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河县临北乡污水处理厂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五河县临北乡污水处理厂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环许〔2022〕44号
关于五河县临北乡污水处理厂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公司《五河县临北乡污水处理厂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03-*-04-01-*)收悉。根据局审批委员会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选址位于五河县临北乡镇区北侧,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对在临北乡污水处理厂原有基础上对其进行重建,重建后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00m3/d,采用A3/O工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格栅池和调节池加盖密闭、一体化设备密闭设置,污水厂周边及污水处理单元定期喷洒除臭剂,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厂界标准值。
(二)进、出水均设置COD、氨氮在线监测装置,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三)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污泥经移动污泥脱水系统处置到含水率80%以下,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置。在线监测废液、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栅渣、沉砂随生活垃圾一起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七、请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生产。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13)
**日
抄送: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柏瑞 (略)
五环许〔2022〕44号
关于五河县临北乡污水处理厂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公司《五河县临北乡污水处理厂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03-*-04-01-*)收悉。根据局审批委员会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选址位于五河县临北乡镇区北侧,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对在临北乡污水处理厂原有基础上对其进行重建,重建后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00m3/d,采用A3/O工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格栅池和调节池加盖密闭、一体化设备密闭设置,污水厂周边及污水处理单元定期喷洒除臭剂,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厂界标准值。
(二)进、出水均设置COD、氨氮在线监测装置,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三)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污泥经移动污泥脱水系统处置到含水率80%以下,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置。在线监测废液、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栅渣、沉砂随生活垃圾一起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七、请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生产。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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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柏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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