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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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拟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3-*

通讯地址: (略) 红寺堡区综合大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022年红寺堡区柳泉乡羊坊滩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略) 红寺堡)柳泉乡羊坊滩村

(略)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宁夏 (略)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具体内容为:平整土地面积540.15亩,增施农家肥(腐熟后的畜禽粪便)540.15亩,共计648.18吨;铺设干管1条,为PVC管和球墨铸铁管,总铺设长度(含管道损耗)为1053.53m,铺设分干管5条,长度为923.54m(含管道损耗),铺设支管19条,铺设出地竖管55条,铺设出地支管84条,铺设内镶贴片式滴灌带*.46m(含管道损耗);新建管道附属建筑物,包括镇墩43个,阀井21个,设穿路保护套管4条,维修渠道2条;新建1条蓄水池引水渠,长度为5.68m,新建1条排水渠,长度为85.0m,新建1座引水渠口(D=0.500),新建1座引水渠节制闸(D500),新建1座沉沙渠,长度为95m,新建1座蓄水池,容积为:3万m3,新建蓄水池围栏钢丝网门2个;钢制防护栏404.0m;安全警示牌2个;新建泵站1座,占地面积为169.05m2,修建通往泵房砂石路101m,配套离心泵2台,过滤器1套,施肥罐1套;设2条田间路,长度1227.78m;设2条生产路,长度810.295m;道路两旁和项目区东南侧边界各布设防护林,共种植国槐1092棵。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10.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生态恢复等。

一、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程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三)施工期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开挖弃土堆存于弃土场,在堆土之前,对可剥离的表土区域进行剥离。施工过程对表土进行苫盖,在施工结束后进行表土回覆,施工完毕后对施工生产区、蓄水池及泵站周边、引水管道、田间管网和田间道路两侧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合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离心泵废部件和废滴灌带,离心泵废部件由设备维修单位回收,废滴灌带送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通过采取对泵类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红寺堡 (略) 项目

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路东侧、小康街南侧

(略) 红寺堡区民政局

宁夏 (略)

建设行政医疗楼和生活楼,共设置190张床位,其中:生活楼设置普通养老床位150张,行政医疗楼设置治疗、护理床位40张。行政医疗楼门诊接诊人数约65人/天。

项目总投资3165.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5万元,占总投资的5.48%,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等。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废气以及停车场汽车尾气。

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废气收集经1套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并采取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缓无组织废气污染;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致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停车场均为地上车位敞开式布置, (略) 内行驶距离较短,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利用自然通风扩散。

(二)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行政医疗楼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楼废水。食堂废水依次经隔油池(有效容积5m3)、化粪池(有效容积50m3)处理后,进入自建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楼废水经化粪池(有效容积50m3)处理后,进入自建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行政医疗楼废水与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生活楼废水经自建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以及红寺堡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接管标准,最终经污水管网进入红寺堡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

项目自建生化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规模75m3/d。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二沉池+消毒池”。

(三)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配套的风机、污水处理站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可将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就诊等过程产生的医疗固废、过期的废药品、药品废包装材料,废次氯酸钠包装桶、废活性炭,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清理生产的污泥(含化粪池污泥)、隔油池废动植物油、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药品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隔油池废动植物油集中收集后外售动物饲料加工厂用作原料综合利用;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运输、处置,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医疗固废、废次氯酸钠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含化粪池污泥)、过期废药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红寺堡镇兴旺村沉砂池建设项目

宁夏回族 (略)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兴旺村

(略) 红寺堡区水务局

宁夏 (略)

设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兴旺村,主要建设1座沉砂池,设计容积1.18万m3,新建滴灌带6.0亩(0.4公顷)。取水水源为黄河水,利用沉砂池蓄水,结合周边地形条件,发展绿化面积6.0亩(0.4公顷)。

项目总投资394.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6%,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生态恢复等。

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到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冲水试压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

(三)施工期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较少,集中收集后送至红寺堡区政府指定的地点合理处置;废土方剩余量较小,就近用于低洼地平整;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送至红寺堡区政府指定的地点合理处置。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沉砂池沉淀的污泥、废滴灌带、废肥料包装袋和废机油。沉砂池污泥主要为泥沙及悬浮杂质等,属于一般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附近农户用于还田;废滴灌带由供应厂家回收;废肥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由肥料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为危险废物,产生后由设备维护方带走统一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站内不贮存。

(二)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通过采取对泵类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新庄集红川村调蓄水池建设项目

(略) 红寺堡区 新庄集乡

(略) 红寺堡区水务局

宁夏 (略)

主要新建首部过滤器管理房和泵房共1座,铺设输水管道4.0km,各类配套建筑物40座,其中:排水井5座,补排气井6座,阀井5座,分水井1座,镇墩23座。以马渠现有30万m3蓄水池作为水源,通过新建加压泵站及过滤系统,由压力管道向红川村设施农业供水,灌溉面积386.45亩,其中:温棚蔬菜245.45亩,大田玉米141亩。

项目总投资258.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6万元,占总投资的22.67%,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生态恢复等。

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程施工废水、管道充水试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三)施工期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剩余土方量较小,全部就地找平,不设置弃土场;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加压泵站过滤设备产生的污泥,主要成分为泥沙及悬浮杂质等,属于一般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附近农户用于还田。

(二)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通过采取对泵类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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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拟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3-*

