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已吊销营业执照依职权注销企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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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已吊销营业执照依职权注销企业的通告

根据《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依职权注销企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截至**日, (略) (略) 等3024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十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 (略) 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注销企业暂行办理》第五条规定,现将吊销满十年企业(共3024户)名单通报。请所涉企业清算义务人依法组织清算,并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或办理清算组备案手续,逾期我局将依据《 (略) 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注销企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注销。

附件:挂网通告吊销核稿3024户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根据《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依职权注销企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截至**日, (略) (略) 等3024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十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 (略) 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注销企业暂行办理》第五条规定,现将吊销满十年企业(共3024户)名单通报。请所涉企业清算义务人依法组织清算,并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或办理清算组备案手续,逾期我局将依据《 (略) 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注销企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注销。

附件:挂网通告吊销核稿302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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