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原哈达山森林康养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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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原哈达山森林康养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原哈达山森林康养园区
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松发改审批〔2022〕67号
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滨江国有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松原哈达山森林康养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的请示》(松哈滨资发〔202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有利于全 (略) 养老设施的水平,使入住的老人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有效地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促进松原地区乃至东北地区的养老康养项目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经研究,原则同意松原哈达山森林康养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哈达山森林康养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滨江国有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44800m2,总建筑面积35870m2,其中:老年养老楼27600m2(5栋),综合服务楼5840m2,食堂1760m2,动力中心300m2,门卫20m2,地下建筑350m2。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5223.85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滨江国有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滨江国有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滨江国有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滨江国有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哈达山森林康养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事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

金额 (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35.85

设 计

312.40

建筑工程

15915.88

安装工程

882.84

监 理

224.40

设 备

1750.85

重要材料

其 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核准上述招标事项。

审批部门盖章

**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原哈达山森林康养园区
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松发改审批〔2022〕67号
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滨江国有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松原哈达山森林康养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的请示》(松哈滨资发〔202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有利于全 (略) 养老设施的水平,使入住的老人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有效地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促进松原地区乃至东北地区的养老康养项目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经研究,原则同意松原哈达山森林康养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哈达山森林康养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滨江国有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44800m2,总建筑面积35870m2,其中:老年养老楼27600m2(5栋),综合服务楼5840m2,食堂1760m2,动力中心300m2,门卫20m2,地下建筑350m2。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5223.85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滨江国有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滨江国有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滨江国有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滨江国有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哈达山森林康养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事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

金额 (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35.85

设 计

312.40

建筑工程

15915.88

安装工程

882.84

监 理

224.40

设 备

1750.85

重要材料

其 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核准上述招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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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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