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 | 建设地点 | 会泽县宝云街道华泥村 (略) 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建筑材料科 (略) | ||
项目概况 | |||||
生产规模:利用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00t/d。 生产工艺:采用炉排炉焚烧技术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 建设项目总投资:11450万元,环保投资828.95万元,占总投资的7.24%。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大气: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网格点、关心点的so2、no2、pm10、pm2.5、氟化物、hcl、tsp、nh3、h2s、*硫醇、hg、pb、as、mn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二类区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一类区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叠加现状环境质量浓度后,评价范围内所有预测网格点及关心点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预测值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污染物的短期浓度预测结果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氨、h2s、*硫醇监控浓度均可达标。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废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地表水:正常情况下,运营期生产、生活废水可实现全部回用,不外排,在严格按照设计和环评要求落实相关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实施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项目废水不外排,在采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正常情况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设置1个地下水长期监测井,位于生活垃圾收储系统南面30m处。项目区下游评价范围内无居民饮用水取水点,在事故情况下不会影响周边居民饮水。 噪声:在采取控制措施的前提下,各厂界预测点预测值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及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生态: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项目占地面积小,其建设不会对地方生态格局造成大的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厂址周围农作物的影响不大。 土壤:根据预测结果,运营期排放的污染物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不大。 环境风险: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及严格执行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存在的风险事故水平可控。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废气:生活垃圾收储系统及渗滤液收集系统建设成密闭式结构,利用引风机维持在负压状态,将收集的臭气送至焚烧处理或除臭系统处理;炉排炉产生的焚烧烟气送入水泥窑分解炉再次高温处理后,与窑系统气体混合通过窑尾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建成后,原料配料及输送等环节沿用现有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配备洒水车对厂内运输道路定时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将现有原料堆棚整改为封闭式堆存场。 废水:垃圾渗滤液、除臭系统洗涤废水和卸料平台冲洗废水收集后喷入炉排炉和分解炉高温焚烧处理;余热电站循环冷却废水部分回用于生料磨喷水和炉排炉炉渣冷却用水,剩余部分与余热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一起排入废水收集池,晴天回用于厂区和矿山的绿化降尘;生活污水及化验室废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晴天回用于厂区和矿山的绿化降尘。水泥生产区初期雨水收集于1#初期雨水池及2#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和矿山的绿化降尘;协同处置项目区初期雨水由新建雨水截排水沟和3#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炉渣冷却。 地下水:①垃圾收储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炉排炉、除臭系统、3#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渣间、柴油储存站及危废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②采场和排土场淋滤水沉砂池、消防水池及泵房、生活污水处理站、氨水罐区、1#和2#初期雨水池设为一般污染防渗区。③除重点及一般防渗区之外的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按照hj610-2016和gb18597-2001相关要求进行防渗设计。 噪声:采取设备低噪选型、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置等治理措施。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炉渣作为原料使用;含铁杂质外售;矿区沉砂池污泥、窑尾布袋清灰、其他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作为原料利用;渗滤液过滤渣、除臭系统污泥送至炉排炉焚烧;废耐火砖返回生产线使用;废活性炭和废树脂由供应商回收;厂内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送至炉排炉焚烧;机修废油等委托会泽同磊 (略) 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日, (略) 开展本项目第一次信息公示(网络发布)。**日~4月21日,征求意见稿公示(网络发布、曲靖日报发布2次、华泥村委会张贴公告)。**日, (略) 完成报批前公示(网络发布),公开报批稿全本和公众参与调查说明。另外,本项目共发放70份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被调查公众均表示同意项目建设。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信息公开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 | 建设地点 | 会泽县宝云街道华泥村 (略) 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建筑材料科 (略) | ||
项目概况 | |||||
生产规模:利用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00t/d。 生产工艺:采用炉排炉焚烧技术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 建设项目总投资:11450万元,环保投资828.95万元,占总投资的7.24%。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大气: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网格点、关心点的so2、no2、pm10、pm2.5、氟化物、hcl、tsp、nh3、h2s、*硫醇、hg、pb、as、mn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二类区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一类区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叠加现状环境质量浓度后,评价范围内所有预测网格点及关心点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预测值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污染物的短期浓度预测结果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氨、h2s、*硫醇监控浓度均可达标。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废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地表水:正常情况下,运营期生产、生活废水可实现全部回用,不外排,在严格按照设计和环评要求落实相关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实施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项目废水不外排,在采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正常情况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设置1个地下水长期监测井,位于生活垃圾收储系统南面30m处。项目区下游评价范围内无居民饮用水取水点,在事故情况下不会影响周边居民饮水。 噪声:在采取控制措施的前提下,各厂界预测点预测值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及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生态: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项目占地面积小,其建设不会对地方生态格局造成大的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厂址周围农作物的影响不大。 土壤:根据预测结果,运营期排放的污染物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不大。 环境风险: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及严格执行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存在的风险事故水平可控。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废气:生活垃圾收储系统及渗滤液收集系统建设成密闭式结构,利用引风机维持在负压状态,将收集的臭气送至焚烧处理或除臭系统处理;炉排炉产生的焚烧烟气送入水泥窑分解炉再次高温处理后,与窑系统气体混合通过窑尾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建成后,原料配料及输送等环节沿用现有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配备洒水车对厂内运输道路定时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将现有原料堆棚整改为封闭式堆存场。 废水:垃圾渗滤液、除臭系统洗涤废水和卸料平台冲洗废水收集后喷入炉排炉和分解炉高温焚烧处理;余热电站循环冷却废水部分回用于生料磨喷水和炉排炉炉渣冷却用水,剩余部分与余热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一起排入废水收集池,晴天回用于厂区和矿山的绿化降尘;生活污水及化验室废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晴天回用于厂区和矿山的绿化降尘。水泥生产区初期雨水收集于1#初期雨水池及2#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和矿山的绿化降尘;协同处置项目区初期雨水由新建雨水截排水沟和3#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炉渣冷却。 地下水:①垃圾收储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炉排炉、除臭系统、3#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渣间、柴油储存站及危废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②采场和排土场淋滤水沉砂池、消防水池及泵房、生活污水处理站、氨水罐区、1#和2#初期雨水池设为一般污染防渗区。③除重点及一般防渗区之外的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按照hj610-2016和gb18597-2001相关要求进行防渗设计。 噪声:采取设备低噪选型、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置等治理措施。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炉渣作为原料使用;含铁杂质外售;矿区沉砂池污泥、窑尾布袋清灰、其他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作为原料利用;渗滤液过滤渣、除臭系统污泥送至炉排炉焚烧;废耐火砖返回生产线使用;废活性炭和废树脂由供应商回收;厂内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送至炉排炉焚烧;机修废油等委托会泽同磊 (略) 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日, (略) 开展本项目第一次信息公示(网络发布)。**日~4月21日,征求意见稿公示(网络发布、曲靖日报发布2次、华泥村委会张贴公告)。**日, (略) 完成报批前公示(网络发布),公开报批稿全本和公众参与调查说明。另外,本项目共发放70份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被调查公众均表示同意项目建设。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信息公开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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