通讯地址: (略) 红寺堡区综合大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022年红寺堡区柳泉乡羊坊滩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略) 红寺堡)柳泉乡羊坊滩村

(略)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宁夏 (略)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具体内容为:平整土地面积540.15亩,增施农家肥(腐熟后的畜禽粪便)540.15亩,共计648.18吨;铺设干管1条,为PVC管和球墨铸铁管,总铺设长度(含管道损耗)为1053.53m,铺设分干管5条,长度为923.54m(含管道损耗),铺设支管19条,铺设出地竖管55条,铺设出地支管84条,铺设内镶贴片式滴灌带*.46m(含管道损耗);新建管道附属建筑物,包括镇墩43个,阀井21个,设穿路保护套管4条,维修渠道2条;新建1条蓄水池引水渠,长度为5.68m,新建1条排水渠,长度为85.0m,新建1座引水渠口(D=0.500),新建1座引水渠节制闸(D500),新建1座沉沙渠,长度为95m,新建1座蓄水池,容积为:3万m3,新建蓄水池围栏钢丝网门2个;钢制防护栏404.0m;安全警示牌2个;新建泵站1座,占地面积为169.05m2,修建通往泵房砂石路101m,配套离心泵2台,过滤器1套,施肥罐1套;设2条田间路,长度1227.78m;设2条生产路,长度810.295m;道路两旁和项目区东南侧边界各布设防护林,共种植国槐1092棵。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10.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生态恢复等。

一、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程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三)施工期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开挖弃土堆存于弃土场,在堆土之前,对可剥离的表土区域进行剥离。施工过程对表土进行苫盖,在施工结束后进行表土回覆,施工完毕后对施工生产区、蓄水池及泵站周边、引水管道、田间管网和田间道路两侧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合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离心泵废部件和废滴灌带,离心泵废部件由设备维修单位回收,废滴灌带送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通过采取对泵类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红寺堡 (略) 项目

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路东侧、小康街南侧

(略) 红寺堡区民政局

宁夏 (略)

建设行政医疗楼和生活楼,共设置190张床位,其中:生活楼设置普通养老床位150张,行政医疗楼设置治疗、护理床位40张。行政医疗楼门诊接诊人数约65人/天。

项目总投资3165.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5万元,占总投资的5.48%,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等。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废气以及停车场汽车尾气。

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废气收集经1套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并采取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缓无组织废气污染;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致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停车场均为地上车位敞开式布置, (略) 内行驶距离较短,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利用自然通风扩散。

(二)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行政医疗楼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楼废水。食堂废水依次经隔油池(有效容积5m3)、化粪池(有效容积50m3)处理后,进入自建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楼废水经化粪池(有效容积50m3)处理后,进入自建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行政医疗楼废水与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生活楼废水经自建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以及红寺堡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接管标准,最终经污水管网进入红寺堡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

项目自建生化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规模75m3/d。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二沉池+消毒池”。

(三)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配套的风机、污水处理站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可将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就诊等过程产生的医疗固废、过期的废药品、药品废包装材料,废次氯酸钠包装桶、废活性炭,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清理生产的污泥(含化粪池污泥)、隔油池废动植物油、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药品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隔油池废动植物油集中收集后外售动物饲料加工厂用作原料综合利用;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运输、处置,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医疗固废、废次氯酸钠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含化粪池污泥)、过期废药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红寺堡镇兴旺村沉砂池建设项目

宁夏回族 (略)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兴旺村

(略) 红寺堡区水务局

宁夏 (略)

设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兴旺村,主要建设1座沉砂池,设计容积1.18万m3,新建滴灌带6.0亩(0.4公顷)。取水水源为黄河水,利用沉砂池蓄水,结合周边地形条件,发展绿化面积6.0亩(0.4公顷)。

项目总投资394.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6%,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生态恢复等。

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到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冲水试压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

(三)施工期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较少,集中收集后送至红寺堡区政府指定的地点合理处置;废土方剩余量较小,就近用于低洼地平整;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送至红寺堡区政府指定的地点合理处置。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沉砂池沉淀的污泥、废滴灌带、废肥料包装袋和废机油。沉砂池污泥主要为泥沙及悬浮杂质等,属于一般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附近农户用于还田;废滴灌带由供应厂家回收;废肥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由肥料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为危险废物,产生后由设备维护方带走统一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站内不贮存。

(二)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通过采取对泵类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新庄集红川村调蓄水池建设项目

(略) 红寺堡区 新庄集乡

(略) 红寺堡区水务局

宁夏 (略)

主要新建首部过滤器管理房和泵房共1座,铺设输水管道4.0km,各类配套建筑物40座,其中:排水井5座,补排气井6座,阀井5座,分水井1座,镇墩23座。以马渠现有30万m3蓄水池作为水源,通过新建加压泵站及过滤系统,由压力管道向红川村设施农业供水,灌溉面积386.45亩,其中:温棚蔬菜245.45亩,大田玉米141亩。

项目总投资258.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6万元,占总投资的22.67%,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生态恢复等。

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程施工废水、管道充水试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三)施工期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剩余土方量较小,全部就地找平,不设置弃土场;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加压泵站过滤设备产生的污泥,主要成分为泥沙及悬浮杂质等,属于一般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附近农户用于还田。

(二)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通过采取对泵类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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