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镇石门沿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南阳镇石门沿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兴山县古洞口坝下生态修复工程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阳镇石门沿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地点: (略) 兴山县南阳镇落步河村和石门村范围内
建设单位: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护岸工程、人行栈道工程、公厕工程、污水管网工程。
公示时间:**日至**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兴山县古洞口坝下生态修复工程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阳镇石门沿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地点: (略) 兴山县南阳镇落步河村和石门村范围内
建设单位: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护岸工程、人行栈道工程、公厕工程、污水管网工程。
公示时间:**日至**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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