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
万宁市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万宁市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内政务服务大厅交通环保审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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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 | |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略) 长丰镇科星学校南侧40m处 | |
海南 (略) | |
项目选 (略) (略) 长丰镇科星学校南侧40m处,项目占地面积为19690.00m2,建筑面积30610.00m2。主要建设内容:妇幼综合楼、医疗综合楼、自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主要设置科室有: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计划生育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剂科等,床位数为250张。 | |
①、大气环境影响结论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环境容量较大。项目污水处理恶臭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加盖后无组织排放;中药在煎煮过程密闭,产生中药异味较小,废气通过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得让生活垃圾过夜;医疗废物暂存间喷洒除臭剂、密闭存储、及时清运;检验废气产生量较少,且通过排风口无组织排放。根据分析,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因此项目在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异味不易扩散至居民区。食堂烹饪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在楼顶排放,油烟污染物随高空空气对流迅速稀释扩散,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发电机仅在停电检修的情况下使用,使用时间较少,且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管道无组织排放。因此,项目发电机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间加强精细化管理,定期对集中环保处理设备设施维修和检修,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②、水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废水经三级化粪池+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89.78mg/L、BOD5:37.91mg/L、SS:18.24mg/L、氨氮:8.12mg/L能 (略) 污水处理厂污水入网标准。因此,纳入污水处理厂后,项目 (略) 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不会产生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完善本评价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后,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③、声环境影响结论经预测分析,在对项目设备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后,再加上距离的衰减,厂界及保护目标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④、固体废弃物影响结论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中药渣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卫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 |
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5条规定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是基本相符的。 | |
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见附图7),该项目选址地块属于城镇建设用地。 (略) 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中“H11 城市建设用地”其内容包括: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本项目为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类别,因此,项目选址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符合。 | |
无 | |
无 | |
加强厂区绿化。 | |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范围,且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
无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万宁市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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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内政务服务大厅交通环保审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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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略) 长丰镇科星学校南侧40m处 | |
海南 (略) | |
项目选 (略) (略) 长丰镇科星学校南侧40m处,项目占地面积为19690.00m2,建筑面积30610.00m2。主要建设内容:妇幼综合楼、医疗综合楼、自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主要设置科室有: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计划生育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剂科等,床位数为250张。 | |
①、大气环境影响结论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环境容量较大。项目污水处理恶臭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加盖后无组织排放;中药在煎煮过程密闭,产生中药异味较小,废气通过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得让生活垃圾过夜;医疗废物暂存间喷洒除臭剂、密闭存储、及时清运;检验废气产生量较少,且通过排风口无组织排放。根据分析,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因此项目在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异味不易扩散至居民区。食堂烹饪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在楼顶排放,油烟污染物随高空空气对流迅速稀释扩散,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发电机仅在停电检修的情况下使用,使用时间较少,且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管道无组织排放。因此,项目发电机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间加强精细化管理,定期对集中环保处理设备设施维修和检修,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②、水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废水经三级化粪池+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89.78mg/L、BOD5:37.91mg/L、SS:18.24mg/L、氨氮:8.12mg/L能 (略) 污水处理厂污水入网标准。因此,纳入污水处理厂后,项目 (略) 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不会产生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完善本评价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后,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③、声环境影响结论经预测分析,在对项目设备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后,再加上距离的衰减,厂界及保护目标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④、固体废弃物影响结论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中药渣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卫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 |
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5条规定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是基本相符的。 | |
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见附图7),该项目选址地块属于城镇建设用地。 (略) 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中“H11 城市建设用地”其内容包括: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本项目为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类别,因此,项目选址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符合。 |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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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厂区绿化。 | |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范围,且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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