重大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三是充分发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作用,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全面深入开展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拿地即开工”“带方案出让”等改革举措,进一步降成本、压时间、减环节、提效率。四是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拓展自助服务模式,实现自助盖章、自助缮证、自助取证,实现24 小时信息查询“不打烊”服务。全面推行社会投资产业类项目“验登合一”、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常态化工作,开启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新格局,让企业和群众更满意。

3.切实提升自然资源执法能力。一是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工作路径抓好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严谨细致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扎实推动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及时督办督促存在问题地区落实工作任务。二是加强执法监察队*建设。积极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录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结合自然资源领域3项行政处罚权力下放工作,将矿产和测绘领域执法工作列为执法重点, (略) 本级矿产和测绘领域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夯实履职基础。加强对基层大队和乡镇人员的培训,举办培训班,提高基层执法监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落实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推动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丰富耕地保护手段,实现对违法占耕行为早发现、早查出、早制止,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将违法用地发生数量、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违法用地整改情况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加强对旗县区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年度耕地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通过评价奖惩,进一步压实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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