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措施(试行)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措施(试行)
(略) 场主体要素服务保障水平, (略) 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保 (略) 市场活力, (略) 政府办公厅《关 (略) 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晋政办发〔2022〕7号)的通知、市政府印发的《 (略) 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晋市政办〔2022〕5号)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市场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晋自然资发〔2022〕5号)的通知,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实际,制定以下保障措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发挥主体功能区和国土空间规划作用
在泽州县、 (略) 主体功能区增加5个重点开发城镇,解决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平开发区布局及重点项目落地难问题。
二、加快推进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
1、 (略) 统一部署,积极主动推行网上交易,将经营性用地全部纳入网上交易。
2、 (略) 统一的交易规则, (略) 、县两级网上交易工作,形成统一工作主体、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系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场。
三、持续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略) 统一部署,开展年度“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强化“增存挂钩”机制,以存量土地消化处置核算产生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总量, (略) 县持续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四、着力挖掘用地潜力
1、通过“用好增量,释放流量,盘活存量”多途径解决用地指标。
2、科学合理安排新增计划,新增计划指标主要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 (略) 区用地指标做到均衡分配,有所调剂。
3、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优先保障拆迁安置、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基础上,节余指标 (略) 建设。
4、消化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国有土地,打破项目落地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固有思维。
五、强化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服务
1、 (略) 重点工程进行用地需求摸底,建立台账,定期汇总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加强动态管理。
2、实行局领导包联责任制,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排忧解难。
3、深入开展“到一线、入厂矿、解难题”活动,到重点工程项目单位现场调研,及时解决用地报批过程中矛盾和问题。
六、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
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通过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七、深化“标准地”改革
1、在开发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工业用地以“标准地”进行出让,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比重达80%以上。
2、积极探索和推进“标准地”改革,探索“标准地”向生产性服务业延伸。
3、推动“标准地”与标准化厂房、弹性出让、地证同交相结合,实现企业用地“全周期”服务。
八、构建灵活多样的用地政策体系
1、持续推进集体经营性 (略) 改革,根据国家、省出台集体经营性 (略) 政策,及时 (略) 措施办法,对符合规划和用地条件的,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2、 (略) 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支持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先试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和企业需求,用好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土地分割转让、工业用地续期等政策,对符合过渡期政策条件的,可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
九、改善占补平衡管理,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1、严格新增耕地核查,确保新增耕地数据真实、质量可靠。
2、指导县级根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略) 重点工程进展安排,对于县域自有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红线预警,提醒积极申请本级财政 (略) 公共交易平台上有偿交易,提前为转型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储备补充耕地指标,保障项目用地。
十、加强绿色矿业用地保障
1、指导矿山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和提升计划,督促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动态管理。
2、优先保障列入名录的新建、改扩建绿色矿山合理用地需求,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后,采用灵活方式出让土地,减轻用地成本。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略) 场主体要素服务保障水平, (略) 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保 (略) 市场活力, (略) 政府办公厅《关 (略) 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晋政办发〔2022〕7号)的通知、市政府印发的《 (略) 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晋市政办〔2022〕5号)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市场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晋自然资发〔2022〕5号)的通知,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实际,制定以下保障措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发挥主体功能区和国土空间规划作用
在泽州县、 (略) 主体功能区增加5个重点开发城镇,解决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平开发区布局及重点项目落地难问题。
二、加快推进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
1、 (略) 统一部署,积极主动推行网上交易,将经营性用地全部纳入网上交易。
2、 (略) 统一的交易规则, (略) 、县两级网上交易工作,形成统一工作主体、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系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场。
三、持续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略) 统一部署,开展年度“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强化“增存挂钩”机制,以存量土地消化处置核算产生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总量, (略) 县持续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四、着力挖掘用地潜力
1、通过“用好增量,释放流量,盘活存量”多途径解决用地指标。
2、科学合理安排新增计划,新增计划指标主要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 (略) 区用地指标做到均衡分配,有所调剂。
3、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优先保障拆迁安置、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基础上,节余指标 (略) 建设。
4、消化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国有土地,打破项目落地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固有思维。
五、强化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服务
1、 (略) 重点工程进行用地需求摸底,建立台账,定期汇总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加强动态管理。
2、实行局领导包联责任制,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排忧解难。
3、深入开展“到一线、入厂矿、解难题”活动,到重点工程项目单位现场调研,及时解决用地报批过程中矛盾和问题。
六、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
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通过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七、深化“标准地”改革
1、在开发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工业用地以“标准地”进行出让,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比重达80%以上。
2、积极探索和推进“标准地”改革,探索“标准地”向生产性服务业延伸。
3、推动“标准地”与标准化厂房、弹性出让、地证同交相结合,实现企业用地“全周期”服务。
八、构建灵活多样的用地政策体系
1、持续推进集体经营性 (略) 改革,根据国家、省出台集体经营性 (略) 政策,及时 (略) 措施办法,对符合规划和用地条件的,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2、 (略) 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支持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先试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和企业需求,用好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土地分割转让、工业用地续期等政策,对符合过渡期政策条件的,可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
九、改善占补平衡管理,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1、严格新增耕地核查,确保新增耕地数据真实、质量可靠。
2、指导县级根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略) 重点工程进展安排,对于县域自有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红线预警,提醒积极申请本级财政 (略) 公共交易平台上有偿交易,提前为转型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储备补充耕地指标,保障项目用地。
十、加强绿色矿业用地保障
1、指导矿山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和提升计划,督促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动态管理。
2、优先保障列入名录的新建、改扩建绿色矿山合理用地需求,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后,采用灵活方式出让土地,减轻用地成本。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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