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拟对衢州极电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84万套动力电池包、三合一电驱、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拟对衢州极电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84万套动力电池包、三合一电驱、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84万套动力电池包、三合一电驱、储能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报智路18号
建设单位:衢州极电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三电项目,总体规划年产84万台套动力电池包及17GWh储能电池、121万台套电驱系统,分两阶段建设实施,一阶段规划建设产能84万台套动力电池包及17GWh储能电池、60万台套电驱系统,二阶段规划建设剩余产能61万台套电驱系统。本项目新建电池车间1-2、电驱联合厂房1-2、储能电站、成品库、电芯库、化学品库、危废仓库、公用动力站房以及满足行政办公、员工生活所需要的行政办公楼、员工宿舍楼、食堂、活动中心等生活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高浓度有机废气通过RCO+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低浓有机废气通过7℃水冷+玻璃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粉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污水站和危废仓库废气通过次钠喷淋+碱喷淋处理后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区废水收集后送厂区污水处理站“接触氧化+沉淀”处理,之后送衢州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生活区废水通过隔油+化粪池处理后送衢州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3、地下水:厂区污水处理及废物暂存等场所应采取防渗防漏防雨措施,避免渗滤液污染周围水体或地下水。 4、噪声: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其次设备布局是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减震垫,搞好厂区绿化,加强厂内噪声源管理. 5、固废: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回收综合利用或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84万套动力电池包、三合一电驱、储能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报智路18号
建设单位:衢州极电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三电项目,总体规划年产84万台套动力电池包及17GWh储能电池、121万台套电驱系统,分两阶段建设实施,一阶段规划建设产能84万台套动力电池包及17GWh储能电池、60万台套电驱系统,二阶段规划建设剩余产能61万台套电驱系统。本项目新建电池车间1-2、电驱联合厂房1-2、储能电站、成品库、电芯库、化学品库、危废仓库、公用动力站房以及满足行政办公、员工生活所需要的行政办公楼、员工宿舍楼、食堂、活动中心等生活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高浓度有机废气通过RCO+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低浓有机废气通过7℃水冷+玻璃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粉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污水站和危废仓库废气通过次钠喷淋+碱喷淋处理后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区废水收集后送厂区污水处理站“接触氧化+沉淀”处理,之后送衢州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生活区废水通过隔油+化粪池处理后送衢州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3、地下水:厂区污水处理及废物暂存等场所应采取防渗防漏防雨措施,避免渗滤液污染周围水体或地下水。 4、噪声: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其次设备布局是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减震垫,搞好厂区绿化,加强厂内噪声源管理. 5、固废: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回收综合利用或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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