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原哈达山三产融合示范基地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松发改审批〔2022〕73 号
(略) 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松原哈达山三产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和请示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区域新业态的发展,为经济发展赋予新的动能。经研究,原则同意松原哈达山三产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松原哈达山三产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略) 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国道 G302 沿线吉拉吐乡社会福利中心以北区域。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规划总建筑面积*㎡。一产涉及106个蔬菜棚膜和1栋门卫室,二产涉及1栋研发中心、1栋生产加工车间、1栋冷冻库房、2栋冷藏库房,三产涉及两个地块:地块一涉及1栋办公楼和1栋门卫室,地块二涉及1栋展示交易中心、4栋展示交易用房、1栋产品研发中心、1栋服务用房、1栋设备用房和1栋门卫室。
五、建设期限
24 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 88365.28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 法》(吉政发〔2020〕5 号) 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 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11月3日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松原哈达山三产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勘察 | √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 |
设备 | √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见说明:核准 |
{POS} | 审批部门盖章 2022 年 11 月 3 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 “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