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略)
公交车运营能力提升项目核准的批复
松发改审批〔2022〕72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关 (略) (略) 公交车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请示》(松公汽字〔2022〕7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 (略) 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能 (略) 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有利于加快公交营运车辆的新能源化,对促进社会发展低碳出行,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原 (略) (略) 公交车运营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略) 公交车运营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宁江区长宁北街, (略) (略) 江北公 (略) 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购置22座纯电动公交车30辆,长度为10.5m。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666.7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原市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发改、环保等相关审批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
项目名称: (略) (略) 公交车运营能力提升项目 |
事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 金额 (万元)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勘察 | | | | | | | | |
设 计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设 备 | √ | | | √ | √ | | | 2400.00 |
重要材料 |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核准上述招标事项。 |
审批部门盖章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